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技术人才到年近100岁老人, 移民局的遣送有无底线?
近日,一则关於英国移民局摆乌龙结果摧毁了一名年轻药剂师的新闻,上了各大英媒的头条。而此次事件,也直接引发了新一轮对移民局相关公平性和公信力的质疑。
这个故事的主人翁叫Nisha Mohite,住在英国的达文特里(Daventry)。
她2008年的时候以学生签证从印度来到英国修读药剂硕士学位,然后在2010年毕业后就马上被英国一家药厂聘用了。
之后她就一直以药剂师的身份在药厂研制抗癌药,药厂也同意替她办理工作签证。
在2016年的时候,她就决定要以“高技术移民”的身份向移民局申请永居,但是移民局不单只拒绝了她的申请,更说要把她遣反回印度!
(注:这些“高技术移民”基本都是英国经济发展“极需”的人才,包括了教师、医师、律师、工程师和IT专业人员等在内。)
移民局当事的解释是因为Mohite在2010至2011年报税的时候,少报了15,600镑的收入,所以就认为她这个行为是有心暪骗的。
但是实际上在2013年的时候,Mohite的一名新会计师已经发现这个报税错误。而Mohite知道了后也立刻做了更正,把少付了的款项都全部补交了。
但是移民局却无视了这一点,在给Mohite的信中就这样说:“鉴于阁下向英国税务和海关总署(HMRC)申报的收入前后不符,英国签证与移民署(UKVI)因此断定你的品格及行为不适合继续在英国居住。”
移民局更动用了英国移民法案的第322(5)条规定,要求把Mohite驱逐出境!
荒谬的是这个第322(5)条规定是一条与“恐怖主义”有关的条款,其中就说了:
“如果当事人对于'国家安全’会造成威胁的话,那么移民局是有权不让他或她继续留在英国的。换句话说,就是可以将当事人给驱逐出境。”
一般来说如果移民局要根据这条规定来遣返当事人,通常是跟恐怖主义等犯罪有所连结。
在移民局的内部指导文件中,上面写到:
“移民法第322(5)条规定,应该只能在当事人的案件涉及’犯罪',’对于国家安全造成威胁',’战争犯罪',或者’当事人被禁止入境(travel bans)'的情况下使用。”
那么对於做为一名在研制抗癌药的药剂师来说,她不但是英国的高技术人才,更是积极地贡献社会,为那么患癌症的病人们带来新希望。再加上她在知道自己税务出错后也马上去补救,这么优秀的一个人又怎会是移民局所说的恐怖分子呢?
Mohite说由永居申请被拒的一天开始,“一切像翻天覆地似的。我原来有一份年入35000镑的工作,但顷刻变成一无所有。”
在这里丽莎有需要和莎粉们科普一下关於第322(5)条规定:
一般来说,这些被移民局以第322(5)条规定拒签的申请人,他们原有的签证会立即失效,并且不可以申请任何其他类的签证,也会被禁止10年内入境英国。
他们之中的许多人会被要求在14天内离开英国(如果有依赖他们身份的家人,也得跟着离开);
其中有部份当事人虽然可以留在英国境内向移民局提出司法挑战,但是,他们也会被禁止工作、租房,甚至是使用免费NHS医疗(因为失去了合法身份)。
这对于许多需要承担庞大司法费用的当事人来说,是非常煎熬的;
Mohite就是这些人当中的其中一位。失去了工作没有收入的她只好变卖家产,为了要支付昂贵的上诉法律费用,她不但把仅剩的储蓄花清光,更因此而欠下了一身巨额债务!
一开始的时候,她的代表律师以为是移民局的行政失当,建议她再次递交永居的申请。但是在2017年11月却又再次被拒绝,原因也是一模一样的。
然后事情的转捩点发生在2018年5月,当时英国政府对移民局从2015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有争议的案件进行了审查,竟发现至少有300名原本想要申请永居身份的“高技术移民”,被移民局以“修正过缴税记录”,或者“隐瞒了真实收入”为由,来拒绝他们的申请,而且其中有87位已经被迫离开英国了!
通过这一波的审查,英国政府就发现了原来Mohite就是那300名被移民局错判的“高技术移民”之一。然后在12月的时候她就收到了移民局的好消息,说她的永居的申请判决有可能出错了,可能会被重新审核。
她兴高彩烈的一直等候移民局的跟进消息,等呀等,等呀等……
等到1月终於有音讯了!Mohite满心期待的打开信封,内容却令她失望。信的内容主要是说:“由于移民局要求“其他政府部门提供额外的资料”,所以这会带来进一步的延误。”
由於移民局犯错,已经令她失去了工作,变得负债累累。现在移民局知错后还要一再拖延,令她的生活陷於水深火热中。所以就她决定去信移民局质问延迟的原因,结果几天后她就马上获得了永居!
Mohite表示说:“虽然近两年半的折磨终于结束了,但是我却感到沮丧和愤怒。无休止的法庭之争对我的生活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虽然事实一再证明了移民局是错误的。”
除了Mohite这类的高技术移民外,其实也有很多来自不同背景的人也曾经被移民局企图无理地遣返,从那些在英国生活工作了5、60年的,到年近100岁的老婆婆也不放过!
疾风世代 (windrush generation)
这里指的就是疾风移民的丑闻。这类移民被称做疾风世代 (windrush generation),这是对那些于1948年至1971年间从加勒比海抵达英国的外来移民的统称。根据当时的英国法例,这批人都是享有公民身份和权利。
那些在“疾风世代”中,跟随父母,来到英国的孩子们,因为当时移民—政策欠缺透明度,同时也因为即是没有证件,生活也如常,好多人都没有相关的身份证件。在移民政策宽松的时代,这从来不是问题。
但是相关的移民政策由1971年起开始收紧,然后在梅姨上任后,英国再进一步收紧移民政策,并且加强打击非法移民,不再承认这批移民的身份并且要遣返他们,因此就引起了一连串的疾风移民丑闻。
“疾风事件”在被媒体接二连三报道之后,最终引起了人们的普遍注意和愤慨,并最终发酵成为一种丑闻。英国前内务大臣拉德(Amber Rudd)也因此在这件事情上做出不实陈述而引咎辞职。最后梅姨政府郑重道歉,并保证会尽快补救错误,保障这些外来移民的安全。
年近100岁也要被遣返?
日前一名叫Myrtle Cothil的寡妇就接到了英国移民局的通知,被勒令要返回南非的老家。
但是她在家乡早已没有任何直系亲属。尽管当时有5万人签名请愿书要求老婆婆留下来,但也没能阻止移民局为她预定去南非的机票。
Cothil是从2014年2月起到英国同女儿一起居住的。她持的签证是基于人权诉求作为成人家属来申请的,但这个申请在10月时却被拒绝。移民仲裁委员会的理由是,她涉嫌和女儿一起编造理由来到英国,以增加移民局遣送自己的难度。
这位92岁的老婆婆心脏机能已经开始衰退,而且视力也越来越差,在英国是由女儿来照顾的。对此项判决她和她的女儿都痛苦欲绝,认为这样做非常不人性化,母亲极有可能会因此去世。
从以上的故事来看,虽然移民局经常会犯各种各样的错误,但是英国始终是法治国家,如果当事人对于在英国境内的身份申请结果不服,认为移民局的做法是不合理的说,在有上诉权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尝试提出上诉。
但是哪一类别的当事人才有上诉权呢?
按照移民法,现在只有基于难民或者人权方面的申请才有上诉的权利,这些申请包括:
· 难民申请
· 人权法案第8条的人权申请
· 10年永居申请
· 20年非法居留申请
· 配偶和其他家庭成员团聚申请
所有积分制的申请,包括学生签证、工作签证、投资移民和企业家移民等已经不再有上诉权利。
那么在没有上诉权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怎样做?
对于没有上诉权利的申请,申请人在自己的申请被拒绝之后,唯一能做的就是向移民局提出行政复议(Administrative review)。
如果移民局在行政复议后,仍然维持原先的决定,当事人可以再进一步提出司法审核(Judicial review)来挑战移民局的决定。
另外,面对移民局的“先遣送后上诉”原则,如果当事人可以通过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无法在境外“有效地行使自己的上诉权”,也有机会阻止移民局的“先遣送后上诉”决定。
若是移民局还是坚持遣送,当事人还能再提出司法审核,将更有希望扭转移民局原本的决定。
特别要指出的是,对于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短期性签证,像是:探亲、旅游、学生访问签证等等的,这类申请被拒绝后,不但只没有上诉的权利,并且是连提出行政复议的机会也没有。
针对这些申请,被拒签后唯一的办法只能是重新准备资料,然后再次递交新的申请。
那么谁最有可能成为移民局的遣送对象呢?
一般来说,如果移民局打算遣送当事人,会先给当事人一封信,通知他或她移民局的遣送打算,并允许当事人在28天内把自己应该留在英国的理由全部说出来。
如果当事人没有在28天内把自己的理由说出来,或者移民局认为当事人没有足够的理由继续待在英国,便会把当事人遣送出英国,并且不给予任何上诉的权利。
如果移民局认为当事人有一定的理由呆在英国,但还是应该被遣返回国,便会在决定遣送当事人的时候,同时给予当事人上诉的权利。
通常来说,有机会被移民局遣送的高危对象包括:
· 没有英国合法居留身份的当事人(这也包括了申请身份被拒绝的当事人)
· 以非法途经获得英国身份的当事人(例如虚假信息和贿赂移民局等等的)
· 如果非英国公民当事人的配偶、伴侣或孩子被移民局遣返的话,当事人也是会有机会一同被遣反的
· 17岁以上的非英国公民,并且被判犯有刑事罪行和被判处徒刑的(这需要有法官的书信去证明当事人是要被驱逐出境)
· 如果国务大臣(Secretary of State)认为驱逐当事人会有利于公共利益的话,也是可以直接把当事人遣送回国的
最后丽莎建议大家在和移民局或者内政部打交道时,不要盲目也不要轻信,最好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为自己争取最大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