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谱说】家族凡例的七项内容怎么写?最详细教程来了!(下)
详细列出了家谱凡例中的前四项内容,本篇,继续讲讲其他的三项家谱凡例该怎么写?
男性配偶:记载姓、名、出生公元年干支年月日时、生育几子几女。何地何人之女。己故的要标明卒于何年葬于何地。夫在离婚或夫死再醮,书其生年不书没葬。
成年女姓:记载某公之女、名、曾用名、派名、字、号、出生公元年干支年月日时、供职处所、婚配日期、配偶姓名,生育几子几女,记载下一代详情,再下一代只记出生。已故的要标明卒于何年葬于何地。
女姓配偶:记载姓、名、出生公元年干支年月日时。何地何人之子。
尚未成家的年轻人和孩子:某公之子或女、名、曾用名、字、别号、出生公元年干支年月日时、出生地、籍贯、最高学历、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或在读、若是中小学生就填某校毕业或在读即可。
同族男女过继的,过出和过入均记载。抚养异姓子女为后的仍可入谱,在世编上记载,但本人拒绝入谱的除外。
本着生不立传的原则,历代先贤史籍有载者及当代已故名人对社会有重大贡献者、均予立传。
劣迹昭彰者,应点明其过,以警后世。
小修可只收集支丁资料,不编印谱书,每六十年应予大修,编印谱书。
凡有族人倡修者,同宗应予支持。
家谱凡例除了这主要的七项内容,还应标明族谱的资料来源、编修宗旨等内容。
所以,编修族谱需要每一个族人的参与和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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