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满14岁,杀了人又能怎样?从现在起,绝对不一样了!
最近,有两件事让笔者深刻感知“圈层”的概念。
可以说,人的认知是有圈层的,不经一事就悟不出一些东西出来。
一件是有人发了一张图,配图文字是:
就在前两天,看到有人吹牛逼指纹保温杯,我还在内心冷笑,这特么的是什么傻逼经理才会设计出来的没用东西?
现在我觉得:大爷请受我一拜,这就去买。
另一件是最低刑责年龄下调,已经下调至12周岁。据媒体报道,12月26日,13届全国人大通过了刑法修正案,法定最低刑责年龄从14周岁下调至12周岁。
一听说下调,可能很多人就又开始不理解了。说14岁的孩子知道个啥,为啥还要调整到12岁?
如果他们没有经历或者看过相关的报道,他们一定会觉得不可思议,觉得下调实在是没有必要。
14岁的孩子嘛,能犯多大的事?
坦白说,如果笔者不是看了相关的报道,也不相信现在14岁的孩子已经心智成熟到那个份上了。
先说一个最近的案子,2019年10月20日,10岁的女孩淇淇被人杀害。
案发当晚,警方经过调取录像和现场勘察,很快锁定嫌疑人。让警察大感意外的是,他们锁定的嫌疑人竟然是只有13岁的男孩蔡某某。
而抛尸的地方,距离蔡家后门仅10米。
有媒体报道说,杀人之后的蔡某并没有感到害怕,反而反侦察经验十足,事后多次到女孩家中查看情况。
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杀人抛尸后,蔡某还在同学群里自称自己未满14岁,不能怎么样。
真是让人不敢想像,一个14岁的孩子何以具有这样的反侦察能力?又是如何知道自己未满14周岁,法律不能追责?
如果前者是通过看手机或玩游戏时,学到的本领,那后者恐怕是他的父母告诉他的吧。一个孩子怎么可能知道这么多?
但不管怎样,一个只有13岁的孩子竟然敢杀人,不得不让我们毛骨悚然,这哪里是孩子啊,这简直就是前世转生的小恶魔啊。
否则,如何解释?根本没法解释!
不过,这样一个孤立的案例还不足以推动刑责下调。还有更多的例子,比如说:
2004年,黑龙江13岁男孩赵某强奸14岁同村女孩,一年之后,女孩母亲死于赵某刀下。
2012年,广西13岁女孩覃某,因妒忌同学比自己长得好看,将其骗至家中杀害并肢解……
为什么现在的孩子这么残忍,心智如此成熟?不得不说,现在的孩子已经不同于以前的孩子了,他们接触的知识面太广。
比如说手机里面的黄色视频、电视里面的暴力犯罪、互联网的一些不良诱惑,一些不良游戏里面也有类似的情节,这些都容易让一些孩子走上邪路。
很久之前,孔子写过两小儿辨日,盛赞后生可畏。
其内容是:孔子向东游历,见到两个小孩在争辩,就问他们在争辩的原因。
一个小孩子说:“我认为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距离人近,而正午的时候距离人远。”
另一个小孩子认为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距离人比较远,而正午的时候距离人比较近。
一个小孩儿说:“太阳刚出时像车的车盖一样大,到了中午时就如同盘子一般小了,这不是远小近大的道理吗?”
另一个小孩儿说:“太阳刚出来时凉爽,到了中午的时候热得如同把手伸进热水中,这不是近的就感觉热,而远就觉得凉的道理吗?”
孔子听了之后不能判断他们俩谁对谁错。
而现在同样是后生可畏,但味道完全变了,前者是谈论知识,研究学问,而后者却开始走上犯罪的道路。
而现在随着刑责下调,将会极大震慑一批认为法律不会对他怎么样的“熊孩子”,也给很多娇纵孩子的家长提个醒。
家长也有责任啊,如果严加管束,哪个孩子敢这么做?
看看最近的一个药死人的事件吧,投毒者许垚年薪高达2000万!购入100多份慢性毒药持续投毒,你说这人心得有多狠毒?
这样的人不就是从坏孩子发展来的?
大连的13岁男孩杀害女孩时,连捅七刀,投毒的许垚购入100多份慢性毒药,这得是什么仇什么恨才能这样?
这样的人,不应该生活在人间,哪里看着还像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