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文献-韦伯的理想型

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是:拥有自由意志的个体作为主体,在与他人互动中会努力实现某种价值或目标。基于此,韦伯社会学提供了这样一种技术:它阐明人们想达到什么目的,并指出那种策略最能达成理想的结果。因此,韦伯社会学事业的核心,就是如何把主观动机和客观行为联系起来。所以,韦伯对社会学的定义:“一门致力于解释性地理解社会行动,并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和影响做出因果解释的科学”。

既然社会学是理解社会行动,如何理解,韦伯分为两步走:一是要假定行动者貌似合理的动机,二是想象其可能存在的情境。“动机+情境”构成了韦伯分析社会的基本剧本。因而,韦伯意义上的规律,就是在情境下的行动。

情境之下的行动,是一种具有特殊性的行动,但是却有必要将其进行定类。“理想类型”便是实现这种定类的关键,它可以是单个类型,也可以是类别类型。通过理想类型,

 1.经验事实可以成为分析对象。

2.虽然它只是一个思想概念,但并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建立在实际现象的经验知识之上。

3.理想型并不表达事实,而是在夸大特定方面,但有时候没有顾及其他方面。

4.对理想类型唯一的检验方法,就是评估其逻辑一致性。

5.理想类型并不是一种描述,不能批评一种理想类型无法完全复刻一个复杂无比的真实世界。

6.同一现象可以构建出不同的理想类型

7.理想型一定是局部的

常有人认为韦伯过分地强调社会学概念的片面性,因此陷入了无可救药的相对主义。但是,局部的原因并不一定失去客观性。

本笔记摘自《社会理论与城市问题》,书中对马克思,涂尔干的解读也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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