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为金融集团“划红线”
近期,在整治金融集团方面,监管部门节奏明显加快。
7月17日,银保监会、证监会先后宣布,对天安财产、新华信托、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等9家金融机构进行接管。其中多家属于“明天系”。
7月20日,银保监会召开2020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暨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下半年重点任务,其中一项为“从制度上组织上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严格规范股东股权管理,加强股东资质审查,实施股东入股’承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股东坚决实施行业禁入。”
7月23日,银保监会通报了38名违法违规股东踩“红线”的情况。
以上三件事,在金融行业都不是小事,一件是“杀鸡儆猴”,一件是明确下一步整治方向,最后一件是“以案说法”。
第一件是上周五的“刷屏事件”,估计很多人都知道,这里不再赘述。
今天重点说说后两件,这两件的意义在于:为今后金融机构股东的监管指明了方向,也划了“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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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了7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暨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内容。会议的主题是反腐,但也有“弦外之音”。
比如,依法依规处置不法金融集团和重大风险事件,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丰富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加大惩治力度,提升处罚效率。
又比如,要持续完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从制度上组织上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严格规范股东股权管理,加强股东资质审查,实施股东入股“承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股东坚决实施行业禁入。
以上两项,都是银保监会重点工作。这透露出一个信号:尽管“安邦系”和“明天系”已经被接管,但这并不是整治不法金融集团的终点,只是阶段性的胜利。
一见君在此大胆预测,在今年下半年或者明年,不排除有新的金融集团会被整治,目前来看,比较常用的方法就是直接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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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明确下半年重点任务。7月23日披露的38名违法违规股东踩“红线”更具警示作用。
《上海证券报》7月24日报道,为进一步严肃市场纪律,规范股东行为,发挥震慑作用,强化市场监督,银保监会日前在行业内部发文,通报了38名违法违规股东典型案例。
这38名股东入股的银行保险机构一共涉及9家,包括5家银行、3家保险公司、1家金融租赁公司。具体违法违规事项包括:
包头大安投资公司等10家企业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这10家企业作为某银行股东期间,存在以非自有资金出资、编制提供虚假材料、关联持股超过监管比例限制、违规开展关联交易或谋取不当利益等违规行为。
杭州平章工具公司、宁波鄞州亚历电器公司使用他人借款入股银行。这两家企业投资入股某银行的资金,全部或部分来源于他人借款。
中国远大集团关联持股超过监管比例限制。该公司通过其旗下三家子公司合计持有某银行28.97%的股份,超过监管比例限制。
辽宁宝华实业集团实际控制人存在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该集团作为某银行股东期间,其实际控制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文俊投资公司等10家企业关联持股超一定比例未经行政许可,其中7家企业不符合入股条件。这10家关联企业合计持有某银行5%以上的股份,但未取得监管部门批准。
北京涛力投资公司等7家企业受让某银行股份时,还存在成立不足两个会计年度或者权益性投资余额超过其入股前一年净资产的50%等不符合入股条件的情况。
中青旅海江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挪用信贷资金入股某银行。该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某银行10.54%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两次入股某银行的资金,分别来自于挪用他人信贷资金以及将第一次投资取得的股权进行质押后获取的贷款。
海南润中教育投资公司等关联方利用股东地位获取低成本资金。该公司及其关联方入股多家农商行后,将所持大多数股份质押给相关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其贷款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江苏名德投资集团、中乒投资集团等5家企业提供虚假材料。其中,江苏名德投资集团等4家企业在某保险公司的筹建和增资过程中,存在隐瞒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等违规行为。中乒投资集团在另一家保险公司的筹建和増资过程中,存在隐瞒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等违规行为。
福信集团等7家企业作不实陈述、编制提供虚假材料。这7家企业在某保险公司的增资和股权变更过程中,存在对入股资金来源和关联关系作不实陈述,编制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
中经国际新技术公司违规开展关联交易、谋取不当利益。该公司在持有某金融租赁公司股份期间,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从某金融租赁公司获取融资的条件优于其他客户融资的条件;未真实披露关联方信息,导致某金融租赁公司向其及关联方提供的融资金额超过监管比例限制;在某金融租赁公司未提足拨备的情况下,违规获取分配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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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一见君注意到,早在7月4日,银保监会就公开了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但当时没有详细披露违法事实。
除此之外,银监会网站还公布了《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首次公开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答记者问》。
该负责人说,银保监会之所以公开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进一步明确严监管导向。此次公开,旨在传递将进一步严格股东股权监管的信号。任何股东入股银行保险机构,必须端正入股动机,真心实意把银行保险机构搞好,而不能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参与公司治理,而不能非法干预公司经营。谁要触碰法律“红线”、逾越监管底线,监管部门就一定会不遗余力、一查到底。
2、惩戒股东违法行为。将重大违法违规股东的违法失信形象公之于众,提高其违法成本。同时,发挥震慑作用。
3、发挥市场监督作用。引导各银行保险机构利益相关者以及社会公众,共同关注和监督机构股东行为,让股东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该负责人还强调,银行保险机构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对其股东股权必须从严管理。
“银保监会将继续深入排查整治违法违规股东股权,依法清理规范股权关系,对股东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予以惩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负责人说。
公布名单后的20日之后,银保监会又公布了38名违法违规股东的违法事实,将违法行为完全公布于众,监管部门整治不法金融集团的决心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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