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建设用地风险评估新要求

建设用地的风险一般在安全设施设计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中不予以考虑,这个也是应该场地准备时考虑的问题。

12月17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和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

根据这个新的要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也就是说调查报告的评审至少应该由地级市来评审,后续的一律由省级部门来审查。

这样就把《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没有明确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

这个文件还规定了一些情景,需要对相关报告的重新评审。

与此同时,生态环境部还升版了HJ25系列标准,以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等相关工作。

这5项标准包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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