古时北京保护环境措施严厉 因触法和坤家奴亦被处死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自1972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每年的这天确定为“世界环境日”开始,到现在已是第45个年头。环保不仅关系到现在,而且还会影响到未来。那么,古都北京历史上是如何保护环境的?采取过哪些环保措施?对破坏环境者又是如何处罚的?
元世祖忽必烈23次颁诏
保护野生动物
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元代采取的措施最为严厉。有史料显示:整个元代有关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的圣旨、诏书、命令、法律等颁布了50多次。其中元世祖忽必烈颁行23次,元成宗颁行8次,元武宗颁行9次,元仁宗颁行4次,元泰定帝颁行2次……
据《鸿雪录》记载:“大都八百里以内……捕兔有禁。以天鹅、仙鹤、鸦鹘私卖者,即以其家妇子给捕获之人。有于禁地围猎为奴婢首出者,断奴婢为良民。收住兔鹘向就近官司送纳,喂以新羊肉,无则杀鸡喂之。自正月初一日至七月二十日,禁不打捕,著之令甲。”意思是说,谁敢私下里买卖天鹅、仙鹤、鸦鹘等野生动物,不论买方还是卖方都要被治罪。如果被人抓到(举报),一经查实,便将其妻儿判给举报者。这可谓是元代保护野生动物的“奖励机制”,由此利于民众之间互相监督。
到了明代初,朝廷也曾发诏禁止在北京周围狩猎。《天府广记》载:“永乐十四年(1416年)正月谕:凡牧养栽种地,东至白河(今潮白河),直至西山,南至武清(今属天津市),北至居庸,西南至浑河(永定河),一应人不许于内围猎,有犯禁者每人罚马九匹,鞍九副,鹰九连,狗九只,银一百两,钞一万贯,仍治罪。虽亲王勋戚犯者亦同。”由此可见,明永乐年间朝廷对违禁围猎者的处罚之严厉,即使是皇亲国戚也不例外。弘治年间,朝廷还多次放生野生虎、猫、鹰、山猴、鸽等,并禁止各属国进献珍禽异兽。
清代皇帝对京畿野生动物的保护也有禁令,虽然每年皇帝要进行狩猎活动,谓之“木兰秋狝”,但有固定的猎场(位于承德木兰围场),猎场之外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康熙皇帝于康熙二十一年(1712年)五月,免去关外猎户向皇宫进贡鹰的“指标”,意在保护被满族人视为动物神灵之首的“鹰神”。此后的雍正、乾隆、嘉庆皇帝都曾颁旨,禁止驻防于京畿的八旗官兵于附近林地、山野狩猎。
据传,有一年重阳节,嘉庆皇帝到西山登高,爬上香山北麓的一座高山,他问随行太监这山叫什么名字。太监说叫“打鹰洼”,因山中多有鹰栖息得名。嘉庆皇帝又问:“此时为何不见鹰之踪迹?”太监言道:“山下健锐营的人多有提笼架鸟之好,尤其喜欢玩鹰,便有山民到此捕鹰,然后卖给营子里人,所以山中已少见鹰和鸟兽了。”嘉庆皇帝气愤地说:“八旗将士理应训练骑射,习武强身,每日里提笼架鸟成何体统?那百鸟乃山林之生灵,怎可囚于笼中?”随后传旨,令百鸟归林!健锐营翼长(该营分左右两翼,各设翼长一名,各统领四旗)接旨后,不敢怠慢,急忙令各旗兵丁将所驯养的鹰、鹦鹉、鹞子等全都放了。
明景泰年间擅砍林木
发配“烟瘴卫所”充军
北京外围重要关口及周边的森林状况,直接关系到京城的防御安全。明代永乐年间大规模修建宫殿和樵采伐薪,使北京周边林木大量损耗,由此也引起朝廷的重视。景泰元年(1450年)二月兵部奏:“紫荆、居庸、雁门一带等关口,绵亘数千里。旧有树木,根株蔓延,长成林麓,远近为之阻隔,人马不能度越。近年以来,公私砍伐,斧斤日寻,树木殆尽,开山成路,易险为夷。以此,前日虏寇不由关口,俱漫山而入。乞敕各关守备、内外文武官,严加禁约,仍差人巡捕,敢有仍前斫伐者治其罪,从之。”为此,朝廷颁布律例规定:“大同、山西、宣府、延绥、宁夏、辽东、蓟州、紫荆、密云等边,分守、守备、备御,并府、州、县官员,禁约该管官旗军民人等,不许擅自入山,将应禁林木砍伐贩卖,违者问发南方烟瘴卫所充军。若前项官员有犯,文官革职为民,武官革职差操(差遣),镇守并副参等官有犯,指实参奏。其经过关隘河道守把官军,容情纵放者,究问治罪。”
明陵(十三陵)建成后,朝廷严禁砍伐陵区内的树木,并对盗伐林木者严厉处罚。万历十三年(1585年)《真犯死罪充军为民例》规定:“山前山后,各有禁限。若有盗砍树株者,验实真正桩楂,比照盗大祀神御物,斩罪,奏请定夺。”有史料记载:明代曾严厉处罚了多起在皇陵偷伐树木事件,其中绝大部分属于监守自盗。宣德七年(1432年)九月,盗伐皇陵林木的长陵卫指挥佥事秦英等被斩首示众,“英与百户李忠守天寿山,每月召近山军民五十余家,令各纳布一疋,听入山伐树鬻卖,累受布至三百疋。事觉,法司论其罪当死。”类似案例在正统、成化、嘉靖、弘治年间也有记载。
行道树即道路两边的树木,远在周代已有种植,历代均采取措施予以保护。清代自康熙、雍正年间便在京城通往周边各州、府,人员往来密集的官道两侧栽种了行道树。雍正年间规定:“凡置行道树于伤于枯者,当罚;擅自伐者,当重惩。”光绪年间又规定:“毁坏树木者,损一株,穷者罚种两株;富者罚钱千文,以充公用。”据传,嘉庆年间有顺天府良乡县邓姓富户盗伐官道旁林木百株,除被罚银千两外,另被枷号三个月,而疏于管理的良乡县多位官员也被问责。
清代封禁西山煤窑
碧云寺水枯和珅家奴被处死
为了保护京城周边环境,自元代开始便限制在京城周围取土、采石、开矿。元朝规定:“距大都城一里之内,禁取土,三里之内禁窑业(烧窑)。”明代限制在西山与昌平陵区附近采石开矿。《大明会典·窑冶》载:“今例于后正统间,令都察院出榜禁约官员军民人等,不许于芦(卢)沟桥以东及西山一带凿山取石。但曾掘成坑坎者,责令填平。今后取石,俱于芦沟桥河西一带取用。还差人巡视。如有故违,仍于河东一带取石者,治以重罪。”成化元年(1465年)“令都察院,申明浑河(永定河)大峪山煤窑禁约,锦衣卫时常差人巡视。敢有私自开掘者,重罪不宥。”正统十二年(1447年)四月,太师英国公张辅纵家奴在卢沟桥东开煤窑,被都察院弹劾。成化十四年(1478年)七月再次颁诏:“禁人于西山凿石……再犯者杖八十,依律拟罪如旧例。”
西山自辽代已有煤炭开采,但煤窑若与山泉相通,一旦窑内排水,就会使山泉流失,严重时会使山泉枯竭,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清代为保护“龙脉”,朝廷限制了香山地区的采煤业。顺治十二年(1655年),皇帝批准工部奏请,将西山过街塔、玉泉山、红石口、杏石口一带已开采的煤窑永久封禁。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又下令“禁止开采青龙桥以北诸山”,其区域大概是今天颐和园北侧百望山以及与之相连的延展于红山口向西,至金山、玉泉山、寿安山、香山一带,并对在此擅自开窑采煤的一律问罪。
乾隆五十年(1785年),乾隆皇帝到西山碧云寺拈香,发现大殿前原本充满灵气的水池枯竭了,而水泉院的泉水也断流了,便向寺内的方丈询问,泉水因何断流?老方丈如实禀报,说有人在附近乱开煤窑,将源头的泉水引走了,使寺内没了泉水。乾隆皇帝当即命人去查。在附近开煤窑的窑主很快被捉拿归案,被交刑部审讯。
几天后,刑部审得煤窑主为和珅家奴,也就是说断了碧云寺泉水煤窑的幕后大老板是权倾朝野的和中堂。办案官员知道和大人的厉害,谁也不敢轻易断案。刑部主事王士棻不畏权势,坚持要依法治罪,但刑部的几个官员怕得罪了和珅,与王士棻私下里商量,能不能看在和珅的面子上,给窑主轻判。王士棻义正言辞地说:“如果上面怪罪下来,我一人承担!”乾隆皇帝得知后也支持王士棻,不仅责罚了和珅,其家奴被处死,而且有关的人犯都被发配黑龙江充军,煤窑被关闭。这段史实在《清高宗实录》(卷三十二)中有明确记载,而电视剧《铁齿铜牙纪晓岚》第二部第27和28集中也有所演绎,其中“御史海升”的原型便是王士棻。( 户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