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医学科】化疗药物外渗的保健注意事项
化疗药物外渗的护理
1.外周静脉输注时的化疗药物外渗处理程序
(1)如果患者诉输注部位疼痛,即使没有外渗的征象,也应立即停止输液。
(2)根据需要原位保留针头。
(3)用针筒尽量吸出局部外渗的残液。
(4)通知医生,指导进一步处理。
(5)使用相应的解毒剂:解毒剂经静脉滴注给药时,用量要适当,避免局部区域压力过大。皮下局部注射解毒剂时,应先拨去针头。
(6)抬高肢体或注射部位48小时。化疗药物外渗患者应注意休息。
(7)必要时请外科会诊是否有外科指征。
(8)避免外渗部位受压。
(9)记录外渗液量、输注部位、药物浓度、患者症状及累及范围。
2.中心静脉(CVC)输注时的化疗药物外渗处理程序
(1)一旦患者感觉输注部位有不适、疼痛、烧灼感、肿胀,胸部不适,或输液速度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输液。
(2)如果是皮下埋泵,应评价针头的位置是否合适。
(3)尽可能回抽渗出液:如果渗出是针头滑出埋泵所致,尽可能通过针头吸出渗出液;如果无法吸出,则拔除针头,从皮下抽吸残留液。
(4)给予适当的解毒剂:通过埋泵输注解毒剂时,应避免输液量过多而引起局部压力过大,注射后及时封泵。
(5)同外周静脉输注的(6)~(9)步骤。
(6)必要时拍正侧位胸片,确定渗液的原因及影响范围,并请外科会诊。
3.化疗药物外渗的预防措施
(1)化疗科护士首先要加强责任心,了解化疗药物的分类和毒性(特别对毒性较强的发疱性化疗药物),制订静脉使用计划,选择血管管径粗、弹性好、走行直、易固定的静脉输注药物。同时提高专业水平,熟练穿刺技术,力求一针见血,穿刺成功后正确固定针头.避免滑脱和刺破血管壁,拔针后准确按压针眼2~5分钟(有出血倾向增加按压时间)。
(2)化疗药物外渗恶病质患者长期用药,血管充盈差,应主张对其应用颈内静脉或锁骨下静脉穿刺、PICC导管,可减少化疗药物外渗及静脉炎。
(3)在输注过程中严密观察局部反应情况。巡视病房或更换液体时都要注意穿刺部位是否发生渗漏,确保液体通畅。如化疗药物稀释后浓度较高.需短时间输注时更应密切观察。
(4)根据药物选择血管:使用发疱性、刺激性强的化疗药物前,应对血管进行正确判断。不宜选用手足背小血管,先从远心端选择血管,多部位交替注射以利血管恢复。
(5)有计划的保护大静脉:对于长期化疗的患者,应建立系统的静脉使用计划保护大静脉。常规采血和非化疗药物的注射选用小静脉,最好通过静脉插管化疗。
4.合理使用药物,掌握正确的给药方法不能用有化疗药液的针头直接穿刺血管或拔针,用药前后应冲管,中间给药;静推时,边推药边抽回血,确认血管通畅后再加化疗药,化疗后用生理盐水冲管以减少血管刺激;浓度不宜过高,速度不宜过快。对刺激性较强的药物,如长春新碱、柔红霉素、托马克等,稀释少量溶液推注,使化疗药物很快进入血管,用药完毕后,再用生理盐水推注。用生理盐水前后冲洗静脉可降低局部血管内的药物浓度,缩短化疗药物在局部血管内的停留时间,这样既避免药物对血管的持续刺激,减少用药时药液渗漏到血管外的可能,又有效地避免了静脉炎、水泡、组织坏死等不良反应,使并发症降至最低水平,提高化疗药物外渗患者的生存质量。
5.加强医患合作,对化疗药物外渗患者做好宣教知识化疗前对患者进行针对性的宣教.交待保护静脉的重要性及外渗后所产生的后果;对应用强刺激性药物或患者初次用药时,尤其应做好健康教育,消除恐惧,着重指出药物的刺激性;嘱患者如注射部位疼痛或有异常感觉,应及时告知护士,不要强忍受,以免造成组织坏死。同时让陪人积极配合,应在发疱剂滴注时,减少患者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