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恶魔少年杀人事件丨马路安全屋
马路安全屋,以身边小事,说安全大事。
你之安全,我之所愿。
列位好,我是钱三儿。
设想一下,一个小男孩傍晚的时候从外婆家里出去,到邻居家找小伙伴玩耍,结果就在家门口离奇地失踪了。
一家人心急如焚地展开寻找,把自家周围所有的邻居街坊都问了个遍,但一无所获。
整整半个月后,失踪的小男孩终于被找到,但年仅六岁多的他早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满身伤痕地蜷缩在一户人家楼顶上的一个小木箱内。
而发现小男孩尸体的这这户人家,正是男孩外婆家的邻居。
两家人的房子中间仅仅隔着两户人家,直线距离连三十米都不到。
这不是什么虚构的故事,而是刚刚发生不久的一起真实案件。
这是小男孩尸体被发现前两日网上的新闻报道
那时候还是定性为失踪
2021年2月17日,正月初六,春节法定假期的最后一天,陕西勉县。
在这个还带着浓厚年味儿下午,六点十几分的光景,6岁多的小男孩程程跟外婆说了声去找小伙伴玩,然后就独自出了门。
程程外婆居住的地方,并不是城市里的小区,出门后也不是车水马龙的大马路,而是村子里的自建房,出了大门后就是一条不太宽的巷子,大门前就是另一户人家房子的后墙。
程程出门之后,右转沿着巷子走到了巷口。
安装在巷口的摄像头拍到了程程的身影,他上身穿一件深蓝色的羽绒服,下身是一条灰色的束脚裤子,脚上是黑色带荧光绿点缀的运动鞋。
被害小男孩程程生前照片
程程从巷口向左拐,继续向前走了一小段距离后,就来到了要找的小伙伴家的后门口。
小伙伴家的门关着,他站在门口喊了几声,但是没有人回应,于是又绕到前面喊了几声,还是没有人回应。
程程有些失望地退回来,沿着路往外婆家的方向走,当他走到半路的时候停下了脚步——那里的路边堆着一堆沙子,他站在沙堆前,抬腿用小脚丫踢了几下沙堆。
截止到现在,程程的身影都被巷口的摄像头记录了下来。
然而接下来,监控画面里程程的动作却变得有些奇怪——他像是受到了什么吸引,又或者像是听到了有人在叫他,于是他离开了沙堆,并朝着外婆家巷口的方向拐了进去。
然后,就再也没有然后了,程程的身影就此消失在了监控画面当中,而此时的时间,是六点半左右。
案发当地航拍视频截图
我特别将几处关键位置进行了标注
并画出了程程的行进路线
蓝色箭头为程程出门时的路线
黄色箭头是他返回时的路线
时间还在继续,程程的父亲也是六点多从程程的外婆家出门的,他去村子里的广场上遛弯。、
然而当一个多小时后他回到家里,并没有看到儿子的身影,于是问程程外婆孩子呢?
外婆随口说了句估计还跟着村里的孩子们在外面玩呢。
这并不完全是外婆的疏忽与大意——在一个几乎家家户户全都认识、全都是街坊四邻的村子里,孩子在外面疯玩是件很正常的事情。
而且这时候因为疫情防控的原因,人员的流动受到极大限制,各小区门口、各村子的村口几乎都有人值守,孩子也不会跑到村子外面去的。
甚至可以说,在这种环境和情况下,基本上不会有人贩子拐卖孩子的可能。
谁也没有多想。
然而,一个晚上过去了,程程仍然没有回来。
我们无从想象在发现孩子失踪之后,一家人是如何的紧张、害怕、自责甚至是崩溃——孩子一天找不到,这种恐惧和崩溃的情绪就越加深几分,而更为要命的是,孩子能活着回来的希望也越加渺茫。
这种极度煎熬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十五天。
3月4日,警方带着警犬来到了程程外婆家附近进行搜索。
然而当警方人员来到监控显示的程程失踪的巷口,一直平静的警犬突然紧张起来,它带着警察冲进巷口那户人家的大门,并毫不停留地爬上了二楼的楼顶。
这户人家在二楼楼顶用绿色的透光板搭了一个雨棚,在这处雨棚的角落里,有一个不大的木箱子,樟木的质地,箱子的上面还码着木柴。
装有程程尸体的木箱就是在上图所示地点被发现的
雨棚未封闭的一面临街,站在路上就能看到
警察根据警犬的反应,上前挪开箱子上的木柴,并打开了木箱。
一具身穿深蓝羽绒服、灰色裤子的小男孩尸体赫然蜷缩在其中。
正是所有人一直苦苦寻找的程程。
程程被发现的时候,他的尸体上有多处伤痕,具体的情况我就不描述了,实在太过残忍。
放一张程程父亲发布在网络上的一条消息的截图,大家自己看吧。
尸体被找到,嫌疑人也随即得到了确认。
正是发现尸体的这户人家的13岁少年,杨某某涵(我没敲错,他的名字就是四个字)。
而此时杨某某涵在什么地方呢?
他是勉县某所中学的初中学生,因为学校已经开学,所以此时的他正坐在学校的教室里上课。
警方迅速出动,赶到杨某某涵所在的学校,将其带走调查。
当地警方带走杨某某涵画面
接下来,这起案件迅速在网上掀起波澜,诸多新闻媒体或自媒体纷纷对这起恶性案件进行报道。
我在了解到这起案件的时候,先是巨大的震惊,然后就是无比的惋惜和心痛——又一起未成年人犯下的恶性杀人案件,而且嫌疑人的年龄不满14周岁。
尽管我当时迅速通过网络做了一些资料搜集和整理,并基本上确定行凶者就是13岁的杨某某涵,但在官方的案情通报出炉之前,我还是暂时保持了沉默。
就在前天,3月14日,勉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众进行了“2.17”案件的情况通报。
通报的内容我就不复制粘贴了,大家还是点击下面的图片自己看吧。
官方发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没有什么可再置疑的了。
根据言简意赅的官方通报,我们可以得知以下信息和细节:
第一、杨某某涵正是杀人藏尸的凶手。
第二、通过通报中的“诱骗”二字,可知杨某某涵并不是激情杀人,而是有着明确的杀人故意。
第三、杨某某涵行凶之时,他的家中没有大人,只有他自己独自在家,也就是说,从杀害到藏尸,都是13岁的他一人所为。
之前网上有很多声音,说杨某某涵的家人肯定是杀人的帮凶,否则仅凭他一人之力是无法做到的。
对于这种可能性,我不予置评,也建议大家不要随意猜测评论,现在有了官方的案情通报,一切都要以官方的通报为准,不信谣、更不要传谣。
说到这里,列位一定对凶手杨某某涵充满了好奇,这个13岁的少年到底是怎么成为冷血残酷的杀人恶魔的?
关于这一点,恐怕除了他自己和他身边最亲近的亲人之外,其他人都无法得出一个客观准确的结论。
不过根据目前已经公开的资料,杨某某涵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他是一直跟着外公外婆生活并长大的。
而他作案的地点,正是他外公外婆的家里。
另据认识杨某某涵的当地人介绍,这孩子性格极为内向,平时基本不与人交流,也不见他像别的孩子一样在外面玩,总之十分孤僻封闭。
而杨某某涵的老师同学们反应,除了性格内向、不爱说话,他平时在学校的表现还好,而且学习成绩也不错。
在杨某某涵被警方带走调查后,他所在的中学掀起轩然大波,许多认识他的同学纷纷表示后怕和难以置信——自己身边这个不起眼的同学居然是杀人恶魔,而他又是怎么做到开学之后一如往常地每天上下学、一点都不表现出来的?
但也有跟他相熟的同学说,杨某某涵在寒假开学之后,跟之前相比还是有些异常的——他变得比之前更沉默更不爱说话了。
据说警方在将杨某某涵带走调查后,曾经问过他为何在行凶后藏尸这么多天,却不主动向任何人提起?
他的回答是:这事儿没法儿说,说了之后还怎么去上学啊?
后记:
这起案件性质恶劣,骇人听闻、令人发指。
但说句煞风景的话,不久之后,它将会淡出公众的视野,淹没在潮水浪涌一般的新鲜资讯当中。
它最大的作用,可能是会以案例的形式,出现在众多普法节目或者是法律专业的教材中。
然而,这一切的背后,是一条稚嫩鲜活、未来充满无限可能的生命的代价。
以及两个家庭的崩溃。
至于行凶者杨某某涵,大概率不会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既不会被判罪、也不会去坐牢,更不会判死刑。
因为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为完全无责任年龄,对任何危害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所以又称为绝对无责任年龄或者完全无责任年龄。
不过,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第1条规定,对上述规定作出了重大的修改。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正因此,许多关注勉县这起案件的朋友们都在讨论,这下子凶手杨某某涵是不是可以按照新修订后的刑法进行判刑了。
但尽管有了刑法修正案的新规定,但最终的结果恐怕还是会令人失望。
因为我国《刑法》有一个很重要的适用原则,就是“从旧兼从轻”,如果用最简单的话来理解,就是“有利于被告人”的准则。
什么意思呢?
直白来说,比如《刑法》在不断的调整和完善过程中,通过了一项全新的罪名,那么在这条新规定正式实施之前,所有犯过符合这条罪名规定的罪行的人,都不能被判刑。
这就是所谓的“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另外,如果新法与旧法关于某项同样罪名的处罚措施产生变化的,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也应该适用处罚比较轻的法律规定,而不是从重。
所以,根据这项原则,此案的凶手杨某某涵极大可能不会受到任何的刑罚处罚。
因为他的作案时间在2月份,杀人行为发生在最新的《刑法修正案》正式实施之前。
不过,杨某某涵并不是不会受到任何的法律制裁。
除去《刑法》,我国最新颁布的《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也就是说,杨某某涵虽然可能大概率不会被判刑,但他和他的家长必须要依照法律规定,对受害者家庭给予相应的赔偿。
可话说回来,别说行凶者杨某某涵的家庭条件十分普通,即便他是个家财万贯的富二代,能够给出天文数字的赔偿,但也无法挽回一个鲜活稚嫩的生命。
看到这里,可能有很多朋友会问,你最近怎么老拿未成年人犯罪这个话题说事儿?
其实这并不是我的本意,但事实证明,近些年这样的案件发生频率有增高并愈发趋于低龄化的趋势。
当然还不能忘记一个重要的事情——冰山定律。没有被报道出来的类似案件,远要比已经曝光的多得多。
这都是不可否认、更不容忽视的事实。
尤其是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越来越多的家庭都开始生育两个孩子,所以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社会上低龄未成年人的占比也将会越来越高。
而如今的孩子们得益于优生优育的先进措施,有着更好的出生条件,更好的营养水平,并能够接触到更多更复杂的来自成人世界的各种资讯,所以也就有着相较之前更早成熟、更早懂事的物质和非物质基础。
不信你可以在放学时候到你家附近的小学门口,看看那些五六年级、十一二岁孩子们的身高体重状态,你就会有个最直观的认识——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定者们通过这样的一条《刑法修正案》,用法律的形式将未成年人最低的刑事年龄降到12周岁,绝对不是一个拍脑门的决定。
当然,这并不是说孩子们个子和块头大了,就有了“作恶的力量”这么简单。
最本质、最深层的原因,还是因为如今社会上类似这样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案例越来越多,并且这些案件的累积到了一定的程度。
多到让绝大多数的人认为,再也不能把那些原本在法律的保护下、即便做下再恶劣的行为也可以不受惩罚的“孩子”,当做真正的孩子去看待了。
这既是进步,也是悲哀。
但更多的是对我们每个人的警示与提醒,因为这是跟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
别跟我说什么你现在还年轻、还单身,甚至自己将来不想要孩子之类的话。
根据一些统计机构的数据显示,即便是在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大城市里,结婚五年不要孩子的人,比例也不过在10%左右。
换做除了这些一线大城市的其他地方,这一比例还会更低。
另外,结婚五年不要孩子,并不是真正的丁克,许多夫妻大概率还会在生育黄金期的末尾加入生育后代的大军。
更何况我们中国人从古以来就有生育后代、关注教育的传统,这也不是短时间内能够改变的。
所以,我频繁说这个话题的目的,不但在于提醒每个有孩子或者即将有孩子的人,要防止自己家的宝贝遭受类似的侵害,更要警示大家,一定要好好地教育自己的孩子,千万不要让他(她)将来成为故事或案例中的恶魔少年。
而说得大一点,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完善,其实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努力和改变。
很俗的一句话说: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但形成雪崩的积雪,却正是每一片自认为无辜的雪花。
PS: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里吧。
想说的很多,但很多不能说。
很难过,也很沉重。
上一次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故事发布后,后台的留言爆了。
虽然不乏很多很理性很克制的声音,但更多还是尽情宣泄愤怒、推崇血债血偿的声音。
这是人之常情,我也有,所以非常能够理解。
但真的当类似的悲剧降临到自己头上,就会发现,一切都没有那么容易。
真的很不容易。
多的不说了,大家自己踊跃留言讨论吧。
最后要说声抱歉的是,今天晚上我可能不会每条留言都去及时回复了。
因为昨天刚出了点小事故,左腿受了点小伤,现在还疼得下不了地。
不过没大事,我也不会瞎抱怨,只能怨自己笨。
看在我今天带伤写文的份上,希望看过的朋友能多给点个赞或在看。
转发给你朋友也是极好的。
这期打赏就不开了,不合适。
咱们下期再会,爱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