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秀山:“感性世界”的挑战

基督教按“神学”的“理论经营”,“躲进”一个“超越”的“世外桃源”,将纷乱的“人世间”撒手给了“人”,“人世间”以“教会”为“楷模”,“等待”“弥赛亚”的“拯救”; 无奈“基督教教会”常常是一些不成功的“样板”,他们似乎也相信“克己复礼”,以为任何的“礼”都可以运用“教会”的“权威”“强加”于“人”,都能“有效地”“克服”那个“不安分”的“己”。事实说明,这是一条无论中外都是“不成功”的“路线”,打着“天理”的旗号,要来“消灭”“人欲”,用一个“空洞”的“普遍性”要来“泯灭”“具体的现实的”“存在”,真是“与虎谋皮”,其结果适得其反: “天理”因其“空洞”而树立不起来,“人欲”因无“真正的—现实的—有效应的”“道理”来“引导”,却“泛滥成灾”,竟然将那些“圣孙”们置于“伪善”的困境,中国的“道学先生”也多产“伪君子”之类人物。

欧洲思想的运行,到“文艺复兴”时期,首先出现一股“反虚伪性”的思潮。从正面说,思想家们提倡的则是一个“真”字,“争取”这个“真”的权利,向“教会”的“权威”“挑战”,要求“收回”“率真”的“自然权利”,举凡“七情六欲”皆须有“合理性”的“承认”。这股思潮对“教会”犹如洪水猛兽,而当时多数“教会”,也因自身已然腐朽,合该将这种“虚伪性”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成为“反面教员”。

“文艺复兴”时期的巨匠们向人们昭示,“感性”的“自然”固然“反抗”“教会”的“独断”,但并不是“无序”的“混沌”,“自然”有“自己”“规律”,亦即“自然”有“自己”之“理”。“感性自然”与“独断天理”乃是“二律背反—二理背反”,只是“独断天理”是“空洞”的,它的“内容”是“想象”的产物,而“自然之理”,才是有“现实根据”的“真理”。

于是,那个时期的巨匠们又都是伟大的“科学家”。

“思想”“回到”它的“科学”形态,亦即“回到”它的“出生地”———古代希腊,故曰“文艺复兴”。“文艺复兴”在哲学上的意义在于: 使“天理”与“情欲”相结合,使“理性”有了“感性”的“内容”,使“思想”有了“存在”的“基础”。所谓“文艺复兴”实际上是“科学复兴”,而这正是英国培根经验哲学追求的理想。

培根是近代欧洲哲学的奠基者,而这块“基石”是“感性”的“自然”。

一、培根的经验主义哲学

欧洲近代哲学从英国经验主义开始应该没有多少悬念,那是一种冲击中世纪神学的思想力量。在那个时代,也唯有这样一种将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的“自然天放”的“情怀”提升到“科学知识”的层面,这个“思潮”才找到了自己的现实和理论的依据,才有了一个哲学学理上的基础。也就是说,“自然天放”的“情怀”才有“权利”和“力量”站在“天道权威”的“对立面”,真正形成“二理背反”。

培根这种“力量”来自于“思想方式”的“变革”,亦即“思路 - 思想道路”的变革,而促成这个变革的,又是“思想 - 思维”“工具”的“变革”。培根提倡一种不同于传统的“新”的“思想工具”,这个“新工具”和“新道路”乃是从“感觉经验”出发,经过“思想 - 思维”的“概括 - 综合”,使原本驳杂的“感觉材料”“组合”成“有序”因而有“普遍性”的“科学知识”。这样,培根被认为是一种不同于“三段论 - 演绎逻辑”的“归纳逻辑”的创始人。应该说,“归纳逻辑”对于“经验概念”的形成提供了“逻辑”的“根据”,将那“抽象”的“推理逻辑”“回归”到“经验现实”的“逻各斯”,有巨大的贡献,因为“经验概念”总需要“概括 - 综合”; 由于这种“概括 - 综合”的“经验性”,遂使培根的“归纳逻辑”难以为基督教“神学”所用,因为依靠“经验”“概括”出来的“普遍性”,离那“至高无上”的“绝对普遍”的“神”总保持着“无限”的“距离”。“归纳逻辑”只适用于“感觉经验世界”,这个“世界”因其由“经验归纳”而“建构”起来,则绝无“神”之立锥之地,于是它是一个“禁区”: “拒斥”“超越经验者”“入内”,“经验”之“归纳”在这个领域拥有自己的“权威”,只允许“科学知识 - 经验知识”执掌“自然 - 经验”的“权杖”,行使自己的“权力”,唯有“知识”才有“力量”。

于是,培根的“知识即力量———知识与力量为一”成为与“宗教神学权威”相“对立”的另一个“科学 - 知识权威”,“二律背反”不仅是“二理背反”,而且是“二权背反”———“二力背反”。

就哲学思路来说,培根走的是一条从“特殊”到“普遍”的路线,“感觉经验”是这条路线的“源头”,“理性”的作用被“限制”在“综合概括”的层面,犹如蜜蜂由采集到酿造蜂蜜一样,而这种“采集 - 酿造”的工作,是“产生”“蜂蜜”的一个“力量”,唯有经过这个“工序”,我们才“得到”“蜜”,而“采集 - 酿造”的“知识”则是一种“产生”“蜜”的“力量”。然而“知识”之所以是“力量”,乃是因为“知识”“创造”“财富”; 在人类“知识”“积累 - 发展”到相当的水平时,人类就有可能“点石成金”。培根的“知识即力量”可能也包含了他所迷信的“炼金术”在内。

培根的经验主义的“知识即力量”的“信念”,为“人世间”筑起一道“铜墙铁壁”,“拒斥”一切“超越”的“神学”“迷信”,却“邀请”“炼金术”这样的“迷信”入内,并贪婪而认真地“经营”着这个“迷信”。

然而,就“迷信”来说,“科学”与“宗教”也有“原理”上的不同。“宗教”的“迷信”是“超时空”的,而“科学”的“迷信”是“在时空”中的。“宗教”要把“超时空”的“奇迹”在“时空”中“实现”出来,只能是一个“幻想”,而“科学”要把一些尚不具备“条件”的“思想”在“一定”的“时空”中“实现”出来,固然注定会“失败”,但不排斥在“另一种时空条件”中有“实现”的“可能性”; 当“物质”在“运动”“速度”达到相当的“速率”时,“物质”具体的形态的“转变”,也还是现代科学家研究的课题之一。“点金术”并不是“绝对”的“不可能性”,培根对于古代那种条件的“点金术”的“信念”,固然可以批评为“迷信”,但他“相信”“科学知识”“有能力”“解决”“物质形态”“转化”的问题,却是一个“科学”的、“合理”的“信念”,其“实现”只是“时间”的“到时”和“空间”“条件”“具备”的问题。

因此,“知识即力量”乃是一个“科学”的、“合理”的“信念”,这种“信念”具有“现实”的“力量”,即“科学知识”所“认定”的,都必将“实现”; 在这个意义上,同样可以说,“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而且也可以说,“凡是现实的,也都是合理的”,即,一切“可知”的,都是“现实”的,而一切“现实”的,也都是“可知”的。只有那“超越时空”、“彼岸”的“神”,既不是“现实”的,也不是“可知”的。

就某种意义说,“知识即力量”不仅是对“知识”的“确信”,也是对“力量”的“确信”。但这种“力量”是要来自“知识”的,而不是来自“独断”的,因而不仅“迷信”不是“力量”,而且“宗教”更不是“力量”,“神”因其不能“建构”一门“经验科学”而不能“产生”“力量”; 或许可以说,对于“神”的“崇拜”会有一种“内在”的“力量”,但却不可能有“外在”的、“现实”的“力量”。“神”对“现实”“无能为力”,“神”的“管区”和“人”的“管区”被培根的这一道“科学 - 知识”的“律令”“截然”地“分隔开来”。

这样一个“分割”的“律令”,成全了英国作为一个现实的“国家”实体的繁荣富强,“增加”了人们的“精神力量”和“物质财富”,使“权力”和“财富”打上了“知识 - 科学”“金字招牌”,使之不仅是“私人”的事,而且是“公众”的“事业”,得到“科学知识”的“研究”和“实验”。“科学”的“概括性”和“普遍性”,使得“凡科学的,也必定是可以普及”的,“知识”必定是可以“掌握”“大众”的,因而,“财富”和“权力”“原则上”也是“科学”的“事业”,也是“大众 - 公众”的“事业”,而不仅仅是某个“家族”或“个人”的“特权”和“私产”。

这样一个基本的思路,对于欧洲现代社会的建设和发展,会起到积极推动的作用,也是意料中的事情。

“知识即力量”,离开“知识 - 科学”,一切都是“无力”的,“软弱”的; 而“知识”是“公众”的,凡是“科学知识”就有可能“令”一切人都“不得不”“承认”。“科学知识”有一种“普遍性”和“必然性”,不以“私人”的“好恶”为转移。

所谓“力量”亦即“改变现状”的“力量”,“知识即力量”,也就是说,“唯有”“知识 - 科学”才有“改变现状”的“力量”,即使如“教会”那样的“权威”,也只能在它那“小天地”里“发号施令”; 只有遵从“科学知识”的“意志”,才是“有力”的,单纯的“意志”或成为“空想”,不是“权力意志”,而是“权力科学”,“权力”也要有“科学知识”的“支持”和“组织”。培根这样一个“科学复兴”的“律条”,奠定了欧洲现代“国家 - 政治”学说的科学基础,英国从培根到洛克特别是霍布斯,对于“国家 - 政治”学说都有相当的贡献。

不但“自然”的“事”,而且“人”的“事”,也都成为“科学知识”的“对象”。“人”原本是“自然”的一个“部分”,而并非“神”的“宠儿”,这个观念的转变,使人们原则上可以以对待“自然”相同的态度对待“人”,来“研究”“人”的“普遍必然”的“规律”,建构一个“科学”的“知识体系”。

二、霍布斯政治国家学说之哲学基础

英国哲学在洛克将培根的经验主义知识论原则做了深入推进以后,国家和政治的问题也进入到经验哲学的视野。而霍布斯在理论的深度上,将这个问题推进了一大步,提出了后世凡在这个问题上要作“追根寻源”探索者绝不可忽视的“理论”,即“国家”作为“政治组织”的“出现”乃是“理性”“脱离”“人”的“自然状态”的“结果”。

如何理解霍布斯著名的“自然状态”? “自然状态”并不是“动物状态”,“动物世界”并不一定是互相厮杀的场地,那么“人”的“自然状态”那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状态”就是连“畜生”都不如的“野蛮状态”。

“人”的“野蛮状态”是比“动物”还要坏得多的一种“自私”状态。“一切人 - 每个人”都“为”“自己”的“利益”“反对 - 恐惧 - 整治”“一切人”,这所“坚持”的不是“自然”的“普遍原则”,而是“自然”的“个别原则”,尚未将“经验”的“个别性”“提高”到“经验”的“普遍原则”。这就是说,“个别的”“意识”尚未“提高”到“科学知识”的“普遍意识”,“统治 - 支配”着这个“世界”的不是“科学知识 - 理性”的“普遍性 - 公众性”,而是“个体”的“自私性”。在这个世界里,只有“偶然性”,没有“必然性”,“人人”都“意欲”从这种“偶然性”中攫取“个体”的“最大利益”,一个人一个“原则”,于是,不仅是“二律背反”,而且是“万律背反”,从而是一个“无原则”的“混沌”的世界。人人都有“机会”成为“创世主”,人人都有“称王称霸”的“意欲”,人人都“唯我独尊”,于是也是“人人自危”,“人人以邻为敌”。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的“世界”,是一个“恐怖世界”,与“动物世界”“无意识”地趋向“平衡和谐”的“世界”完全不是一个境界。东方观念中的“桃花源”把这种“人吃人”的“世界”反衬得鲜血淋漓,当是欧洲现代“财富竞争”的一个对照。在哲学理论上企图指出一种“经验普遍性”-“科学知识”“必然性”的“需要”,现代欧洲社会“需要”培根经验哲学的“知识即力量”之“引导”和“规范”,而“知识”必须有“普遍性 - 公众性”才会产生“力量”,否则各种“力”就会“抵消”或“湮灭”。

舍弃“公共性 - 普遍性”的“知识”实际上是一种“无知”,是一种“野蛮”。

霍布斯“自然状态”的“人”,并非“动物”,他们也有某种意义上的“智慧”,有时候还“聪明得很”。但他们的“智慧”局限于种种“计谋”,他们把“聪明才智”都用在了个体的“利害关系”上,即“维护”和“扩充”个体的“财富”和“权力”上,因而即使“得势”于“一时”,仍然“惶惶不可终日”,感到“众人”都在“或明或暗”地“反对”他。

霍布斯“自然状态”下的“人”,或许“人人”都有很高的“谋略”,他们有一套“计谋”来对付“他人”,也会发明一套“高明”的“技术”来对付“自然”,攫取“自然”的“财富”; 然而这种种“计谋”和“技术”都不是培根意义上的“知识”,因而这些“技术”的“力量”因缺乏“普遍必然性”而“行之不远”。这 些“控制”“他者”———“自然”和“他人”的“能工巧匠”,充其量只是一些“小智慧”和“小计谋”,相比“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来说,只是“雕虫小技”。

这些“技术”,因为脱离了“科学知识”的“规范”和“指导”,“坚持”着、“执着”于“自己”的“个别性”,不能甚至“拒绝”“上升”为“科学”的层面,就难免带有浓厚的“私人”的“私密性”-“大内秘方”,“不得外传”; “科学知识”或因科学家的个人品质以及种种环境而“保密”于“一时”,“私密”的“技术”,则因本来缺乏“公开性”的品质而常“藏诸深山”、“束诸高阁”。然而此种“技术”本无可能“传诸久远”,一旦被“发现”或会有一时的“轰动效应”,但“终究”会被善于“解密 - 揭秘”的“科学知识”“戳穿其”“虚假”之本质。

“非科学性”的“技术”依靠的“理由”和“根据”是“单纯 - 个别”的“偶然性”。凡有“一次性”“成功”的“记录”者,都令那“心怀鬼胎”或“心怀不测”的“某个( 些) 人”“有理由有根据”“产生”“信心”; 凡“过去”“有过”“成功记录”者,以为“未来”也总有“成功”之日,尽管“现在”屡试屡败。虚假的“过去”将“未来”“推”到“无限 - 不定”,因而“设定”的也是一个“虚假”的“未来”。

当然,“科学性”“技术”也有“失败”之时,但“科学知识”的“普遍性”“规范 - 指导”着“技术”的方向,“技术”也“检验”着这个方向,“科学 - 技术”相互“校正”,在我们的“经验世界”,“必然性”通过“偶然性”“显现”出来。就“时间”来说,我们关于“过去 - 现在 - 未来”的单纯“知识 - 所知”都“充满”了“错误”和“偶然性”,唯有“科学知识”之“普遍性”“信念”能够———有能力给出它们的“确定性”的“信心”,不仅“确信”“有一个”“过去”,“有一个”“现在”,而且“有一个”“未来”。“科学知识”“保障了”“未来”的“确定性”和“现实性”,遂使我们对于“未来”的观念有“能力”“终止”“空洞”和“不着边际”的“无限绵延”。“科学知识”“使 - 令”“未来”也具有“现实性”,“科学知识”之“普遍必然性”“令 - 使”“未来”“存在”,而不仅是空洞的“思想”。

一切“雕虫小技”都“许诺”“有”一个“未来”,但这个“未来”“在”遥远的 - 无限的“将来”,基督教就“许诺”“弥赛亚”“终将”“来到”,甚至说“弥赛亚”“曾经”“来过”,就是“现在”还没有“来”。“希望”的“现实性”“在”“过去”和“未来”,就是“现在”没有“现实性”,这样的“矛盾”“理路”,唯有“科学知识”有能力“克服”,有能力“赋予”“未来”以“现实性”,也“赋予”“希望”以“现实性”。

“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特点,并不将人的“视野”只“局限”于“过去”和“现在”的“既成事实”。培根—洛克—霍布斯从“感觉经验”出发“建立”的“普遍必然”的“科学知识”目光注视着“未来”,他们要“建立”一个“新世界”,“宣布”一个“新世界 - 新大陆”“必然”“诞生”,他们“有理由”“期待”着这个“未来”的“来临”。

就社会思潮来说,霍布斯还“扭转”了从由“文艺复兴”加重了的“复古主义”的倾向。其实,自古以来,无论中外,社会总有一种“古代黄金世纪”的“情趣”。“现实世界”总不那样“万事如意”,有时候甚至是“坏透了”,“未来”如果又那样的“不确定”,于是人们常常“幻想”着“过去”的“好时光”,中国古代的孔子难免,希腊古代的贤哲也难免。欧洲“文艺复兴”尽管在当时对现实有一种冲击的力量,也开创了一个不可逆转的“新世界”,但仍然有一件“复古”的“外衣”。

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的“描述”,尽管是为一个“哲学理论”所做的“设计”,并非历史考古的“证据”,但却揭示了人的“原始( 自然) 状态”被“隐藏”着的一面,以其“自我的原始自然意识状态”的“真实性”而“震撼”了“人心”: 原来人的“自然原始状态”是一个可怕的“人人不得安宁”的“恐怖世界”。

“万律背反”,“强者为王”,所谓“强者”包括了“体力的”和“智力的”。“体力”是“有限”的,“智力”似乎可以“无穷无尽”,所以总是那“诡计多端”的“强者”为“王”; 而似乎有“无穷潜力”的“智力”,当然只是“相对”的,“强中自有强中手”,以“阴谋诡计”“攫取”的“权力”,也总是被“另一种”“阴谋诡计”所代替。似乎人人皆有“彼可取而代之”的“野心”和“力量”,人人都可能是“阴谋家”、“野心家”,人人都可以是“窃国者”,“王”“警觉地”“监视”着“一切的”“他人”,而“他人”又都“觊觎”着任何“王者”的“权位”。“权位”和“占有”是“一切人”的“本质欲求”。在“权力意志”“支配”下,历史是“阴谋诡计”的“轮回”。

霍布斯在“自然状态”中“发现”了“国家”这种“社会组织”的“起源”,“国家”使人们“摆脱 - 脱离”“自然状态”,进入“文明状态”。

“国家”之所以是“文明”的“产物”,是因为“国家状态”标志着由“私密技术”到“公共知识”跨出了现实的一步。“国家”是一个“知识状态”,具有“普遍”的“力量”; “国家”的“君主”是“众人”“意欲”的“集中”,在“国家状态”中,“一切人”“各安其位”,每个人行使着“他人”“认同”的“权力”,得到“他人”“认同”的“报酬”。“国家”是一个按照“知识”原则“建构”起来的“组织”,在这个“组织”中,“每个人”不是一个“自在 - 自为”的“原子”,“人”的“自己”“在”“关系”中,“自己”由“关系”决定,亦即“自己”由“异己”“决定”,“人际关系”和“人的行为”由“因果律”“规定”。在“国家”的“组织”中,“人”不能 - 不允许“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人”须得“克己复礼”才能在“国家组织”中“各行其道”而“相安无事”,人人都按“共同”“规定 - 指定”的“轨道”“作息”,“摆脱”“私欲”的“无限膨胀”和“扩张”,“获得”一种“理智”的“有限”的“自由”,“心甘情愿”地做一颗“有理智”的“螺丝钉”; 由于“国家”这部机器运转的必要,各种“螺丝钉”都能发挥作用,原则上不会被“取而代之”,它尽力发挥作用,直至因“磨损”而被“废弃”,也算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此意义上,不仅是“克己复礼”,而且是“复礼克己”,在“复礼”而后才有可能( 强制) “克己”。

表面上,“自然状态”似乎很“自由”,人人“各显身手”,“强者”“为王”“天经地义”; 然则“自然”的“原则”,不是“自由”的“原则”,人人“为所欲为”是人人受“欲 - 欲望”所支配,是一种“受支配”的行为,而不是“自由”的行为,各种“智慧”也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一种“因果律”的“利用”。霍布斯的“国家”“组织”恰恰给了“民众”一道“自由”的“曙光”,尽管这种“自由”是“有限”的,是“一定程度”的意义上的“自由”,但毕竟向人们揭示了“人”的“理性”有“克制私欲”的能力,“人”有“摆脱”“私欲”的“能力”,亚里士多德所谓“人是城邦的动物”也不是一句空话。

由此我们或许可以说,“国家”的产生,是“自然状态”“万律背反”“矛盾”“不可克服不可调和”的一种“产物”,其目的是希望由“纷争”走向“和平 - 宁静”的第一步。

然而,既然“自然状态”中人人都有“暴力”倾向,都有成为“恐怖分子”的可能性,则“国家”这种“组织”就必须是“更为强大”的“暴力组织”才有可能“压制”其“臣民”的“暴力”倾向。而“国家组织”中的“人”比起“臣民”来总是“少数”,“少数人”要“压制”“多数人”,除了依靠“组织团结”的“力量”外,尚需“统治”的“技术”,而“组织”原也是“技术”的一个部分。这种“技术”要来“对付”“多数人”,则须得有“普遍性”的“知识”,而不能仅靠“私密”的“权术”; 传统的“统治权术”需要披上一件“知识”的“外衣”,让人人都“懂得”,不仅“君主”“需要”这个“强权”的“国家”,“臣民”也“需要”“国家”“强大有力”,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国家”“保护”在其“治下”“臣民”的“既得利益”不被“他人”“随意”“剥夺”,在“国家”中的“臣民”遂得“安居乐业”。

就霍布斯的理论来说,“国家”既“脱胎”于“自然状态”,这种“状态”当然谈不到“普遍”的“意志”,因为人人各怀鬼胎,“国家”无由“寻求”“共识”,也就无由“代表”一个“统一”的“意志”。于是就将“统治着”的“意志”“强加”给“臣民”,“令”“臣民”“接受”“君主”的“意志”,这样,“君主”的“唯一”的“意志”,也就是“统一”-“普遍”的“意志”,使人人“必须”要“接受”的“意志”。

在这个意义上,“国家”组成的“社会”,就只是一个“经验性”的“实存”,“国家”作为一个“政治组织”来说,主要是“经验地 - 有条件地”“协调”“臣民”的“利益”,制定“法律”和“律条”来“限制”种种“越权”的“暴力”行为,保持人民“恒久”“摆脱”“自然状态”而“安居乐业”; 在这个条件下“建构”的“国家组织”当然是“有序”的,人的行为也是有“道德”和“法律”的“准绳”的。然则,这样建构起来的“组织”,本质上仍是一个“自然”的“组织”,而不是一个“自由”的“组织”。在这个意义上,“国家”以及它所标榜的“公众意志”,只是一个“经验的普遍性”,它所“摆脱”的只是“无组织”的“自然状态”,使这种“无组织的自然状态”进入“有组织的自然状态”,尚谈不到“道德自由”的问题。在这个“政治组织”中,只须“智者 - 知性”向“人民 - 臣民”“颁布”“法令”,“智者王者”为“自然 - 臣民”“立法”,“道德”只是“遵纪守法”,“德性”也只是涉及一些“经验性”的“道德规范”。以此“建构”一个“各安其位”的“自然和谐社会”,人民在“君主”“法律”“保护 - 限制”中,过着“循规蹈矩”的“生活”,这种“生活”被“美化”为“自然天放”或者是“田园牧歌”式的、在“世界内”的“桃源”。为保持这种“生活方式”,这个“有组织的自然状态”要“避免”的是“纷争”,要“争取”的是“和谐”。

于是,在哲学的审视下,霍布斯这个“国家”学说,并未涉及真正意义的“道德”和“自由”,因而,也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责任”。“责任”也是“协商”或“智者 - 知性 - 王者”“审时度势”“设定”出来的,只有“经验”的“必要性”,而无“理性”的“必然性”。

三、卢梭政治思想的哲学意义

事情似乎是: 在政治哲学方面,英国霍布斯没有跨出的一步,由对岸法国的卢梭做到了。卢梭所做的工作,后来德国的康德评说: 牛顿为“自然”“立法”,卢梭则为“自由”“立法”,于是我们可以说,霍布斯只仍是“政治哲学”里的牛顿。

关于卢梭政治哲学一直有许多争议,就与现在我们的论题有关的,我们首先的印象是,他的态度和霍布斯似乎是完全相反的: 他对人类“原初状态”是肯定的。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是要“克服”的,由“自然”进入“文明”是一个“进步”,而卢梭则认为,“文明”“社会”使人陷入罪恶的深渊。卢梭早年那篇获奖的论文,以丰富的感情和犀利的笔法,对当时社会种种黑暗发出了强烈的抗议,赢得很多民众的共鸣,也使他自己一举成名。他提出的“道德”和“科技文明”的矛盾倍受重视,成了欧洲哲学的持续的问题,直到胡塞尔、海德格尔仍然认为“( 高)科技”的“发展”和“泛滥”“掩盖”并“损害”了“人文”的“根基”,欧洲哲学似乎处处都要迎接卢梭问题的“挑战”。

事实上,卢梭本人也未能“摆脱”“早期( 文明冲突论) ”与“后期( 契约论) ”的困境,要为自己思想的“一致性”辩护。

在那获奖的论文中,卢梭看到了两个原则———两种状态的“二律背反”,这两个原则的互相“渗透”,必然形成“干扰”,“冲突”不可避免。“道德”所“建立”的“原则”,被“科学技术”不断“僭越”、“突破”,而“科学技术”“建构”起来的“世界”,则被“道德”按照“自己”的“律条”不断“颠覆”。这就是说,这两条“律令”不是“同步”发展的,“科学技术”的“进步”,恰恰是“道德”的“退步”,因为“推动”它们“进步”的“原理 - 原则”不仅是“不同”的,而且是“相反”的,它们之间的“磨合”是一个“问题”,在“现象”———“现实经验世界”所突出“显现”出来的是它们的“矛盾”。而卢梭抓住了这个矛盾在“现实”中的“不可调和性”,抓住了这个“矛盾”的“本质”。

卢梭这项工作,在哲学上的意义大于他直接表现出来的“历史”方面的意义。他因为设定了一个“道德”的“原始状态”而备受批评。实际上,卢梭这个“德性的世界”本是“理论”的“设定”,而不一定是“历史”的“事实”,他也没有用多少当时“考古学”的“材料”来“证明”这个“状态”的“存在”,但却把人们的眼光引导到这条“历史学 - 人类学”的道路上来,产生许多“误解”。

实际上,无论霍布斯的“自然状态”还是卢梭的“德性状态”都是一个“理论”上的“设定”,而不是“历史”上的“事实”。历史上人类“原始状态”要靠“人类学”、“历史学”等“经验科学”不断地“探索”才会有比较清楚的面貌;霍布斯和卢梭所说的,应是一个“理论”的“假设”,为了“设定”一个“原始”的“出发点”,“设定”一个“原则”,而这个“原则”他们认为是被当时的“现实状况”“掩盖”着的,因而要“揭示”出来,“揭示”它们原来“最根本”的状态,“现实状态”是由那个“原始状态”“发展 - 变化”出来的。截至此点,卢梭和霍布斯是一致的,所以卢梭政治哲学受到霍布斯以及洛克的影响,也是很明白的。但循此以下,他们的理解则采取了相反方向,“向上的路与向下的路”原本是一条路,只是“座标 - 视角”“转了”,这也是一个“革命性”的“转化”。

霍布斯将人类“原始状态”“定位”在“自然”,卢梭将这个“状态”“定位”为“自由( 德性) ”,卢梭将霍布斯的“定位”“颠倒”了过来,“进步”成了“退步”,倒也顺理成章。

卢梭著名的格言“人生而自由; 但处处在锁链中”,“自由”是“天生”的,“锁链”则是“经验”的,这样将“理论”的问题转化为“历史”的问题,引起了“理解”的“混乱”,卢梭自己也未能摆脱自己设下的“陷阱”,因为“天生 - 生下来”都还是“经验”的,于是“经验”越少,则“自由”越多,反之,“经验”“积累”越多,“自由”就越少,犹如“年龄”增长使人“失去”“童年”的“天真”那样。如果“思想”“止于”这一步,则中国传统“道家”要比卢梭更加深入透彻。

问题是,“生下来”的“自由”实际是“想象”中的“自由”,无非尚未来得及“沾染 - 熏习”上世间种种“习性”而“显得”“自然天放”的这种“自由”仍然是“自然”的,不是“道德”的。卢梭后来再三强调,他绝不是要将人类引回到“原始”、“野蛮”的“状态”,也是因为有霍布斯的“前车之鉴”,如果那样,他的“坐标”又“转”回到霍布斯去了。

“自由”和“自然”遵循着两个不同的“原则”,“初生儿”固然“天生童真”,但他“尚未”“自由”,“婴儿”不同于“宠物”的地方在于他“孕育”着“自由”。

表面上看,婴儿似乎很“自由”,通常“被允许”“无视一切规矩”,甚至在一定年龄内,可以“童言无忌”,在这层意义上,他可以“超越”“时空条件”的“制约”,享受“天生”的“自由”。但是,婴儿 - 儿童这种“自由”仍然“在”“时空”条件中,尤其是在“时间”的“条件”中,他可以“摆脱”“外感官”的“制约”,但尚不能“摆脱”“内感官”的“制约”。不用说他受到“饥渴”的“驱使”,要依赖“他者 - 父母”的“喂养”,“冷暖”要依赖“他者”的“呵护”,“风雨”要“依赖”“他者”的“遮盖”,他的种种“需求”全部都是“感官”的,而他得到的种种“呵护”,一般也是“有条件”的,而且是“有时限”的,每人“童年”都不相同,而且“童年”犹如“青春”那样是“留不住”的,是受“时间”“制约”的。“怀念”“一去不复返”的“童年”,是“诗人”的“情趣”,不是“哲学家”的“思想”,“哲学”的“眼光”“注视”着“成熟”,探讨着“理念”,“思考”着“事物”之“本质”,“研究”着“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据”。“哲学”的“视角”“显示”出来这样一条道理: 如果“人”皆为“长不大”的“婴儿”,则必得有一个“神”来“呵护”它们,“神”是“它们”的“主”,是“它们”“在天之父”。在某个意义上,“长不大的人”,可能永世不得为“人”。

什么叫“成熟”的“人”? “成熟的人”是为“成人”,“成为了人”,“他”是“人”了。在哲学的眼光看来,“成人”的“标志”在于“他”有了“理性”,“理性”使“他”“独立”,使“他”“成为”“人”; 然则,这里的“理性”意味着什么?

有许多“聪明”的“儿童”,有的还是少有的“天才”。东方人童年时较多有“数学”的“天才儿童”,但他们还不是“成人”,因为“成人”的“理性”的意义不全在“聪明才智”,不全在“自然”方面,而在于“道德 - 德性”方面,这正是卢梭的“原始状态”的真正意义所在,而他自己并未清楚地揭示出来,只是在那篇获奖论文中蕴含了这层意思: “科学技术”的发展之所以让“社会”“退步”,不是相对于“儿童天真”而言,而是相对于“道德自由”而言。他所鞭笞的社会是“道德 - 自由遗忘”的社会。

“道德自由”不同于“儿童自由”,“道德自由”是“责任”的“根据”。而按照古代赫拉克利特,“儿童”为“王”,“令”“他人”围着他“团团转”,但却并不负任何“责任”。在这个意义上,“道德”的“问题”将“自由”从“自然”中“超拔”出来,成为“理性”的“纯粹”的“领域”。对于这个“纯粹理性”的“领域”,卢梭在他的获奖论文中用现实社会状况做了对比性描述,但在道理 - 理论上界限不是很清楚,只有在道理 - 理论上作出更深入系统的“划分”后,他所揭示的问题才能有更清晰的轮廓展现出来。

当然,“理论”上的“混淆”必有“实际”上的“效果”,当“道德自由”问题被掩盖、被遗忘时,“自由”与“自然”的“二律背反”并未因人们的“疏忽”而“偃旗息鼓”。当法国雅各宾党以为它们的“革命”如同“儿童游戏”那样可以“为所欲为”时,等待他们的则是“事与愿违”的“后果”,因为他们作为“成人”,对于一切所作所为,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革命”不是“儿戏”。

“科技社会”在“时间”中( 一时、有时) 或可能“遗忘”“道德法则”,而“道德法则”绝对是“疏而不漏”,它会以自己的“绝对性”“警示”一个“败坏”了的“社会”。“道德法则”之所以有这样的作用和“权力”,乃在于它的“根据”在“理性”的“自由”,而“科学知识”与“科学性”“技术”同样也要“根据”“理性”和“自由”,“科学知识”不仅仅是由“盲目”的“感性需要”所驱使。“科学技术”之所以可能有“高度”的“发展”,不是“人类”“本能需求”的“结果”,而是“理性”和“自由”的“创造”———“科技”的“发展”是对原有现实条件的“突破”,没有一种“自由”的“精神”,人类“科技”也就“安于”“丰衣足食”的“自然乐园”; 正是有了“理性 - 自由”这种“无限”的“精神”,人类“历史”才有“进步”,尽管这个“进步”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但“推动历史进步”,因植根于“理性自由”,也就成为人类自身的“责任”和“使命”。

“儿童”并无此“责任”和“使命”。我们之所以“寄希望于”“下一代”,称“儿童”为“祖国的花朵”,并不是“希望”“他们 - 儿童”“永远长不大”,而是“寄希望”于他们“长大”、“成熟”后“理性 - 自由”“意识”的“可持续发展”。

就中国传统语境来说,也许我们把“儿童”“成长”“成人”理解为“寄希望”于“他们”由“道家”“成长为”“儒家”,由“自然”“走向”“社会国家”,从“赤子之心”走向“精忠报国”。“赤子之心”固然“可爱”,但“精忠报国”则更加“可敬”。

“儿童”的“天真烂漫”的确非常“可爱”,尤其是“成人”已经不可能“回归”到“儿童”,则“童年”就更加“珍贵”。但是很少情况人们以“可敬 - 敬重”加之于“儿童”。“敬重”只加之于“德性”,“天真烂漫”不会“引发”“敬重”之情,“儿童”不是“敬重”的“对象”。

就这层道理来说,我们要退回到卢梭之前的法国大哲学家、也是欧洲近代哲学奠基者笛卡尔,他曾说过,我们刚生下来是儿童,理性意识尚未成熟,但已经对许多事物有所“判断”,这些“判断”的“根据”是“感觉经验”,因而可能是“不可靠”的。这样,笛卡尔突出的问题则是“可信”-“真理”,也就是突出了“知识论”的问题。

于是,欧洲哲学( 以及宗教) 围绕着“可爱( 美) —可敬( 善) —可信( 真) ”展开了自己的思路,形成了自己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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