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命局如何判断干支能否发挥作用
在命局中,干支之间的生克也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否则就只有生克的表面形式而无生克的实质作用。
一、命局干支能够发挥生克作用的前提条件
这个前提条件就是:自身具有活动的能力。
某个天干或者地支如果自身丧失了活动能力,即使有生克之心也无生克之力。那么,命局的干支在什么情况下自身才具有活动的能力呢?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处于“旺”地。
例如八字:
甲 丙 庚 壬
辰 寅 申 午
寅木当令,寅、甲处于旺地,充满活力,甲能生丙、克辰,寅能克辰、冲申。申被午克而不能制寅。
2、得生并有同类相助而且又不被克也不被合住或合化。
例如:
甲 乙 丁 丙
辰 亥 卯 午
木虽然不当令,但是有旺水相生,又有同类相助,并且无金相克,也不被合住、合化,因而木的力量很强,它的生克作用也很大。甲木既能克辰土,又能帮助乙木去生丙丁火,卯能生午火、克辰土。
3、虽无同类相助但得生并且不被克又不被合住或合化。
例如:丙午 癸巳 壬辰 辛亥。辰无同类相助,但得火生而有力,辰能克亥克壬。
4、虽不得生但有同类相助并且不被克又不被合住或合化。
例如:辛酉 庚子 甲寅 壬申。金虽然无土生,但也无火克,并且有众多同类相助,因而金比较有力,这样,庚金就能冲克甲木,申金也能冲克寅木。
5、既不得生也无同类相助但却不被克又不被合住或合化。
例如:甲寅 乙亥 甲寅 壬申。申金虽孤立无援,但处休地而具有一些力量,可以冲克日支寅木,虽然最终它奈何不了寅,但也能消耗寅的部分力量。
6、虽被克但未被完全制住而仍有余力并且又不被合住或合化。
例如:辛未 己亥 辛巳 戊子。水当令,力量强大,虽然有土克,但土的力量远不如水,土不能制住水,亥子水就有足够的余力支撑而去克巳火。
以上几种情形的干支在命局中都能发挥自身的生克作用。前4种可以概括为“凡不被克又不被合住或合化者”都有生克作用。
结论:在全命局中,凡是不被克又不被合住或合化,或者虽被克但未被完全制住而仍有余力并且又不被合住、合化的干支都能发挥生克的作用。
这样说的道理何在呢?因为:
第一、在全命局中凡是不被克的干支肯定不会处于“死”的状态,只可能是处于“旺、相、休、囚”中的某一种状态,这四种状态中的五行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力量。由于不被克,它就没有制约,就能自由活动;由于不被合住或合化,它就有余力活动,这样,它就能行使生克的职能。即使力量不怎么大,不能克住对方,但由于五行的本性使然,它仍会与对方进行争斗。
第二、遭克是被制约,但由于主克方力量不够大,未能完全制住被克方,被克方就会有剩余力量,并且这部分剩余力量又未被合住或合化,因此,它就以自己的剩余力量去行使生克的职能。
二、命局干支不能发挥生克作用的前提条件
这个前提条件就是:自身没有活动的能力。
很明显,这个前提条件与上面干支能够发挥生克作用的条件刚好相反。那么,命局干支在什么情况下自身才会没有活动的能力呢?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自身处于“死”地,又无通关之物解救或者通关之物无力解救,自身被当旺的干支彻底克制住。
例如:己酉 丙子 庚申 丙子。丙火处死地,无木解救,旺水将丙火彻底制住,丙火既不能生己土,也不能克庚金。
2、自身处于“囚”地,又无通关之物解救或者通关之物无力解救,自身被当旺的干支彻底克制住。
例如:戊申 戊午 己未 甲子。子水处囚地被强有力的未所克,申金被月令午火制住而不能通土水之关,这样,子水就被未土完全制住,既无力生甲木,也无力冲克午火。
3、自身实力不足,又被较强旺的干支完全合住或合化。
例如:甲寅 丙寅 乙亥 辛巳。亥水处于休地本来具有一定力量,但被强旺的寅木合化而不能冲克巳火。
4、虽处“相”地但数量单一而被处于“休”地的数量过多的干支围攻。
例:庚申 戊子 辛酉 辛卯。金太多,水不能通金木之关,酉能冲破处于相地的卯木,使之失去生克能力。
结论:命局中的干支,如果本身太弱或者因为被完全克住、合住、合化而丧失活动能力,这时都不具备生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