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夫妻收入差距越大,离婚越难?
近日发布的《2017年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白皮书》披露,从2016年北京一审结案的1860份离婚判决和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办案经验来看,一般来说,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原告需要起诉两次方能顺利离婚。这也意味着在被告不配合的情况下,离婚诉讼周期至少在1年以上。如果是涉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自原告第一次起诉时起算,所需的时间甚至超过两年。
在《2017年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白皮书》发布会上,易轶律师认为离婚诉讼需要解决的争议太多是重要原因。在涉子女抚养的离婚诉讼中,法院需要在离婚诉讼中一般需要解决三个问题:其一是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其二是子女的抚养纠纷;其三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在这三个争议问题里,易轶律师认为子女抚养纠纷的解决十分关键,原因有二:其一是子女抚养权本身就是双方的争议焦点;其二是争取子女抚养权归属可能影响财产的分割。尽管后一种现象在减少,但是夫妻双方的经济能力差距较大的情况下,为财产而争夺抚养权的现象依然很常见,这对另一方显然是不公平的,且对子女成长也是不利的。
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7年间,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占比为91.09%。易轶律师结合其办案经验认为,这些被告大部分是利用不同意离婚的答辩策略来争取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上的优势,并不是不愿意离婚。因此,离婚诉讼里的争议问题太多,导致诉讼变得十分复杂,诉讼周期不断延长。
——抢孩子
在 “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为目标的家事审判改革的大背景下,法院对判决离婚的态度将越发谨慎和保守,这意味着离婚诉讼周期可能进一步延长。而分居期间子女抚养权归属处于不确定状态,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采用“实际抚养”原则,这导致抢夺孩子的事件频繁发生。
在司法实践中,2至10岁孩子抚养权归属的认定,法院一般看目前孩子实际由谁抚养,这本身也是符合国际通行做法,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确保孩子处于稳定的生活环境中。但是在长达数年的离婚诉讼期间,原本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为夺得孩子抚养权,便会想方设法将孩子带到自己身边,在对方不配合的情况下,他们甚至采用暴力抢孩子的方式来达成目的。在双方对抚养权争议较大的情况下,部分法院为便于执行,不得不认可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将孩子抢走而造成的实际抚养现状,并判决孩子由该方抚养。这一做法使得离婚诉讼期间分居的夫妻双方夺子乱象愈发频繁,甚至可能导致刑事犯罪。
——不让探视孩子
夫妻双方对抚养权争议较大的情况下,结合目前的司法实践情况,为了防范对方趁机带走孩子,目前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一般都不会让对方探视孩子。2017年年底,国内某女歌手与丈夫离婚案开庭,其丈夫在微博上表示,在分居的14个月里只见过两个孩子6次;在离婚诉讼开庭前近5个月,女方及家人已经根本不让男方探视孩子。
从司法实践来看,这位女歌手的做法确实是无奈之举,双方均想要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在抚养权归属不确定的状态下,男方可能借探视孩子的机会来抢夺孩子,并利用长达数年的离婚诉讼周期来制造“实际抚养”现状。因此,司法实践中夫妻双方对抚养权争议较大时,实际抚养孩子一方一般不会让对方探视孩子,以免孩子被对方抢走,己方在诉讼中陷入被动。
夫妻长期分居,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但是离婚却旷日持久,孩子被父母双方暴力抢夺,而且无法与不直接抚养的父母一方建立联系,这对于子女成长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对此,易轶律师认为允许夫妻在分居期间可单独提起子女抚养、近视权之诉,或者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