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莎随笔】当感情和道义都已走到尽头,您还剩什么?
丽莎知道,

今天接到一个客人的咨询。自己在2004年来到英国,认识了自己的伴侣。两个人不久开始在一起生活,组成了真正的家庭。虽然没有结婚,但是平常都是以老公和老婆相称。身边的亲戚朋友和国内的家人也都是知道他们是一家人。为了简单,以下我们就把这位客人的伴侣称作她的老公。
这位客人和自己的老公一共有两个孩子。客人的老公在2011年拿到永居的身份,客人也在2012年拿到3年的身份。还在2011年的时候,客人和她老公便一起盘下了一家外卖店。不过由于她老公的身份要好一些,店铺便是以她老公的名字来买的。在两人一起打拼之下,店铺的生意相当不错。
两人把店铺赚下来的钱都寄回了国内,给客人老公的父母,将钱交由他们来保存。在2015年的时候,他们又买了一个3室一厅的房子。当时出于某种原因,他们决定还是用客人老公的名字来买房子。

表面上两个人的生活看起来相当幸福,然而由于性格不合,两个人经常吵架。到了今年的时候,竟然到了要分手的地步。孩子的抚养权倒不是大的问题。客人的老公无所谓,说孩子他可以带,也可以由客人带,但是关于双方的财产分割就出现了很大的分歧。
客人认为他们的店铺和房子应该是一人一半,因为是两人共同奋斗的结果。但是客人的老公却说,店铺和房屋都是属于他的,因为都是在他的名下。特别是房屋,用的钱全部是他的父母从国内汇过来的,理应属于他的。客人说他父母账上的钱是他们从这边汇到国内的,但是由于不是从银行汇走的,没有任何证据。客人问如果双方要真发生纠纷的话,她能够得到多少财产?

我们应该说,按照英国的法律,客人所处的地位是不妙的。由于他们没有结婚,他们平常所认为的家庭财产并不是属于家庭,而是财产在谁的名字下登记的,就基本上是属于谁的。法律在这方面基本上是不干涉的。针对外卖店来说,由于双方共同经营的时间比较长,客人可以争取一些利益过来;但是房屋就很困难了。客人无法证明自己应该拥有房屋的任何份额,因为它登记在老公的名下,而且购房资金基本上是他的父母账上汇出的。
我们相信好多人都同意,家庭关系是世界上最难处理的关系。这倒不是因为它有多复杂,而是因为在很大程度上它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感情有时候又是和理性、和法律相对立的。在感情好的时候,双方会认为所有的东西都是大家共有的。一个人都不应该有,更别说行动了,对感情不利的想法或者行动;否则便会被认为是对双方感情的背叛。
这种心情虽然可以理解,然而如果这种感情破裂了,那么又应该怎样处理平常双方认为是家庭财产的那些东西呢?在很多情况下,双方依靠的是各自的良心,也许可以同意50/50的分法。这是属于那种好聚好散的情况。然而如果双方不能做到好聚好散,到了大打出手,形同路人的地步,所谓的良心或者道义也已经走到了尽头的时候,双方又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我们认为双方既然已经决定要长期生活在一起,就应该尽早去登记结婚,使双方的关系法律化或者稳定化。这样的话,万一发生财产纠纷,也可以减去许多不确定性。如果双方不愿意结婚,说明双方的关系还没有发展到那种稳固的程度,双方的一方对于是否和另外一方一辈子生活在一起还存在犹豫。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将来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双方应该考虑通过合同的方式把相关财产的所有权说明白。
这种合同可以是针对家庭所有的财产的,也可以是针对某个具体财产的,比如房产。举个例子,合同中可以说双方平常的收入归家庭共同花销,但是某个房产则是双方每人50/50,无论房产是在谁的名下购买的,或者是谁出钱购买的。
这类合同可以是非常正式的,由律师起草,然后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比如说房产局),也可以是非正式的。双方可以自己按照双方的意思起草好,然后双方签字各自保存。这样的合同可以是英语的,也可以是中文的。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总而言之,家庭关系是生活中最重要的关系。如果处理不好,有可能会对一方甚至是双方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害。有些表面上不利于双方感情的措施,比如合同等,实际上到了最后反而会对双方的利益都有保护,甚至会拯救双方的关系和家庭的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