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的真正本质
“商场如战场”,这是一个在中国商界尽人皆知的“名言”。从某种意义上看,这句话有其合理之处,但商场竞争者之间与战场敌我之间又有一个本质的区别,那就是商场上的竞争者之间并不是非要你死我活、你败我胜,竞争对手之间也可以双赢,可以相安无事,以致可以协作:首先,竞争者可以经过差异化营销避开点对点竞争,可以经过市场细分找到各自的生存和展开空间。这种方式是不协作的协作,是自觉的调和。不过,我们还没有很好地做到这一点。至于缘由,在客观上,是没有真正处置认识问题;在客观上,是企业才干缺乏。兢兢业业地说,假设中国企业,特别是那些在行业中起到重要作用的企业做不到这一点,那么价钱竞争、效益下滑就不可能终止,行业内的硝烟就不可能散去。
一个行业的成熟,主要标志是竞争者各自找到生存和展开的空间,而不是群狼长期环伺同一目的。其次,不同范围、不同战略取向的企业间,可以协作、协作,以致是融合。大企业的存在,其实可以为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展开机遇、更大的生存空间。但是我们在目前的理想中,看到更多的却是大企业反过来与小企业竞争,而 且颇有赶尽杀绝的愿望与决计。至少在中国是这样。小企业占领着最不重要的市场,而当大企业决议到这里“有所作为”的时分,只能说明大企业失去了增长机遇和展开空间。这样的企业,即使将小企业赶尽杀绝,自己就能展开吗?企业展开只能向前看,不能向后看,在这方面,我们应该认真向国外企业学习。最后,同类企业之间,也就是竞争对手之间,也可以构成某种默契,中止一定协作。即便是竞争对手,更有价值的做法,是将留意力集中在如何更好地研讨和效劳顾客,如何更好地提升管理水平和营销水平,而不是如何打压竞争对手。由于,失败的竞争者最终是被顾客需求淘汰的——他们不能很好地满足顾客需求,而不是被竞争对手淘汰的。“淘汰”竞争对手的结果,只能是杀敌一千,自伤八百。
营销的本质是什么?应该是创造并传播新的生活标准,是为了让人们的生活愈加美好。别离中国传统文化,营销可以归结为一个“儒”字。从字面上看,“儒”可以合成为人的需求,更好地满足人的需求就是“儒”。而“儒”的中心机想是“以人为本,以和为贵”。站在营销(企业外部)角度看,“以人为本”就是关心消费者,研讨消费者,满足消费者;“以和为贵”就是竞争者之间调和共生。我们曾经阅历了基于竞争的营销,往常是向基于顾客的营销过渡的时分了,前者的着眼点在于对手,后者的着眼点在于顾客。假设处置了上述问题,或者说假设对上述问题有了清醒和正确的认识,企业将豁然开朗。事实上,在影响竞争的五种力气中,假设企业能够换个角度,都可以中止协作而不是对立。基于这种思绪,企业的营销资源将得以放大,处境也将得到改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如何处置好竞争者之间的关系,或许对中国企业来说还需求更多的时日,但我们可以从简单的事情做起。协同营销小则关于企业充分应用外部资源,大则关于市场机制的完善,都有不可估量的价值与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冠之以“时期”并不过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