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商通案法庭审理于今日上午开始,高志华出庭!

易商通高志华案今天上午九点半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法官向控辨双方包括对高志华本人进行了法庭询问,因此次案件审理涉及的被告比较多,庭审还将继续,还需等待最终的审判结果,相关案件细节仍然需要法庭根据控辨双方的证词证言以及所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最终确认。

但是在本月,涉及易商通案的浙江桐乡市一级订单中心负责人茅某上诉的二审裁决结果已经出来。

2017年3月,茅某清经人介绍后,通过浙江富阳的代理商投资了易商通“消费新业态”等项目,2017年5月,茅某清在桐乡市注册成立了桐乡市梧桐商易通某某商行,先后成为二级订单、一级订单身份,其间还发展了聂某某、黄某某等人为二级订单,至2018年8月,共吸引500余人投资“消费新业态”项目,吸收资金数额达四千多万元,茅某清获利200余万元。

一审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茅某清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后清偿投资会员本金,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茅某清负责退赔,并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茅某清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茅某清及其辩护人提出多项上诉理由,其中一项是上诉人及辩护律师认为:易商通公司的高志华等相关人员尚未经法院判决定性,茅某清系该公司的下级代理商,应等待高某华等人案件判决后再作认定等。但是几项上诉理由均未被二审法院认为不能成立而不予采纳。最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二审裁定:驳回茅某清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我们将继续跟进易商通高志华案的审理进展,及时把相关情况反馈给关注此案的人们,现在不管是持哪种观点的会员,都把目光聚焦在高志华案的审判结果上,大家共同期待人民法庭能够厘清事实真相,以证据为导向、以法律为准绳,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裁定,积极维护广大易商通会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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