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小说就是写语言
汪曾祺没写过长篇小说,他的小说以中短篇为主。近几年,我几乎读完了汪老所有的小说,如《受戒》《大淖记事》《七里茶坊》《陈小手》等等,有的还读了很多遍,是越读越喜欢,于是我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汪迷”。
对于写小说,汪曾祺有着自己一套独特的见解。最著名的是“写小说就是写语言”,这句话被后来的不少文艺评论家反复引用,也被小说家奉为创作的法帖。汪老对此是有自己实践的,比如短篇小说《黄油烙饼》,写于上世纪的一九八〇年,比《受戒》还早写五个月,但实际能亦看出汪老对语言的独特追求,通篇小说是“贴着人物写”的。所以《黄油烙饼》虽然通篇白描,却显得那样贴切、自然。我认为这也是一种语言风格。比起《受戒》的唯美,《黄油烙饼》在语言上则略显朴素,正是这种朴素,才使得主人翁萧胜这个孩子的情感得以充分展开,萧胜的质朴和纯真也就跃然纸上。如第一次见到坝上的景致,萧胜觉得“坝上坝下,刀切一样”。比如,他采蘑菇时,对蘑菇圈的感受,“它不停地长蘑菇,呼呼地长,三天三夜一个劲地长,好像有鬼,看着都怕人。”这些完全是儿童的视角,儿童的感受。通篇小说写奶奶的语言不多,如“奶奶老是说:‘你的脚上有牙,有嘴?’‘你的脚是铁打的?’”就这么几句,便突出了萧胜的好动和顽皮,另一方面也突出了奶奶调侃式的慈祥,祖孙间的其乐融融。由此可见,汪曾祺对人物的把握是合理的,精准的,笔法分明又是中国式的含蓄,这一点师承了沈从文。
汪曾祺的小说很有质感,它融入了汪曾祺的性情,有独特的人文体验,所以他的小说是有性格的。这里不说风格而说性格,我想这和汪老小说中的烟火气、世俗气有关。当然,小说要表现的是世俗生活,我觉得在小说表现生活的契合度上,汪老做得最好,一些动物、植物,市井人物,三教九流都成为他抒写的对象。让人感慨:他的兴趣怎么就那么广博!后来读了他的散文,便知道广博是来源于他对生活的热爱。纷繁的生活在他眼里都是富有情趣的,笔法又是典雅而淡远的,深得中国美学的神韵。他的小说很少有紧张曲折的情节,抑或离奇古怪的故事,更多的是文字的散淡,多半是散文化的笔法。
汪曾祺的小说像一件宽松的唐装,让人在文字的包裹下舒展自由,身心愉悦。这种貌似无拘无束的创作,没有一定的博识断然难以写好。汪曾祺的小说还有浓郁的民间意识,一些民俗、俚语、民歌也时常在他的小说中出现,这无疑又增加了小说的文化含量,如《受戒》,完全可以将其作为文化小说来阅读。又如《昙花、鹤和鬼火》《大淖纪事》《翠子》诸篇,摆脱了世俗生活的羁绊,完全以简净的赤子之心落笔,诠释了一种纯真健康的人性。
汪曾祺对自己的小说,说过这样的话:“我的作品不是悲剧。我的作品缺乏崇高的、悲壮的美。我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这是一个作家的气质所决定的,不能勉强。”这话是何等的贴切,它关联着作家的性格,也关联着小说的性格,而性格的事情又是说不清楚的,但只要是有性格的小说,都足以值得我们关注,因为这个时代缺乏的恰恰正是个性的东西。
原载2013年10月15日《宝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