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月亮
今天的太阳被云遮住了,中午开始下雨,天气不再闷热,总算能从中透口气。
睡到三点才醒,很不想起床,想要一直睡下去。有很多事要做,但我不想做。
起床后,拿出上午爸爸买的西瓜,分成三份。
在妈妈的工作桌上放好酸奶、西瓜以及热水,好让她下午能够清凉的工作。
爸爸吃完西瓜就出门赴约,我泡好咖啡,回到我的桌前,郑重的打开这本蓝皮书,翻到睡前读的那一页。
这几天我并无心思写作,一是我感受到我能写的东西在逐渐变少。二是,我读的这本书,让我无心其他,只想要将它读完。
我说的是《月亮和六便士》。
前阵子整理书架的时候,将它从众多被堆砌在一块的书里抽出来。轻轻擦拭上面的灰尘——它的日子已经很久了。
我不记得妈妈是什么时候将它买下,放在我的书架里。大概是很小的时候,她最期望我能多多阅读的时候。
纸张有些泛黄了,即便它是精装版,依旧改变不了被时间侵蚀的痕迹。
我想着,这个下午必须要读完它。爸爸不在家,我还需要做晚饭,所以时间紧迫。
咖啡很苦涩,因为换了速溶咖啡,掌握不好剂量,想要起身再去兑些白开水,眼睛却离不开文字,屁股离不开椅子。
我知道久坐不好,我保持这个姿势已经很长时间了,可我动不了。
我非常渴,忘记准备凉水,只能靠苦咖啡与西瓜解渴。
我觉得自己被一股力量定在了桌前,只有手指能够翻页,只有鼻子能够呼吸。
这样的感觉,似乎没有过。
一时之间,我竟不知道,我是被这个故事震撼了,还是因为毛姆他成熟的写作技巧所展现出来的文字,被牵扯住了。又或许都是。
很准时的,我终于在晚上六点前读完这本书。
起身做饭,我还是久久无法从书中的情绪以及故事中抽离出来。
读这本书花费了我两天的时间,因为太好看了,才想着一定要一口气读完。
我迷恋这个故事,迷恋其中人物的对话,迷恋主人公残暴的、可耻的、但又伟大的性格,我迷恋讲述者娓娓道来的,几乎是与我面对面讲述的语气,迷恋书中每一个人物的模样、举手投足的动作。
我处在一种极大的矛盾中。
我明白它是一本小说,现实主义小说,故事自然是虚构的,就算人物有原型,那也并不是真实的。可里面的情感那么错综复杂,每一根线都让人觉得真实。毛姆写人,就像给人拍下一张照片,我读的不是文字,是一张他们的照片,或者是他们共同演出的一部电影。
不,它比电影更近,不是在银幕上演的,而是此时此刻,在我眼前发生的,我只是旁边一位不起眼的,没有名字的看客。
我隐约能够听见他们说话,那些愤怒的、悲痛的、兴奋的、焦急的情绪。
我眼前是巴黎的街头,咖啡馆里坐着形形色色的人,女人们打扮得体,手里提着菜篮,里面是从市集里购置的蔬菜水果、牛肉、黄油、奶酪,还有几根法棍。那很重,不知道她们瘦弱的手臂是如何提起来的,还能保持身形笔直。
男人们总是烟不离手,腋下夹着报纸,或是才买来的书本,还有可能是几朵新鲜的玫瑰。一定是在追求某个女人,或是在热恋,又或是新婚不久。毕竟结婚多年后的男人不会这么浪漫。
毛姆那成熟的笔法我真是学不来,他就是有某种能力,呈现给读者精准的、清晰的画面。而且他非常喜欢用“女人都是……”“男人都是……”这样的陈述句,如果放现在,大概是要掀起女权男权的争执对立了。
可无法否认的是,他笔下的人物都是立体的,他们有很讨厌、很坏、让人觉得不可理喻的一面,也有美好的,值得欣赏的,让人不得不佩服的一面。
他总把女人形容的就像是一群蠢货,但他又很钦佩这些女性,因为她们理智、执着、勇敢。
他笔下的人性,总是矛盾的。可恨的,也是可爱的。因为多面,因为复杂,所以才真实。
我大段大段标记书中的内容,铅笔已经被我消耗了近一半。我好像不在意月亮,也不关心六便士。我在意的是文字本身,是存在它之内的巨大能量。
由此,我又很敬佩这本书的译者李继宏老师,如果没有他,单凭我自己是无法感受这本书的精神世界的。
李继宏老师为本书写了篇序,读序也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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