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有约】张廷珍||即使迷路,羊是不会丢的——闲说闵生裕和他的书

【作家档案】
张廷珍,女,诗人,作家,文学评论者,图书策划人。大陆唯一与李碧华齐肩的灵性作家。曾出版发行诗集《倾听》,散文随笔集《野史的味道》,《倒挂的玫瑰》,《隔岸风尘》。中国煤矿文联理事,宁夏文联委员,宁夏作协会员,石嘴山市作协副主席。

即使迷路,羊是不会丢的
张廷珍/文

很久没有见到闵生裕了。
那些一起喝酒吹牛数天上的星斗拇指大,地上的王八满地爬的时代仿佛是几个世纪的事情了。可每天我都在文字里见着他。
有一种关系,隔着一张纸的距离。
什么也不说,什么都说了。
几年没见,当年的小闵,如今已经成了赫赫的老闵。
厉害了,我的哥。
《追风魏晋》搁在我的电脑上已经一年有余。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看了很多遍,就是无法弄出点动静,我不急,心急。
好东西不能一下子吃了,不消化就浪费了。
十几年前,我是他的编辑的时候,当看到他的第一篇文字时,我对他说,你这一辈子要是写不出名堂,老天都不会答应。我一直揣着这句话,读他。等这一天,等他的文字有气候这一天。
等到这一天,而我却沉默了。
这部作品结集出版,他的心情一定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这是闵生裕写作的一个顶峰。也是他创作的一个瓶颈。他以后再也越不过去这个山头了。一个人当他浪迹天涯阅尽天下美景之后,最美的风景就是记忆,如果想突破,那只有旧地重游了。
一个有野心有思想有作为的作家,都会自觉不自觉的在某篇作品里为自己埋个地雷。
作家写的是个性,读者读到的是共性。
闵生裕无论用什么状态写作,他的写作状态是真的,他的作品灵魂是真的。
文字里敞开着写,生活里藏着很多秘密。这是作家们的通病,也是文人的理想。文人敞开的是才华,隐藏的是学好文武艺的过程,享受的是才华卖与帝王家的得意。仰慕的是李杜的才华,渴望的是苏轼的地位荣耀。
作家乔叶在去年第七期《小说月报》创作谈里提到闵生裕,她说,老闵评价她的小说《厨师课》既不是小说也不是访谈,就是个聊天记录。在乔叶的赞许声里,我看到一个作家的灵气,灵性,阅读功力。
闵生裕盐池羊肉吃多了,吃灵了,神了。这个灵,源于他骨子里的一份真,一份诚,一份文人的天真,干净。这份神,源于他的文化内涵。
他迷恋魏晋文人风度气质。可惜,这个时代他只能限于迷恋而已。他心底里向往着魏晋气质,他是个血性汉子。写杂文,对杂文作家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对读者是一件快意的事情。 杂文是他的利器。
闵生裕写的是文化杂文。这个世道,似乎唯有杂文还在升腾一些正气。杂文家的生存似乎很难。需要绕过很多危险的地方,似乎到处是荆棘,悬崖,不小心就会一脚踩空。他的每一笔作品都在为自己埋下一个地雷。也只有杂文,为人捅破迷雾见一丝亮光。
闵生裕的文化杂文也是另辟蹊径了。文人的智慧很多时候很无奈。好在他的文化底蕴为他的杂文解围了,给了他一片小的可怜的天空。
幸好,闵生裕还在写着,还在坚守。
如今,杂文已经兵荒马乱不成队伍了,一个闵生裕还能怎么样。他用一支笔和这个世界肉搏,他用心底仅存正义,善美,和这个世界搏斗。
闵生裕一直在呐喊,他的呐喊只有他自己,听见听不见都无所谓了。他很孤独,甚至悲凉,一个队伍只有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这个时代亏欠了他许多东西。
《操练自己》是闵生裕杂文作品最为饱满的一部。
看到这样的一个书名,就看到他的得意与失意,除了书名丑俗,这本书是他性情才华最旺盛的时期,也是最恣意的时候。
可是他并不知道,这个时候是他的一个小山坡,写作的山顶,人生的山顶。
那个时候,他眼里还有更高得山峰。那个时期,他的作品已经很多,很壮实,那些作品垫在他的脚下足以让他一跃飞得很高,坐到一个文人预想的殿堂之上。他在想着苏轼和苏轼的苏门四学士,想着文坛领袖贺知章的提携的文人队伍,想着唐一代文人鼓乐唱和的好年华。
他需要名声,名气,需要话语权,需要影响力。
在一个庸者当道的时代,他的理想抱负如夜间的散雨,悄无声息的渗走了。
这是一本越读越新的书。也是有无数个地雷垫起来的书,只是没有引线而已,点燃他就成名,活着炸个粉碎。或者站在地雷上爬上另一个高峰。这个高峰虚虚淼淼等着他。
在这本书里他完成了自己所有的狂妄,文人的理想,指点江山,唯我独尊。
出版这本书的时候,闵生裕脸上的尊严还只有麻雀子那样的瓜子脸,正是因为这个瓜子一样大小的脸保护了他,忽略了他,才是他有了以后写作的机会。他手中的笔还有机会在写。
李白天子呼来不上船的时候,脸就是麻雀子的尊严,所以有了很多夸张之极的传说,而无人计较。那些让高力士脱靴,和杨贵妃暧昧的传说,都是文人满足瓜子脸上的尊严弄出来的。其实,文人低到尘埃里的时候,往往是自我感觉最春风无限的时候。
梨花已经不行了,海棠还能怎么样。
珍惜杂文吧。当整个世界成了哑巴的时候,就不要再想杂文了。
每次,当我又一次翻看这本书的时候,我都想为活着的每一天大哭一场。
在一个没有英雄存在的时代,我为一个人深深的担忧。
如果说这本书还有什么不足的话,作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文人,他的眼界还不夠高,活的还不通透,还没把政治这个假处女脸上的脂粉擦干净。他不如余秋雨那般政治泥秋,也缺少柏杨那样的人文环境。所以笔墨上渲染差了一些通透的东西,甚至,在某种环节他也参与了涂脂抹粉。
《闵庄烟火》写的松弛,自在,原生态。那是从茅房里走出来是一边提裤子一边上饭桌不讲究的好时光,字里行间都是粮食的香味,是自卷香烟最纯的味道,有一种渴极了一口气喝水胀死的舒坦。因为,那里是他的故乡,他的小山村。他知道,一头扎下去浮上来的时候还要回到城里。每一个在城里混的像样的人回到小山村都会扎得很深,埋得很深,越深,心里的感觉就越是充足。因为熟悉所以不论扎的多深,也不要用担心自己被淹没。
作为有相同生活工作经历的我与他,如果当年没有头悬梁锥刺骨的学习,通过高考来到城里,今天的我们,还会这样描写自己的故乡,热爱自己的故乡,怀念自己的故乡吗。距离产生美。因为离开了,生活在另一个不同的环境,故乡才会成为我们的一个梦,我们才会为之寻找,追忆。
乡村给了他回忆回味的机会,他回报乡村的就是一颗怀念的心。因为他的父母兄弟姐妹还在那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他们辛苦的影子一直是望不够的伤感和灵感。
盐池作为红色革命老区,盛产盐池滩羊肉。闵生裕的老爹养着一圈绵羊。有一年,他邀请几个朋友到他老家闵庄子吃羊肉。记得好像是八月份,那年天旱,我们的车从沙漠上穿过去的时候,一尺多高的苦斗子草因为干旱已经枯了,车经过的时候,碾压的苦斗子草嘎巴嘎巴响。这些草是羊夏天的草料。就这样干的干透了。善良憨厚的老人见儿子带了一帮朋友来,二话不说又宰羊又杀鸡。我们去的那天晚上,下了几滴小雨。晚上吃过饭,几个朋友在门前一望无际的沙漠上坐了许久,说了很多话。现在一句也想不起来了。
想不起来也好。反正都是醉话,是真话。
有时在想,闵生裕并不是一个嗜酒的人,他喜欢酒桌上的那个氛围。他不好酒,他好交朋友。也许只有在喝醉酒的是时候,他才会有机会说出心里的真话,只有在酒桌上,他才会看清楚一个人的真面目。
前些日子看到这样一些话,说所谓地狱,就是人活着,却感觉心中某些东西必须活活将它捂死,如果你不含泪将它捂死,这些东西就会时时在人心里折磨人,把人折磨疯,这种说不出口的折磨,无人可诉,无人在听。左手是红尘风花雪夜一醉方休,右手是家世前程牵牵挂挂拖儿带女。魂在苦海,身在肉欲。回头无岸,远方苟且。
闵庄子,你的烟火熏染着你的儿子,你有一个儿子叫闵生裕,他足以让闵庄子自豪。闵庄子,你的儿子他没忘了你,他想用一支笔,挽救你的名声,抹亮你的声誉,找回曾经的尊严。无论怎样,那些活在闵生裕笔下乡俗民风该笑的都笑了。
如果说,这本书还有什么毛病的话,那就是闵生裕在写这本书的时候,让自己又重回母腹,从小长大了一次,让他又重温了小时候光着屁股骂人的那些粗话,他记住了,并且在以后的文字里雄赳赳气昂昂的脱口而出。
了解一个作家最好从他最倒霉最失意的时候开始,从他最不满意的作品入手,只有那个时候能够看清一个作家的骨质,看清一个作家的肉质和精神气质。
《一个人的批判》透过纸张都能闻道一股子酒味。我怀疑这本书是他一边喝酒一边写出来的。
这本书里,有一种精神深处的悲情。
他骨子里具有诗人特质。
作为一个杂文作家,受伤是每天的咸菜盘,总是有。避不开。
好在,投入又是闵生裕的一个优点,在一次次受伤之后,他躲在文字后面舔舐伤口,之后,便又不知疲倦的狂热的写着。那些伤,那些悲情,全部被他化作一腔的激情泼洒到杂文里。
很多时候,早晨起来看他的文字,发现都是深夜写出的。
写作是闵生裕的信仰。
一个有才华的作家几乎什么都不缺。最缺少的勇气就是不批判自己。
一个人在批判一个社会,批判现象,丑恶,说到底哪些现象,那些毛病,丑陋,都是自己的反射,就像一个人文人光溜溜站在镜子前,然后,对着镜子批判镜子里的人,挑剔他,恶心他,夸张的用放大镜丑化他。
正如他自己说,杂文是比较爷们的一种文体。
确切的说,杂文是一面镜子,更是一面放大镜,哈哈镜,只照他人,作者在镜子后面,看不见自己。也不让别人看到他。
此书,每一篇都写得洋洋得意,写的逍遥,写的酒杯小小的,酒是真真的,味道是醇醇的,小眼睛喝的是咪咪的。小烟抽的是滋溜溜的,小日子过得水光溜滑的。
打住。
此时,是他与作品无限风光独自豪华的时期,也是一个作家膨胀的忘乎所以的时候。
文人不自知,没有留住那个灵感美人。让他轻易就走了。妥协了。一辈子都埋地雷,起地雷,一辈子都要和一些身体器官滚在一块,打打骂骂。那是储蓄,也是银行,更是表演的舞台,不缺观众,不缺掌声。
其实,闵生裕是一个腼腆的人。在现实中是一个笨拙的人,在他口中是羞于说爱情二字。泡在酒杯里的时候,他会批判自己,有就把自己泡的麻木的时候,他也会想起爱,想起自己曾经也年轻过,狂妄过,梦想过,那些爱,那些情。酒醉后,也会感慨,什么是爱情,是前世的仇人,冤家的女儿,在这一世,爱上了她。
当今的社会,有一种隐形的阶层。对于一个从乡村奋斗到今天的人,尤其敏感的文人,始终都有一个身份认证的苦恼,矛盾和纠结。验证的过程。那个过程,很苦痛。
写字是一种验证的过程,也是一种洗清原来身份的过程。
不敢承认不承认,喝醉酒的人,喜欢醉酒的的人,心里都有一块永远无法说出口的疾病折磨他。这种病不需要药品治疗,需要一种身份的验证,肯定。
我一直在想,闵生裕哭过吗。
这样的疑问我可能永远也不会问。反正,我哭过,嚎过。许多时候,是坐在一个无人看到的地方,让眼泪偷偷的经过脸上流到地上的。不擦,不躲,肆意的哭,哭完拉到。
一本书的序,或者跋,或者评论,就像黑夜里打开的的书旁边点着的油灯。闵生裕在这本书里为很多人写过评论。做过序,题过跋。这是文人被认知的一个途径,也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才华的肆意。在他所有的作品里,书评应该是二八少女头上的花,美与美貌都是花。
《书香醉人》性情点点像泉水滴滴答答从纸上流淌,过去了,纸干透了,才见到作者的那颗发黄脆弱的心。这是他自己为别人写字,兜售才华,作他人的伴郎,力争做最美的,这个时候,他还没有傍上伴郎病。
有一天,一个作家看到闵生裕写我的评论,《她人侍粉质,我舞笔如刀—歪读张廷珍随笔散文集野史的味道》一文与我聊天,三句话没说完,他说你有照片吗发一张让我看看。你有闵生裕照片也发我看看。我说,在文字里相识就很好,何必在现实里相知呢。他便不再说话了。我笑了。他让我想起了李安。那个笑的佛菩萨一样狠的男人。
在这个烟熏火燎的时代,如果读书就安心读书吧。如果写字就安心写字吧。李安只有一个,安心做自己的事情,至于结果,有时候真的是不再重要了。
想见到闵生裕,以为可以看到一个杂文作家,以为现实里会见到一个横马立刀倚天仗剑的英雄。你看到的是中年男人。他只是你心里的英雄。文字里的英雄。大丈夫。
不可说,生活不可说,我们彼此看到的都是彼此的皮像,皮像下面你愿跟谁说,谁又愿听你说,大多人只会觉得你矫情罢了。文章的共性让我共鸣,似找到那一个可诉说的人,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有那么一丝交集。可这并不是我们的生活,为什么我们都要伪装自己,成为别人,那个内心的自己又有几个能见天日。
不是不可说,是不再想说。
就像你在T台看到模特水光溜滑的走着猫步,你觉得美,已经够了。服装设计师和裁剪师可以忽略不计。
因为那些走着猫步的人,就是他的作品。
如同你看见一个花瓶里插得花好看,再看,也许花瓶比花还好看。
不是所有人都能将花瓶制作的好看。
《都市牧羊》是梦话,看似浪漫,实际是一锅人生奋斗的夹生饭。是每一个从乡村来到城里人的梦回唐朝。人在城市,心在乡村,两边拧巴。这也是一个人在事业心境前程最迷茫的时候内心的一种反射,投影。这个时候,他自己已经把自己写成一本书。这个时候需要的是坚持,坚持写下去。
必须的。小山村的孩子巴巴来到到城里,所有的财富,所有的关系,就是才华。除了兜售自己的才华,还有什么。
活得清醒,才会活得好,才会活下去。他是自己的另一本书。时而矛盾纠结。时而亢奋,张扬。
源于此, 红尘中每一个假,丑恶都让他蹦起来,挥几下拳头,每个拳头都打在空气中,这让他诅丧,气恼,自言自语。他的血还热还烫,一点半热量让他活的有力度,也让他伤感,他的敏感,让他为偶尔闪现的真善美呐喊,他的心不死,每一次呐喊,他都希望响应者云聚。他是纯粹的文人,他不明白,很多人是既得利益者,怂恿文人呐喊,奔走,在文人一次次的呐喊声中为他们争取更多利益,他们把文人当子弹用。
这一点,闵生裕作为一个地道真正的文人,看不明白的。
文人需要喝彩,需要追随者,需要仰慕者,可是,更需要学会保护自己。
因为,雪崩的时候,每一朵雪花都觉得与自己无关,自己是旁观者。
他太急了。这个世界名正言顺的庸者太多。
正好就是一些庸者最懂得世事洞明皆学问的道理。闵生裕一直想用一句话就把半辈子的学问说明白,把本来明明白白的道义,道理,说清楚,越说越不明白,一急就骂声出来了。于是在某个阶段,有些文章里他把心底里潜藏的生殖器语言全部秃噜出去。人痛快了,心畅快了,可是,文字文学的意义层面凹了。
就这样,他翻山越水的写,搭着古人肩膀写,傍着自己理想写,写着,有些累,有些词不达意,急于表达,渲泄,澄清。
记得几年前,他大骂演员莎朗.斯通是老婊子。骂的痛快淋漓,骂得支离破碎。骂得天昏地暗。骂得好啊。
只有这一次,骂得落叶缤纷,云开雾散。那是玉树地震了,莎朗.斯通大放厥词,说这是对中国人的报应。词语一出,世界震惊。就在这个时候,老闵开骂。
这个世界大多数人,始终都在练习微笑,最后不会怒了,甚至不会哭了。
人世的艰难与苦痛的折磨往往就在这里:在理想誓言那边很纯粹,却在人性这边很崩溃。
古今中外文人在人格的某一个节点上,有时候并不不及格。闵生裕在这一点上,分数比较高。
《拒绝庄严》这本书,是闵生裕的长相,是本来的气质,本来的性情。我爱极了这本书。这本书的每一个标题都可以单独拿出去卖钱换酒喝。这个时候的老闵,干净的曾经的西部天空,蓝的有成色,笑的有卖相。
《同挽道德大厦》文章,点名批判那些举起拳头宣誓的贪官污吏,2002年,那是一个多么好的时代,我们多么希望道德重建,人性美好。
十几年过去了,我曾经想担负责任的肩膀也锈蚀了。
长歌当哭笑,长歌当哭啊。
闵生裕这本书里每一笔每一字都是清水,都是庄严的宣告。
就是这样一盆清水,大众喜爱,大众可以在这盆清水里照出自己原生态的可爱的样子。
可是这清水里藏着一把锋利的刀子。会无形割断他的前程她的美好的生活。作为有着同样生活经历的我,爱着他的文字,他的性情,他的才华,更希望他活的更好,生活的更好。
不要过早的被一把无形的刀子阻断他的前程。
杂文是一把多刃剑,往往最先杀害的是作者。正义,庄严是多美好的事,可是,内心又如此丰富的我们,面对的是荒凉的时代,这个时代有很多鬼魔的眼睛。十几年前,他还很清澈,还诗意,很干净,很美好。心里没有一点沙子。十几年后,再读这本书,欲哭无泪。
当一个社会已经不再有道德底线的时候,当一个社会没有了信仰的时候,不要期望有救世主出现,也不要期望有盖世英雄出现,更不期望有道德模范出现。因为,此时横空出现的救世主,可能是冷血的刽子手。因为,此时出现的英雄,只能是一个稻草人。即便出现了一个英雄,估计他连自己也救不了。何苦浪费一个英雄的名分呢。至于道德模范,在心里供养吧。
与需要一个英雄相比,这个时代更需要一个闵生裕这样的杂文作家。
真的信仰,真的英雄,那就是他自己, 在已经污浊不堪的地方,不要再污浊已经不堪的东西,保持现有状态。不再同流合污保持一颗干净的心,保持人性的善美。做到这一点,每个人就是道德模范,就是英雄,就是人,这是一个做英雄最好的时代。
可惜。没有了英雄。做人吧。
今天,当我再一次阅读《追风魏晋》,我的眼睛里看到闵生裕,他穿越在魏晋时代,背着书,拎着酒,与三五好友一起,赶着他爹那群羊,半夜把一群羊撒出去到野地吃草,让羊敛一身野膘。清晨,带着兴奋,活泼,激情,期待,带着满足的露水,收拢羊群向自家羊圈赶去。
闵生裕说,我这个曾经的放羊娃,即使迷路,羊是不会丢的。是的,一个文人用最无忌的文字在劝世,在劝内心的真我,在回归人性。世界也好,人也好,其核心价值就是向善,向美,向真。
羊好好吃青草,人好好写真字。

本栏编辑:书带草
注意事项:稿件要自行编辑校对好以word文件形式投入各栏目信箱,作者简介及联系方式附在稿件后即可,莫要单独发,作者照片直接发邮箱。投稿后请务必加主编微信:13910420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