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爱峨眉不爱官”的宝廷
光绪八年(1882年),晚清名士李慈铭在其《越缦堂日记》中记了一道“上谕”:侍郎宝廷奏,途中买妾,自请从重惩责等语。宝廷奉命典试,宜如何束身自爱,乃竟于归途买妾,任意妄为,殊出情理之外。宝廷著交部严加议处。这就是当时曾轰动朝野的宝廷“纳妓自劾”事件。
故事的主角宝廷,字竹坡,镶蓝旗人,为宗室后裔。宝廷文章学问俱佳,其诗词造诣在晚清八旗诗人中被推为第一。宝廷虽是宗室(系郑献亲王济尔哈朗八世孙),但其家族早已没落,年少时穷得家徒四壁,娶妻时也是靠典当衣物才勉强沽酒请客。同治三年(1864年),宝廷第四次乡试方才考中,此时家中更是一贫如洗,以至于“连日不得食,乃取庭中野菜食之”的地步。
同治七年宝廷中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但翰林院也是清贫所在,他的家境并未得以改善。转过年宝廷的父亲去世,宝廷穷得连寿衣棺材都买不起,还是邻人凑钱才得以办理了后事。宝廷苦熬到同治十二年,仕途才出现了转机。这一年,清廷派宝廷到浙江主持乡试。当时主持乡试是个肥差,宝廷逢此机遇才有可能得些“外捞”,也才有可能有闲钱在富春江上买妓自娱。
宝廷毕竟是读书人,对这种事情也不好太过张扬。为掩人耳目,宝廷安排船户将船妓从水路送京师,自己则单独回京。可回京后,宝廷眼巴巴地等待良久,“意中人”却杳无影踪,到头来落了个人财两空,宝廷一时郁闷不已。
光绪八年宝廷又获得去福建主持乡试的机会。出京前,时任军机大臣的李鸿藻曾再三告诫他沿途要自爱,宝廷当时也曾信誓旦旦。宝廷在福建主持乡试期间,也曾挖掘出了一批人才,其中著名者有郑孝胥、陈衍、林纾等。公事办完返京时,宝廷按捺不住寂寞,再次在富春江买了个船妓做小妾。这一次宝廷吸取了上次的“教训”,他把小妾带在身边同行。也是无巧不成书,行至杭州袁浦时,当地县令把他当作冒牌官员(正经官员谁会带着船妓一路同行),遂将他扣住审讯。
宝廷虽然洗脱了“冒牌官员”的罪名,但他买妾的消息却不胫而走。宝廷知道事情不妙,头脑一热,竟使出了自劾的昏招。按照清朝法律,官员纳妓为妾是要受处分的,尽管这一条款在实际生活中的执行力大成问题,晚清官员纳妓早成风气,但如果当事人自请其罪,朝廷和法律又怎么好意思继续装聋作哑不闻不问呢?清廷没办法只好将宝廷“即行革职”。
光绪九年正月,宝廷去职,此后再未出仕。宝廷毕竟是位诗人,后来还为此赋诗自嘲:“江浙衡文眼界宽,两番携妓入长安。微臣好色原天性,只爱娥眉不爱官。”后世对宝廷的诗评价很高,这诗中的故事则是百味杂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