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烁:《汉语定中结构中“的”的句法语义功能——兼谈词和词组的界限》摘要

1.引言

汉语定中结构有一个突出的语法特点,即定语和中心语之间可能插入“的”1,比如“木头(的)桌子、羊毛(的)大衣”。从理论上讲,这两种形式不同的定中结构应该也有语义上的区别,否则“的”的隐现就没有意义了。

关于带“的”和不带“的”的定中名词短语的语义差异的讨论由来已久(本文分别标记为XN和XdeN),但是一直没有定论。最有影响力的分析是朱德熙(1956)提出的“限制性/描写性”区分。朱先生认为,不带de的定语是限制性的。“白纸”里的“白”表示一种属性, “白”是给“纸”分类的根据。而“白的纸”中的“白”则是描写性的,用来描写中心语的状态。目前的主流意见是所有定语都能分为描写性的和限制性的,不过各家对两种语义的界定标准有很大不同,使用的述语也有差异(如定义性、附加性、内涵性、外延性、区别性、指称性等等)。另外,还有些学者认为两种语义区别和形式上de字有无并没有对应关系(参考房玉清(2001)、Lin(2003)、方梅(2004;2008)、贺阳(2012;2013)等)。以往分析更关键的问题在于并不能预测“的”的隐现。“木头(的)房子”既可以用de也可以不用de,似乎意思差不多,很难讲两者有限定或描写之分。

本文采用语义、句法结合的视角,从de可有可无的定中结构入手,仔细鉴别“的”字隐现带来的语义差别,采用形式语义学理论归纳“的”的语义功能。在此基础上,再探讨de的句法功能以及de字有无时的定中结构的句法性质。最终统一解释de字隐现问题。

2. XdeN和XN的语义差别

对于那些de可有可无的情况,有时还是能找出一些细微的语感上的差异。比如朱德熙(1993)也认为“白纸”和“白的纸”的语义不同,前者相当于英语的“white paper”,后者则相当于“the paper which is white”。换句话说,“白纸”专门定义了一种新的类别,“白的纸”则没有,下例的语境更凸显了这一差异:

(1)白纸/*白的纸是最常见的一种印刷专用纸。2

在使用中还能找到很多XN和XdeN不能替换的例子,如:

(2)木头桌子/*木头的桌子这种低档家具

(3)羊毛大衣/*羊毛的大衣这种保暖衣物

我们认为XN和XdeN的根本区别在于,XN是特指性的,是特定类(或个体)的专有名称(专名或类名)3,XdeN则定义了具有某些共同属性的个体的集合,这个集合可能相当于一个类,也可能并不构成一个自然的类,但一定不是类名(例(1-3)都是类名的语境)。在语义类型理论中,前者是e类型的,后者是<e, t>类型的。

两者的定中结合方式也有本质不同。没有de时,X和N是进行内涵性运算(intensional composition),最终得到的语义取决于特定语言表达规约或习俗,是不可预测的(比如“新书”专指新出版的书)。有de的时候,定语和中心语是进行交集性运算(intersective composition),整体的语义等于定语和中心语分别定义的集合的交集(比如“新的书”就是任何符合“新”的特征的东西和符合“书”的特征的东西的集合,可以是新出版的书、新买的书、没用过的书等等)。并不是任何两种属性结合都能对应于一个现成的类,所以XN组合是受限的,“脏手”可以说,“脏糖”就不被接受,因为在中文语境中,“脏手”是一个自然类,而“脏糖”不是。但是只要两种属性可以做交集,XdeN就可以成立,其交集的结果并不要求是一个既有的类,这就是为什么XdeN的组合比XN自由得多(如“脏的糖”)。De的语义功能就是标记定中间的交集性运算。

3. de的句法功能

在句法性质上,认为XdeN是词组没有争议,但是以往的研究对于XN是否是词一直存在很大争议。“白布”和“白菜”相比内部结合似乎没有那么紧密,比如“白布”还可以中间加修饰语变成“白粗布”,定语“白”还可以被很多其它颜色词替代(如“黑布、红布、蓝布”),“白菜”则不能做出这些改动。这似乎说明“白布”可能不是词而是词组。但是从另一些表现来看,“白布”和带de的短语结构“很白的布”又有很大不同,“白布”中间不能插入量词、指示词等结构:

(4) a.白布        b.*白一块布       c.*白那块布

(5) a.很白的布    b.很白的一块布    c.很白的那块布

很显然,直观感受上的结合是否“紧密”难以界定清楚。我们认为,还是应该参考XN和XdeN的语义区别来确定词和词组的界限。XN的语义结合是内涵性的,整体必须表示一个类或对象的名词。由于是否是类名或专名受到具体语境乃至社会认知的影响,XN的结合不是自由的。“白布”这一类看似结合不太紧密的定中结构依然符合我们的判断。虽然“白布”的语义似乎是“白”和“布”的交集,但是“白布”的可接受依然是因为其被说话者认知为现实世界的一种类,同理“黑布、红布、蓝布”等也被认知为一个类。但是“*大布、*小布、*贵布、*贱布”就不被认知为一个类,也就不好接受。所以“X布”的组合不是完全自由的,也不是完全可以预测的。庄会彬(2016)也认为应该把“白布”这类结构看成词,但是是“句法词”。是由句法运作而生成的“词”。

我们认为所谓的“句法运作”只是语义巧合的结果。“白布”的语义之所以好像是“白”和“布”的交集,是因为现实世界人们对“白布”这个类的界定恰好是依据的“白色”和“布”的交集。所以XN的语义是否可以预测取决于说话者的认知乃至社会习惯,并不能说XN就一定是交集语义运算。XN的修饰关系是词汇层的修饰关系(lexical modification),并不能因为其有限度的可分析性就说其是“句法运作”。相应地,de的使用显性标记了句法层修饰关系(syntactic modification),并得到一个词组。

4.总  结

本文的研究证明,以前的研究对定语的“限制性/描写性”区分(或“区别性/描写性”,“定义性/附加性”,“紧密/非紧密”)虽然存在不明确的问题,但是其两分的做法是合理的。依照de的有无,定中结构在语义和句法层面的确呈现两分的情况,XN指称类名或者专名;XdeN指称具备某些共同属性的个体的集合。XN的定语和中心语之间在语义上是内涵性组合,句法上是“词汇性修饰”关系;XdeN的定语和中心语之间在语义上是交集性组合,句法上则是“短语性修饰”关系。在句法上,de的有无标记了定中结构是词组还是词。

注 释

[1] 本文讨论的定语包括名词、谓词、代词、形容词、区别词等,但是不包括指示代词和数量词,因为后者与中心语的结合关系从本质上异于前者,我们将另文详述。

[2] 并不是所有XdeN结构都不能被“一种、一类”这样的种类量词短语所描述,因为即使是特指的个体事物,也可以对其进行所属类别的判断,如“我刚才喝的水是一种新型功能饮料”。

[3] 根据Carlson (1977)、Chierchia (1985)等分析,类名是语言给某个类别的命名,虽然没有指向特定的单个个体,但是作为特定的种类,其名称在人类认知中也是明确的特指性的,用法上也相当于专有名词,所以也是特指性的。

参考文献

方梅 2004 汉语口语后置关系从句研究,《中国语文》编辑部编,《庆祝<中国语文>创刊五十周年学术论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

方梅 2008 由背景化触发的两种句法结构——主语零形反指和描写性关系从句,《中国语文》第6期。

房玉清 2001 《实用汉语语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贺阳 2013 定语的限制性和描写性及其认知基础,《世界汉语教学》第2期。

朱德熙 1956 现代汉语形容词研究,《语言研究》第1期。

朱德熙 1993 从方言和历史看状态形容词的名词化,《方言》,第2期。

庄会彬 2016 应区分汉语中的“句法词”,《中国社会科学报》,第957期。

Carlson, Gregory 1977 Reference to Kinds in English, Ph.D.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at Amherst. Published in 1980 by Garland, New York.

Chierchia, Gennaro 1985 Formal semantics and the grammar of predication, Linguistic Inquiry, 16:3.

Lin, Jowang 2003 On restrictive and non-restrictive relative clauses in Mandarin Chinese. Tsinghua Journal of Chinese Studies 33:199-240.

原文刊于《中国语文》2017年第1期

作者简介

陆烁,女,1983年生,语言学博士。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中文系、香港城市大学中文、翻译和语言学系。现任教于中山大学中文系。长期致力于形式语义学、形式句法学、应用语言学等方面的研究,尤其关注名词短语范畴的各项议题,并在《中国语文》、《当代语言学》等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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