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丨那些陷入“专利诉讼”的仿制药
专栏作者/曹典君
一本正经吐槽的医药行业君,擅长于将产业分析与鸡血狗血一同乱炖成一篇篇杂文。
在阿斯利康赢得替格瑞洛的专利诉讼后,阿斯利康又对两个仿制药厂家发起药品专利诉讼。
阿斯利康分别在2019年4月23和4月24日在国内连续发起两起药品专利侵权诉讼,对应分别是奥赛康的沙格列汀和重庆华邦的阿那曲唑。
阿斯利康认为奥赛康的沙格列汀片落入了其ZL01806315.2号中国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该化合物专利将于2021年3月5日到期。
阿斯利康请求法院判令奥赛康在专利有效期内不得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即在专利有效期内,不得制造、使用、销售及许诺销售侵权产品。
根据《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阿斯利康的专利号还有ZL200580024587.9/CN1988891B和ZL201210377942.2/CN102895208B,都在2025年到期。
阿那曲唑片原研产品瑞宁得仍受ZL02824544.X号中国发明专利的保护,而重庆华邦的瑞婷落入了该份专利的保护范围。
瑞宁得专利属于适应症方法专利,除了针对晚期乳腺癌,亦有针对早期乳腺癌的适应症,专利将于2022年12月16日到期。阿斯利康请求法院判令重庆华邦在专利有效期内不得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
此外,国内扬子江的阿那曲唑片已获批一致性。
专利诉讼一直是国内首仿药上市的一大拦路虎。例如上海创诺的国产厄洛替尼(原6类注册)于2017年3月,以“专利到期前一年”被CDE“优先审评申请上市”,但是2019年仍未上市,预计是被“化合物专利”和“中间体专利”阻止上市。
信立泰 替格瑞洛
阿斯利康的替格瑞洛的专利号在《中国上市药品目录》记录的专利号为ZL99815926.3/CN1128801C,专利到期日为2019年12月2日。
2018年12月24日,就阿斯利康公司替格瑞洛化合物发明专利(99815926.3)的专利无效行政诉讼,北京高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决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8)京73行初753号行政判决,撤销专利复审委作出的33591号专利无效的行政判决,并要求复审委就原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截止至2019年5月,国内已有15家企业以“新4类”注册分类申报替格瑞洛片仿制药,这意味着2019年12月阿斯利康专利到期后,替格瑞洛片在2020年预计会引来专利悬崖。
复星 恩扎鲁胺
2018年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邦信阳代理请求人对“二芳基乙内酰脲化合物”发明专利(第ZL200680025545.1号)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一案做出审查决定,以其权利要求不具创造性为由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
上海复星控股子公司的上海星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旧3.1类临床申报在2016年7月获批,暂未申请生产。
原研厂家安斯泰来2018年申报进口,但暂未获批。
双鹭 来那度胺
来那度胺化合物专利CN97180299.8在中国经历了两次无效,两次行政诉讼,最终结果为权利要求被全部无效。
其中第二次是2012年11月14日无效宣告,请求人南京卡文迪许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双鹭曾经子公司)向复审委提交了无效请求,请求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
目前来那度胺在《中国上市药品目录》可查询的专利如下表。
2017年双鹭药业首仿药上市,目前双鹭药业的专利布局已经包括了来那度胺的晶型专利、中间体专利、组合物专利、制剂专利、用途专利数项权力,比原研药在中国布局还要多。
豪森 伊马替尼
诺华的伊马替尼胶囊和片都有ZL01817895.2/CN1276754C适应症专利,《中国上市药品目录》显示该专利2021年10月26日到期。然而专利局信息显示该专利已“无权-全部无效”状态。
2013年4月,格列卫化合物在中国的专利权保护到期,豪森药业和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准,分别生产伊马替尼片剂型和胶囊型仿制药。
诺华公司认为格列卫的化合物专利权已到期,但是治疗胃肠基质肿瘤用途的发明专利仍在保护期之内。
于是诺华公司将正大天晴和豪森药业等告上了法庭。
随后,正大天晴与诺华公司达成和解。拒绝和解的豪森药业于2014年9月5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本案成立了5人合议组,合议组经过审理和合议,作出了第2737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决定书最终认定涉案专利具有新颖性,但不具有创造性,涉案专利的专利权被宣告全部无效。
诺华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诉,最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专利复审委决定,诺华公司不服判决,又向北京高院上诉,在2017年12月20日北京高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方正医药 莫西沙星
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旗下方正医药研究院针对拜耳公司「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的专利无效请求,历时 3 年后尘埃落定,拜耳公司的莫西沙星/氯化钠制剂专利被判全部无效,国内企业仿制「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将没有专利壁垒。
2018年首仿上市厂家分别为石家庄四药、江苏正大丰海和成都正康。
华生 奥氮平
2003年9月29日礼来向南京中院起诉华生制药侵害其奥氮平的发明专利权(涉案专利CN91103346.7),法院以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举证不能为由认定礼来公司的侵权指控成立,经二审判决华生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礼来公司50万元。
2010年6月21日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对涉案专利 CN91103346.7提出无效请求,但最终判定其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维持第91103346.7号发明专利权有效。
2013年7月15日,礼来公司向江苏高院提起诉讼称,华生公司持续使用其拥有的91103346.7号方法发明专利生产药物奥氮平,侵害了其专利权。
请求法院判令华生公司赔偿因其在2003年9月29日至涉案专利有效期届满日(2011年4月24日)期间侵权给礼来公司造成的损失1.5亿元、合理开支2.8万元、律师费150万元,并刊登声明消除其侵权造成的不良影响。
本案一审法院基于相同的判理认定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侵权成立,判令其赔偿礼来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50万元。礼来公司、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6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确定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奥氮平制备工艺的反应路线,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礼来公司诉讼请求。
绿叶 卡巴拉汀
绿叶制药的卡巴拉汀贴剂的专利诉讼发生在欧洲。
2017年12月德国慕尼黑地区上诉法院驳回原告诺华公司关于绿叶制药旗下阿尔茨海默症治疗药物卡巴拉汀单日贴剂侵权诉讼的上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判定无论原有专利是否有效,卡巴拉汀单日贴剂并无侵犯专利权。
目前利斯的明透皮贴剂(Rivastigmine,即卡巴拉汀)2017年首次获批上市,绿叶仿制药暂未在国内上市。此外,2018年京新的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获批首仿。
此外,市场上还有几款近期专利到期的产品,但是国内首仿药的脚步已经逐步跟上了,因此,笔者预计,2019年还可能会发生几的诉讼:
诺华的维格列汀化合物专利将于2019年12月9日到期。2019年3月豪森药业首仿药获批上市。
2019年1月9日,豪森药业的阿哌沙班在27家药企中突围而出,成为国内首仿,而百时美施贵宝的阿哌沙班化合物专利在2022年9月17日才到期,豪森目前仍不能销售此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