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的特点
格律诗,是一种在字数、韵脚、声调、对仗各方面都有许多讲究的诗。由于格律要求非常严格,所以称为律诗。常见的类型有五律,七律和排律三种。律诗是根据汉语一字一音,音有声调的特点和诗歌对音乐美、形式美、精炼美的特殊要求而产生的,所以具有相当强的生命力而流传性。它对声律的要求极为严格。声律包括押韵和平仄,其中又以平仄最重要.
律诗有五个特点:
1)律诗要求诗句字数整齐划一。
每首的字数分别为五言句、七言句,简称五律、七律。通常的律诗规定每首八句。如果仅六句,则称为短律,超过八句,即十句以上的,则称排律或长律。五律规定每句五个字,共四十个字。七律规定每句七个字,共五十六个字。
2)律诗要求全诗通押一韵,限定用平声韵,而且一韵到底,中间不得换韵。
第二、四、六、八句要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律诗每句中用字要平仄相间。上下句中的平仄相对,有“仄起”与“平起”两式。
五律以首句不入韵为正例,入韵为变例.
七律以首句入韵为正例,不入韵为变例.
3)律诗每句的句式和字的平仄都有规定,讲究粘和对。
对:就是平对仄,仄对平,也就是说在对句中平仄是对立的。
粘:就是平粘平,仄粘仄,后联出句第二字的平仄要跟前联对句的第二字相一致,具体说来,就是要使第三句跟第二句相粘,第五句跟第四句相粘,第七句跟第六句相粘。
4)律诗必须有对仗,对仗的位置也有规定。
诗词中的对偶叫做对仗。对偶就是把同类的概念或对立的概念并列起来。两句相对,上句叫出句,下句叫对句。对偶的一般规律是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律诗中的对偶还有它的规则,就是出句和对句的平仄是相对的,出句的字和对句的字不能重复。一般要在第三句和第四句、第五句和第六句对仗。
5)通常以八句完篇的律诗分为四联,每二句成一联。
习惯上称第一联为破题,亦称首联。第二联为颔联。第三联为颈联。第四联为结句,亦称尾联。每首诗的二、三两联,即颔联、颈联的上下句必须是对偶句。排律除首尾两联不对偶外,中间各联必须上下句对偶。小律对偶要求较宽。
超过八句的律诗,称为长律。长律也是近体诗,它一般是五言的,但也有七言的,往往在题目上标明韵数。长律除了尾联或首尾两联以外,一律要用对仗,所以又叫排律。
格律诗还包括律绝。律绝是绝句的一种,绝句包括古绝和律绝两类。古绝可以用仄声韵,即使是押平声韵的,也不受格律诗平仄规则的束缚,因此它归入古诗体一类。而律绝则须按照律诗的要求来作,字数只有律诗的一半。但是那种以为绝句就是律诗的分割的观点是不正确的。绝句产生在律诗之前,绝句产生的时候格律诗还没有完全定型,故而还有不合律的古绝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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