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全象(白话解释翻译版)
原文如下,解释在原文后面
全象喜行财地,而财神要旺。
原注:三者为全,有伤官而又有财也,主旺喜财旺,而不行官杀之地方可。
任氏曰:三者为全,日主、喜神、用神是也。伤官生财,官印相生,财官并见,皆为全也。伤官生财,日主旺相,固宜财运,倘四柱比劫多见,财星被劫,官运必佳,伤官运更美。须观局中意向为是。日主旺,伤官司轻,有印绶,喜财而不喜官;日主旺,财神轻,有比劫,喜官而不喜财;财官并见,日主旺相,喜财而不喜官官印相生,日主休囚,喜印缓而不喜比劫。大凡论命,不可执一,须全局之意向,日景喜忌为的。
此节原文“全象喜行财地,而财神要旺',显然是和上节对应,就连此节的重点“全象”也和上节的“独象”对应。“全象”和“独象”一样也是一种特殊的格局。但是全象并不是指命局中的天干地支具备所有的五行属性,而是命局中出现日主、用神、喜神,并且分别是三种五行属性。显然,这里的全,其实是从“三”引申过来的,“三”是个特殊的数字,三者为众,自然三者亦可为全。原注中将全象应该具备的三者,解释成伤官、财星、日主,“三者为全,有伤官而又有财也,主旺喜财旺,而不行官杀之地方可”。但是任铁樵却直接确定三者就是日主、喜神、用神,“三者为全,日主.喜神、用神是也”,同时也解释了为什么原注中说三者就是伤官、财星、日主,原来伤官、财星、日主只是三者为全的一种情况。“伤官生财,官印相生,财官并见,皆为全也”,任铁樵认为“喜行财地”的全象包括三种情况。
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就是伤官生财,日主气势旺盛,并且四柱中出现伤官,日主生伤官,所以“喜行财地”,让伤官泄日主旺势,我克者妻财,伤官生财,财的气势变强,自然财能生官。比如日干甲木旺盛,命局中出现伤官丁火,如果行运到财地戊土,火生土,戊土的气势增强,并且土生金,财星戊土生官星庚金。这里的伤官是用神,财星是喜神加上日主,果然“三者为全”。
第二种情况就是官印相生,命局中出财星、官星、食神、伤官,其中伤官、食神和官星之间彼此妨碍,所以必须“行财地',泄食神伤官的气势,生助官星。比如日干是甲木,命局中出现食神丙火,伤官丁火,财星戊土,官星庚金,火克金,食神伤官克制住官星,所以需要行财地,土生金,财星戊土生助官星,并且火生土,财星戊土还可以泄食神伤官的火气。这里的财星是用神,官星是喜神,加上日主,果然“三者为全”。
第三种情况就是财官并见,日主气势旺盛,命局中出现了财星、官星、印绶,其中财星和印绶彼此妨碍,因为存在官星,所以财星克制不住印绶,而且财星还能够生助官星,不被日主的旺盛抑制。比如日主甲木气势旺盛,命局中出现官星庚金,财星戊土,印绶壬水,水生木,印绶壬水被日主泄弱,加上土克水,财星能够克制住印绶,但是存在官星,土生金,官星泄财星,印绶不被克制,但是木克土,财星为了能够发挥作用,财星生助官星,气势不能过弱,所以“喜行财地”。这里的官星是用神,财星是喜神,加上日主,果然“三者为全”。
以上三种情况都是日主、用神、喜神三者俱全的命局。任铁樵的阐述显然已经很全面了。但是其他的命理学家也有自己独到的看法。比如水绕花堤馆主通过和上节讲到的“独象”进行对比来解释“全象”的情况。他认为,“全象系对独象而言,'独’,纯而不杂,'独’,可以极弱,可以极强,'全’则中和旺盛。譬如独子,无兄弟姐妹可以周旋,气精神常贯注,或聚而不散,由此贯注集中支精神,必能自寻出路,勉图发展,所以喜行化地以泄其精华。若兄弟姐妹齐全者,终日周旋其间,精神早已分散,所需要者乃养命之财,苟得其养则精神愉快,恬恬之乐,匪可言喻,故日'全象宜行财地’也。”
根据日主和喜神用神的关系,全象在行运喜忌上也存在着不同。
日主气势旺盛,伤官生财的时候,行运上喜行财运,如果命局中出现多个比肩劫财,就喜行官运,如果命局中没有官星,就喜行伤官运。
日主气势旺盛,财官并见的时候,行运上喜行财运,忌行官运。
日主气势旺盛,伤官轻,存在印绶的时候,行运上喜行财运,忌行官杀运。
日主气势旺盛,财官轻,存在比肩劫财的时候,行运上喜行官运,应该将官星作为用神,让用神克制住比肩劫财,忌行财运,出现财星,就会有比肩和日主争财。
日主气势休囚,官印相生的时候,行运上喜行印绶运,忌行比劫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