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你的最爱

年少时有个梦想,就是要离开家乡,去最远最新最好最大的城市打拼,拼出个未来,得意需还乡,让那些小瞧我的人从头看到脚,暗暗跺脚错过了结交的最好光阴。

可惜这个梦想到如今依旧是梦想,人到中年还是一无所成,好在自己对自己没有失望,觉得现在的生活,现在的自己就是最好的,怎么看都觉得满意。

人必自爱而后人爱之。

依旧每天早起、晚睡、吃得少,做得多,除了依旧喜欢读书,现在的我与从前的我判若两人。年轻时就爱两份刊物,一是《南方都市报》,另一个就是《三联生活周刊》,一个报纸,一个杂志,但两者的精神,我总觉得有共通之处,那就是青春、活力与温暖。

上周,《三联生活周刊》出了本特辑,“重返金曲时代”,里面无数老歌,无数当时活跃的歌星,张国荣、陈百强、罗大佑、李宗盛、当然少不了四大天王,还有小虎队、冬季来台北来看雨的孟庭苇,还有我们都可能得不能自已的王菲、周华健,那是我们最好的年华,最美的青春时热爱的文化生活,是这些歌星点缀了我们的平凡甚至乏味的生命。

那天吃过午饭,准备午睡一会儿,随手拿起当天的报刊,打进眼底的就是当年热爱的歌星封面,有一霎那的迟疑,以为时光倒流,我还是那个追星的小姑娘,当然我不是,轻轻捧在手里,一个中午翻了大半,边翻边感叹,无数美好的时光倒带一般回到眼前。那些一起喜欢某一个歌星,沉醉在某一首歌里的朋友,他们还好吗?

读书的时候,正是王杰、谭咏麟、陈百强、张国荣等歌星风靡之际,当然还有草蜢乐队,我还排了一支舞蹈,跟着欢快的歌曲翩翩跳跃,并没有什么舞蹈专业动作,就是蹦蹦跳跳,已足够欢乐,足够感染到旁人。

反正上台表演时,全场跟着哼唱,掌声热烈。而到了参加工作时,已经是天下大同,你方唱罢我出场,几乎是港台明星的天下,四大天王里的刘德华最出名,但我最爱的却是郭富城,他唱功最不好,但他最帅。

女人喜欢男人,尤其是陌生的只能仰望的男人,哪里需要他有本事,有才华,长得帅,这一点就已足够。就像我喜欢金城武,同样的道理,他不需要表现出特别的地方,只要不开口,静静在挂在那里,一双深情的眼眸,已经足够。

如果论才华,那我最爱的肯定是张学友,他的歌里有故事,让人闻之落泪。还有周华健与张信哲,都是人间的精灵似的人物,而孟庭苇就是邻家女孩,就是我们自己的样子。那时每天都在哼唱,不是歌唱,是轻声地哼,不管是上学、放学、课间休息,或者在家洗脸刷牙,甚至蹲在马桶上,都要唱出声来。日子是这样地美好,仿佛明天醒来,世界将属于我,什么也不怕,什么都不忧。

是什么时候不再唱歌,不再哼吟,不再脑海里盘旋某一曲旋律,不是因为生活里没有了音乐,而是再也没有了歌唱的兴趣。

九十年代,是我们的黄金时代,那时我们有昂扬的身体,有无限的激情,有美好的愿望与梦想,还有可以去闯荡的决心。

突然有一首歌闯进脑海,那是罗大佑的成名曲,“流水他带走光阴的故事,带走了每个人......”

光阴朴素,时光有痕,它印在我们的额头,也刻在我们心底,有光,有暖,有情,有爱。

因为经历过,哪怕失去,这一生,也值得活了一回。

你最爱的歌星、最爱的歌曲是哪一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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