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的机会,丰巢给我们上了非常生动的“逻辑课”
难得的机会,丰巢给我们上了非常生动的“逻辑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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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虹野
前几天写了一篇文章《问沸腾:知识是力量良知是方向,价值判断高于事实判断?》,专门讨论事实判断和良知二者之间的关系,在一些网站上引起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但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也没有讨论个所以然。今天丰巢的双向收费给大家一个机会来认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之间的关系,也让大家认识到事实判断究竟有多么重要。
我们先看国家邮政局的回复: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在合理的保管期内不得向用户收费。显然这里肯定了丰巢收取一定的“保管费”是合理的,我想大家从价值判断的角度来看应该是没有异议的。所以邮政局又说:丰巢此次调整免费保管期限的行为虽未违反规章禁止性规定,……这里从价值判断来看丰巢调整免费保管期限是合法的。
大家看到这个结论是不是感觉有点奇怪?从价值判断来说,丰巢是不可能免费提供保管箱的,收费也是应该的。所以我们的业主们就应该老老实实的掏银子租保管箱。
在这种租箱子就要花钱的价值判断下,在我们头脑被价值判断冲击地不是很清醒的时候,我们已经忽视了一个事实:谁租的保管箱?
谁租保管箱谁掏租金,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我们却没有对这句话进行“事实判断”,到底是谁租的保管箱?丰巢、快递、业主、媒体甚至包括业主本人,似乎都没有对这样一个事实进行判断:谁租的保险箱?是业主吗?
答案显然不是的,我们的业主几乎没有任何一个人与丰巢签订过租保管箱的协议。这是快递公司与丰巢签订的协议,也就是说丰巢的保管箱是在替快递公司保管物品,快递公司缴纳租赁保管箱的费用是天经地义的。而业主则没有这个义务和责任。丰巢向业主收取保管费的时候仅仅是用了一个非常简单的价值判断:物品放置在我的柜子里面就要交钱。这个物品属于业主的,所以业主就要交钱。这个逻辑天经地义,但是忽略了一个事实,业主并没有和丰巢发生任何的业务往来,和丰巢发生业务往来的是快递公司。在物品没有送达业主手里的时候,这个物品还不能算是业主的这个事实却被忽略。
我们看一下河南邮政管理局的答复:任何未经收件人同意放置在快件柜中所产生的费用都不应该向收件人收取。显然经过事实判断之后的思路就比较清晰,此时并不是收件人租用的快递箱,当然不能向收件人收取租金了。
如果丰巢打算提高柜子的周转效率,那只能向快递公司收取费用,而不应该向收件人收取费用。
通过这件事情,我们就知道很多很好的“价值判断”如果没有“事实判断”作为依据,往往没有好的结果。当然这个结果对于同情快递员的人来说又不好接受了。但是让所有的人满意的事情几乎是不可能存在的。所以在思考问题的时候,先判断事实然后再用价值进行判断,这样思路就清晰了,也不容易被忽悠了。
作者:虹野
编辑:虹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