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山街道檀树村龙背自然村
云山街道檀树村龙背自然村
云山街道檀树行政村位于街道办事处驻地北偏西3200米。村民委员会驻檀树自然村,村以驻地得名。地处三江冲积平原,区域面积1。3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24亩。下辖檀树和龙背2个自然村,5个村民小组,305户,1018人。村民大多以种植水稻、蔬菜和采掘运输黄沙为业。
龙背自然村,位于村民委员会驻地东北300米。始居王姓,明洪武年间自黄店长联(今长连)迁入,因此处地形似一条游龙,村建在龙脊背上,故名龙背。后陈姓迁入,现村民以王、陈两姓为主。有村民小组2个,114户,350人,耕地132亩。村民大多以种植水稻、蔬菜和采掘运输黄沙为业。
《敕封公鲁赵侯古祠碑记》在兰溪市云山街道檀树行政村龙背自然村公鲁庙中。建于明嘉靖(1522-1566)年间,由当时的吏部尚书唐龙篆额。该碑记载了南宋大臣赵鼎(1085-1147)及建祠的有关情况,其中载有明嘉靖年间兰溪的洪水情况,为研究水文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具有一定的文物保护价值。也是兰溪著名的石碑之一。
《敕封公鲁赵侯古祠碑记》碑,青石质,圆首,由碑身和碑座组成。该碑为赐进士第出身前浙江道监察御史云间南江子承冯恩撰文,赐进士第资德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刑部尚书前任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渔石唐龙篆额,赐进士第出身文林郎广东潮州推官紫崖叔静诸葛岘书丹,兰溪县知县赵汴、县丞杨经、主薄赵銮、典史李杠同立。该碑为明代嘉靖庚子(1540)二月所立。
赵鼎(1085年—1147年), 字元镇,号得全居士。解州闻喜东北(今属山西闻喜礼元镇阜底村)人。南宋初年政治家、词人。
赵鼎早孤,由母樊氏抚养成人。崇宁五年(1106年)登进士第。累官河南洛阳令。高宗即位,除权户部员外郎。建炎三年(1129年),拜御史中丞。建炎四年(1130年),任签书枢密院事,旋出知建州、洪州。绍兴年间几度为相,任内推崇洛学,巩固政权,号称“小元祐”。后因反对和议,为秦桧所构陷,罢相,出知泉州。旋即谪居兴化军,移漳州、潮州安置,再移置吉阳军。
赵鼎在吉阳三年,知秦桧必欲杀己,自书铭旌曰: “身骑箕尾归天上,气作山河壮本朝。”随即不食而卒,年六十三。宋孝宗时,追赠太傅、丰国公,赐谥“忠简”。淳熙十五年(1188年),配享高宗庙庭。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赵鼎被称为南宋中兴贤相之首。 与李纲、胡铨、李光并称为南宋四名臣。赵鼎善文、诗、词。著有《忠正德文集》、《得全居士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