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认识的逻辑方法——归纳法、演绎法和认识模式

归纳法和演绎法是逻辑中的两个基本方法。归纳法是从有限的事物中归纳出具有共性的特征,并将这些特征提升为普适的定律,进而应用于无限的事物。演绎法则是先提出几个不证自明的公理,以构建一个简单的逻辑系统,然后再将这一逻辑系统应用和扩展到各个具体的领域,进而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归纳法和演绎法作为人类认识的两个基本的逻辑工具,各有利弊并互为补充

归纳法的长处是提炼具有共性的概念和规律,比较容易把握;而归纳法的短处是试图以局部说明整体,这在逻辑上是有疑问的。因为若要归纳法成立,要求事先存在着这样一个假定,即要说明和认识的事物是一个内部连续的整体,要求该事物的内部只存在量的变化。只有这样,才能够通过局部认识整体。然而,根据自然哲学第一定律——自然界存在着变化的不连续性,在现实世界中不连续性是绝对的,而连续性只是相对于一个较小的局部而言的。因此,世界的变化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是相对的,质变是绝对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归纳法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只适用于认识内部连续的事件,即只适用于在量变的范围内建立局部的理论,一旦超出量变的范围,归纳法就失效了。比如,狭义相对论就是把经典电磁学中的光速不变现象归纳为光速不变原理,将产生光速不变现象的参照系,由拖拽系数k等于1的参照系推广至所有的参照系,从而导致了空间的发散

演绎法的长处是可以直接面对整个系统,从整体上认识和把握世界。演绎法通过假说,构建一个与认识对象相对应的逻辑系统。根据自然哲学第二定律——凡是具体的都是有限的,作为一个具体的思维方法,演绎法也是有弱点的,同样具有认识的局限性。演绎法需要一个适当的逻辑基础,来作为该逻辑系统演绎的逻辑起点。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假说或公理。虽然,演绎系统本身是逻辑的,但演绎系统的建立和演绎系统的更替却是非逻辑的,并没有一条现成的道路来引导我们如何建立新的逻辑系统。所以,演绎法的弱点就是不易于把握和使用。比如,如果没有惯性定律和精确的天文观测(认识到星系相距地球非常遥远),作为演绎系统的日心说是难以想象的。

由上述对比我们看到,在具体地应用归纳法和演绎法时,需要扬长避短,它们分别适用于认识的初级阶段和认识的高级阶段。归纳法容易实现,但其适用的范围较窄;而演绎法难以把握,但却是人类认识所真正需要的。归纳法是演绎法的前提和基础,而演绎法则是归纳法的发展与提高

在人类认识的经典时期,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占统治地位。所以,在人类认识的实际过程中,并不是有意识和主动地实现两种方法的应用和转换,而是不自觉地形成两种对立的认识模式,即唯象的模式和构建的模式。

唯象型理论是根据唯象的认识模式,用归纳的方法建立的一种比较直观的理论,如托勒密的地心说和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等。这些理论具有唯象的特点,适用于各自领域认识的初级阶段,具有很强的直观性。

地心说是从“地球静止”这一直观的现象出发的,为了说明其他天体的运动,引入了本轮和均轮概念,其最终的宇宙图像是复杂和混乱的。爱因斯坦也是根据归纳法,将经典电磁学中光速不变现象扩大至经典力学的范围,使之成为普适定律,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狭义相对论。狭义相对论要求不同的参照系,即不同运动状态的观察者,在同一空间和同一时间观察同一个物理对象(如光速),得到完全相同的结果。这一要求破坏了自然界的归一性,进而否定了物理世界的真实性和确定性。

由此我们看到,唯象型理论借助于归纳的方法,从简单的直观开始,但最终却是以复杂的混乱而告终,其原因就在于变化的不连续性。如果我们只考察太阳系,那么也许地心说比日心说具有更高的认识效率;同理,如果所有参照系都是能够代表真实的物理空间,那么毫无疑问,狭义相对论就是正确的。遗憾的是,上述假设都是不成立的。

比如,我们在航海时仅靠对行星的观测是不够的。比如,地球不能代表真实的物理空间,因为地球对其表面空间的拖拽系数k近似为零。当一个人迎着光奔跑时,光与人的速度是可以叠加的;但是,当运动的天体发出的光进入空间时,星光就会由相对于天体以速度c运动转变为相对于空间以速度c运动。在此,与狭义相对论有两点不同,其一是各种参照系并不是完全平权的,其二是光速不变并不是同时的。同一束光,不可能同时相对于两个不同速度的参照系具有相同的速度;相对于两个不同速度的参照系,若要保持与这两个参照系具有相同的速度,就必然有一个速度转换的过程,有一个时间先后的次序

构建型理论是根据构建的认识模式,用演绎的方法建立的同构系统,如哥白尼的日心说和牛顿的经典力学。这些理论具有构建的特点,都属于各自领域认识的高级阶段,是以假说为前提,而与直观的现象相违背的。

比如,日心说是与“地球静止”这一人的直观感觉相违背的,为此伽利略特设了惯性定律。日心说虽然在提出的时候与地球静止现象相违背,但这一矛盾通过引入惯性定律而予以消除了,并最终获得了简洁的计算方法和简明的轨道图像,使人类的认识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经典力学也是构建型理论,它的逻辑出发点是三大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这些定律对经典力学来说,都是不证自明的公理和假说。构建型理论由人为的假说开始,但最终却使我们获得了一个简明且有效的关于自然界的同构系统

在人类的认识史上,虽然唯象型理论和构建型理论往往同时产生,但在每一个认识阶段它们都会交替地成为背景理论,而且在同一个研究领域,总是唯象型理论首先得到社会的认可,而后才由构建型理论成为背景理论。这一点恰好与唯象型理论适用于认识的初级阶段,而构建型理论适用于认识的高级阶段相吻合。人类认识的这种规律性,是由于归纳的认识模式和演绎的认识模式对认识所起的不同作用决定的。

在每一个具体的研究领域,之所以人类认识的最终形式必须是以演绎的认识模式来构建的,是因为人类的认识对象——自然界本身是有层次的,自然界存在着变化的不连续性。此外,构建型理论之所以能够作为人类相对终极的认识形式,还因为这种认识模式比较符合人的生理特征(逻辑思维能力较强,信息处理能力较弱),从而使人类的认识最为有效。所以,人类的思维所具有的构建性,既取决于人的生理因素,又取决于自然界本身所具有的层次性,是由主体和客体共同决定的

由于归纳的特性,唯象型理论大体上是唯一的,比较容易“发现”。但也正因为如此,该理论往往并不是最有效的,相对于无数潜在的同构理论而言,其肯定不是最好的同构系统;反之,由于演绎的特性,构建型理论比较难以创建,但后者的数量在理论上是无限的,使人类的认识具有很大的选择余地,总会有一个构建型理论可以胜过唯象型理论

总之,归纳法和演绎法作为逻辑的两个基本方法,会导致两种不同的认识模式,根据不同的认识模式又可以产生出两种不同类型的理论,即唯象型理论和构建型理论。根据它们的不同特点,这两种理论分别适用于不同的研究阶段。在通常的情况下,作为背景理论,唯象型理论发生在前,而构建型理论产生在后。人类认识的历史,是由唯象型理论和构建型理论交替地出现在人类认识的不同领域所形成的。如果说,唯象型理论是人类认识的预备理论,那么构建型理论就是人类认识的成熟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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