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输液“限制令”开启,执业药师的赚钱机会来了!
“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是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合理用药原则,也是我国在深化医改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从2015年起,全国多地传出控制门诊输液治疗的声音。截至目前,安徽、浙江、江苏、江西已明确出台对门诊输液的限制性措施,直至全面取消。还有不少省份、地市以及医疗机构在逐步明确限制门诊输液的政策。
全面限制输液在即
3月12日,湖北宜都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从5月起全市所有村镇卫生室、个体诊所未经审批备案不得开展静脉输液业务。这是又一地方政府明文规定,作为限制抗生素等药物滥用对输液进行的严格限制和把控。
其实早在2013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姚宏文公布我国“合理用药十大核心信息”时,就已经释放出相关信息。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发改委、合同其他十多家部委就联合印发《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政策文件。从国家层面引导限制抗生素输液的使用。
安徽蚌埠更是早在2014就做出相关规定,未经审批的各个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得开展输液医疗操作。只有符合对应条件确实有静脉输液需求的医疗机构,按流程申报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静脉输液。
后续有明确规定的地方,就有浙江、江苏、江西、广东、湖南等诸多省市。虽然明令限制输液的地方在逐年增多,但是像安徽蚌埠和湖北宜都明文规定到了诊所、乡镇卫生室等最基层的医疗机构的县市,在全国看来并非多数。
随着近年来“限制输液”的呼声越来越高,原国家卫计委提出加强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的管理要求,紧接着,各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始加强输液管理,密集出台了限制甚至停止门诊输液的专项措施。
但是,这似乎没能遏制住我国目前存在的过度输液现象。
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湖南省委副主委、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副院长张国刚,就“限制输液”提出了一个新建议——建立医院静脉输液的联网体系与大数据监控平台,以此监控全国输液状况。
哪些情况才需要输液
专家认为只有3种情况才真正需要输液:
1、吞咽困难;
2、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
3、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的情况。
药店机会来临
有业内人士看到上述委员“限制输液”的建议后表示,零售药店的大机会来了,限制输液后必然有更多的患者选择口服药。而口服药的输出渠道之一在药店。
国家卫计委在2013年发布的《合理用药十大核心信息》中就曾明确指出:合理用药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少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因此,居民生病需用药,不应首选输液这种方式。
因为受到一些错误观念的影响,很多人不论大病小病,都要求输液治疗。虽然认为输液见效快,但是输液存在很多不良反应,例如输液反应、过敏反应等,严重的还会出现过敏性休克危及生命等问题,尤其是抗菌药物的滥用,还增加耐药细菌的产生,诱发细菌耐药、二重感染等,最后无药可用。国家卫生部规定有53种疾病不需要输液,包括一些病毒感染的发烧在38度以下的症状,都不需要输液。还有就是许多中老年人青睐的“万金油”——中药注射剂,也是近年来滥用的药物之一。
由此可以看出,各省市限制输液的政策目的是安全用药。而当患者输液的方式被限制,必然会增加其他给药途径的流量,这是显而易见的。口服药物作为一种剂量可控、相对安全的给药途径,根据世卫组织的用药原则,零售药店必然能第一个分得流量。而口服药物的这一药物输出途径,目前管控在医院药房和零售药店手里。
这也引发许多大型输液产品企业也在这几年中进行转型。
这也许是个艰难的过程,但是这样,既能为病人减轻经济负担也为病人提供更为合理的治疗途径,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