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沉:你风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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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谈中国的风光摄影,似乎便离不开新疆-西藏-九寨沟-坝上-长城-黄山-丽江-周庄等等,因这些地方的自然景象确实“绝美如画”。是的,美不是过错,如漂亮美人,人见人爱;我也喜欢美女,总比搂着一个黄脸婆睡觉顺心。
当然,我们也有不少是表现苍凉之美-雄浑之美-壮阔之美-险峻之美-孤寂之美-宁静之美等感觉的……但我以为上述种种之美,基本隶属于传统审美文化遗产与视觉经验范畴,且已是视觉文化的常识,它们已由原来鲜见的特殊性迅速衍变为广泛的普遍性了;亦如“热铁别摸”,是正确的废话。
审美与文化这东西,一旦成为常识,在读者那里也就与自我或个性没多大关系了;它已成为知识,成为尽人皆知的定式,像勾股定理般普及。而作者即使完全出于自我感受,也无异于某位数学家从头至尾地又将勾股定理重新论证了一遍,没什么意义,更谈不上成就。
所以,摆在风光摄影家面前的问题,不是让你去重复论证勾股定理或万有引力,而是让你运用这些已知的定理去发现并创造新的审美意趣(尽管某些具有真知灼见的审美意趣在未来也会逐渐转化为传统的审美定式)。这其实也是审美与文化发展的必然规律。
当满天下的风光摄影皆是亚当斯式的时候,亚当斯便成了勾股定理。由此,我们也完全可以说——大师其实就是发现并创造定理的人!而定理就是历经时间与实践检验过的真理!就是审美尺度或标准!在亚当斯这条定理上,郎静山无路可走,只能另辟溪径,把风光鼓捣成水墨花鸟画。
亦如在郎静山这条定理上,洪磊也无路可走,只能上溯宋元,下达当代,凭借形而上意义的计白当黑——少即是多的境界去拍黄山与富春江等;又借鉴文化比较学,将赵孟頫的山水画与现代城市的工业化景象进行时空并置的对比观看,从而形成美术化的观念摄影……
需要提请注意的是:今日风光摄影已无须计较地理意义上你拍的是不是新疆-西藏-九寨沟-坝上-长城-黄山-丽江-周庄等地,那是旅游意义上的,与风光摄影关系不大。风光摄影计较的是必须与作者独立-独特-独异的情感-心境-审美等等有关。换言之,风光摄影家是要借助大自然的山水风物来表达属于自己的生命与文化感受的,而非已为大众所熟知的视觉审美常识。
但怎样才能与自己有关呢?我以为在面对自然中的某一景象时,你脑子里至少不应存有“哇/真美/真像一幅画”之类的想法,因为只要你一想到“真像一幅画”,就完蛋了,就又跳进那个传统的“像一幅画”的审美定式里去了,就是大众审美常识。此时,你脑子里若再浮现出亚当斯或郎静山的风光作品,就更完蛋了!
面对一片自然景象时,你该考虑自己的感受;如果你自己的感受也无异于传统的审美定式,我建议你还是不要拍了,因为此时你拍的是尽人皆知的审美常识。你需要摆脱长久以来审美常识带给你的惯性,需要走出审美常识的阴影,找到自己。
如果你自己始终就是常识,始终就是大众,始终就是普遍性,始终无法与别人不同,始终把月亮看成是一面小圆镜,而看不出它很可能还是一枚戒指/一个烟圈儿/一张大饼/一个按在夜空中的手印儿等等,那我只能劝你放下相机,趁早改行干点别的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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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国内摄影界,“风光”好象热起来了,又开研讨会又频繁组织摄影家四处去拍,且边拍边交流研讨,很是热烈。我是个写诗的,一直比较关注摄影,所以想就“风光摄影”这个话题谈些感想。
我注意到中国摄影家在这个问题上似乎与国外摄影家存有不同的理解方式,因为我在翻阅《美国ICP摄影百科全书》时,发现里面只有“风景”的词条,并没有“风光”。
这本百科全书是中国摄影出版社1992年组织一大批既精通外语又从事摄影的专业人士翻译的,而“风景”这个词条的翻译者叫毛众役,我不知道他,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从这个词条里搞清“风光”与“风景”究竟有无区别。
我发现这个毛众役翻译的“风景”词条,里面却常常夹杂着“风光”的词汇,我不知道美国原版书里的原文是不是也如此变换不定。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整个全书的目录里没有“风光”这个词条,只有“风景”。
再看“风景”这个词条,第一句话就是——“虽然风景一词从字面上看指的是自然的非人为的景致/然而这类照片很可能包括人-建筑物,以及其他可以增添情趣的因素”云云。这样一讲,似乎清楚了,美国人所理解的风景,既包含纯自然,也把带有人物-建筑物以及其他因素的东西放进来了。也就是说,美国人心中没有单纯的“自然风光”,只有囊括了人与建筑与其他任何可以增添情趣因素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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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与风光的不同,一是风景这个词可以包含风光,但风光这个词却包含不了风景;因为以往在中国摄影人那里,风光一词更多指的是自然界中的日月风云、山水草木等,而风景则涵盖着许多经过人力而为的景致(包括建筑、陈设乃至人及其它一切可以增添观看意趣的因素)。
二是风景在时空上同时也包含着时代、社会、生活、文化等消息,甚至可以体现拍摄者的是非观与道德观;而风光则更多局限于拍摄者对自然风物的审美意趣及借物抒情,很少能携带时代、社会、生活、文化等消息(换言之/风光摄影一旦不承担时代社会与生活文化等消息/其意义也就很容易滑向很单调的感官审美)。
三是风景更趋于摄影性,而风光则更趋于绘画性;而立场不同,二者在内涵与外延的丰富性上也存有很大差异。
西方摄影家很注重风景中所携带的历史人文消息,尤其是加入了人力所为的风景,比如布拉塞所拍摄的巴黎街道夜景,哈特曼所拍摄的奥斯维辛集中营,寇德卡所拍摄的捷克黑三角矿区等等。
我之所以举此三例,主要是想说——风景在布拉塞的巴黎夜景那里,既包含了拍摄夜景的摄影技艺,也包含了那座城市的人文消息,甚至也包含了布拉塞的审美与情感、他漂泊异乡的心绪;风景在哈特曼的奥斯维辛集中营那里,则又包含了沉重的历史、人性的审判、触目惊心的杀戮证据、寂静乃至荒凉的内心;而风景在寇德卡的黑三角矿区那里,则又是沉默所积蓄的力量,是冷风景所反射出的情感热度,是低低怒吼的诗……
说实话,看罢上述几个洋鬼子的风景,你让我回头再看当代中国所谓“十大风光摄影家”的黄山、黄河、珠峰、昆仑、八达岭、九寨沟、周庄、坝上等风光片时,能有感觉么?因为拍摄者就没什么感觉,只是在那里傻美——如果傻美也算是一种感觉的话!
是的,无论风景还是风光,你拿着昂贵的机器、使用精良的测光表及相关设备、用最好的像纸洗出来,难道只为这一点小美么?即使你这一点小美经由高级的相机与高超的技艺,在视觉的远近、虚实、轻重、明暗等关系上拍得很有层次感,又有多少意义与价值呢?
呵呵,这一点小美,我看最大的意义与价值就是——您将是摄影器材商与耗材商们予以热烈欢迎的VIP金卡顾客!因为您不仅自己是器材商与耗材商们的VIP金卡顾客,也还不断给他们培养着成千上万钟情于这一点小美的发烧VIP。倘若您在器材商或耗材商那里领不到回扣,那倒真是冤枉了。
在摄影说词上,我建议中国摄影界最好能将“风光”一词取消,代之以“风景”。我以为这不仅仅是一个名词问题,它会直接影响摄影人的心智。因为“风光”一词流毒太深,在心理上已无异于“光鲜/甜美”亦或“看上去很美”的“感官美”的代名词。加之中国人的审美趣味早已被培养成了“风光”不能是“穷山恶水”之类的认识惯性,积习难改。
而“风景”就不只有美这一条路,风景也可以不美,也可以与美不美无关,也可以去拍垃圾,去拍破铜烂铁、破厂破楼、破花破草、破家破业……总之,“风景”在心智上可以治疗甜美的“风光糖尿病”,可以让你的审美年龄快些长大;当你觉得茶比糖水好喝的时候,你就真的长大了。
最后,我希望摄影人都能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我们不断打量着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却从未回敬过我们一眼。所以,你不要期待世界会对你有什么报答。你看世界,拍世界,拍它的历史,拍它的文化,拍它的形象与气质,拍它的思想与精神,拍它的情感与命运,其实就是在拍自己,就是世界对你最好的报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