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游泳馆再现溺水?完善店内监管制度势在必行

温州婴儿溺水事故分析总结

目前网络上大部分内容集中在事故的曝光上,对具体的内因的报道不多,但是确实因为无人监管宝宝游泳的情况,出现溺水的第一时间无人发现,这点有视频可以参考。但是也有一些争议点尚不明确,包括:

1.店主表示有要求家长陪护,家长表示是店员让离开。根据《温州晚报》的记者采访,店主李先生表示一开始就要求必须有一名家长陪护,是家长没尽到陪护义务和责任;涉事家长方先生表示因水池区域开热空调店内员工让孩子妈妈离开凉快的,这点双方存在明显的争论。

2.关于150万元赔偿金额问题。孩子出事之后店主已经支付了医疗费用,但是孩子父亲李先生表示孩子溺水时间过长可能存在后遗症问题,不过并未有医院对此进行评估判断,店长表示如果有医疗鉴定也认可赔偿。

3.家长表示担心孩子后遗症问题。目前孩子已经出院,但是方先生表示孩子以前不怎么生病,出事后经常低烧、腹泻,但是因为孩子太小现在还不能做相关医疗判定。对此店长表示,有医疗鉴定的话认可赔偿,孩子也不可能一辈子不生病,更不能生病了都怪罪到这次事故之上。

4.关于责任问题的网络讨论。关于责任问题,在网上讨论的比较激励,有网友评论说家长只顾着玩手机不关心孩子安全,也有网友说游泳馆有义务保证孩子安全要承担主要责任,有律师评论说游泳馆只有合同责任,赔偿的只能是损失(医疗费部分),其他费用减少,最多赔偿十五万。

婴幼儿游泳溺水绝大多数属看护不周

大部分的婴儿游泳馆都能做到员工时刻关注宝宝游泳状态的,但是有时候店铺内顾客数量过多,员工会拜托家长看护,而家长会因为看护宝宝过于“无聊”而疏忽,之前也有宝宝溺水是孩子妈妈在玩手机的情况,而且中国婴游网发现,类似情况在宝宝游泳溺水事故中比例很高,也就是说,员工拜托家长看护孩子缓解有漏洞在!

店内婴幼儿游泳监管制度必须完善明确

出现问题或者隐患,需要及时更正,针对上述风险,婴儿游泳馆要明确下来宝宝游泳时候的看管制度,不要只是简单的给家长说一句“您先帮忙看下”,而要有郑重的交待和明确的标准,比如:1、时刻保证宝宝在成人的视线之内。2、看护人距离宝宝不能超过50厘米。3、若家长没办法保证做到,则孩子先不下水。4、明确双方责任,在店员让家长看护的时候,主动提醒他按照标准要求看护,出现问题店铺不承担过多,让家长意识到宝宝游泳时安全的重要性。

针对婴儿游泳馆的溺水事件,不仅店内的婴儿游泳师要按照标准要求,在特殊情况下也要让家长明白看护的重要性,毕竟婴幼儿游泳是专业性比较强的服务,家长们有可能认识不足,还会认为婴儿游泳馆赚钱容易,只有家长明白员工的用心所在,才明白婴儿游泳的价格不是很高~

特别提醒:婴儿游泳溺水事故一旦发生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对店铺名誉造成巨大危害,婴儿游泳馆必须要把宝宝安全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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