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1号文”重大新规:前海土地实行“三维宗地、三权分层”
前海土地实行 “三权分层”
2021年起执行
地表、地上、地下均设使用权
建设用地按地表、地上、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
以“三维宗地”表达,实行立体复合开发用地空间
立体复合开发用地空间
存在地表、地上或者地下竖向分层,具备功能混合、空间复合特征的综合功能用途空间。
根据现行相关土地供应政策的规定确定供应方式。
全新土地供应表达模式
“三维宗地”
三维宗地形成立体产权用地
权属界线封闭且能够独立使用的宗地,在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空间。
三维宗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除按规定缴纳地价外,还应签订《立体空间一级开发移交协议》,按照《立体空间一级开发移交协议》的约定向前海管理局支付土地开发成本。
立体复合开发用地供应模式
三维宗地按现行土地供应政策供应。
以公共开放空间为主用途的立体复合开发用地空间,协议供应。
土地用途以立体复合开发用地空间的主用途确定。
实行整体供应,整体供应的立体复合开发用地空间,出让最高年限按照主用途的年限确定。
立体空间使用权可登记
立体复合开发用地空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按照规定登记。

正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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