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全鉴》尚同(下)
尚同(下)——治国之道的关键是统一百姓的是非观念
【原文】
子墨子言曰:“知①者之事,必计国家百姓之所以治者而为之,必计国家百姓之所以乱者而辟②之。”然计国家百姓之所以治者,何也?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治,不得下之情则乱。何以知其然也?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是明于民之善非也。若苟明于民之善非也,则得善人而赏之,得暴人而罚之也。善人赏而暴人罚,则国必治。上之为政也,不得下之情,则是不明于民之善非也。若苟不明于民之善非,则是不得善人而赏之,不得暴人而罚之。善人不赏而暴人不罚,为政若此,国众必乱。故赏不得下之情,而不可不察者也。
【注释】
①知:通“智”。
②“辟”:通“避”。
【译文】
墨子说道:“智者做事,必须考虑国家百姓得到治理的原因而行事,也必须考虑导致国家百姓混乱的根源而事先回避。”然而考虑国家百姓得以治理的原因是什么呢?居上位的人施政,能了解下面的实情则治理,不能了解下面的实情则混乱。怎么知道是这样呢?居上位的施政,了解了下边的实情,这就对百姓的好与不好很清楚。假若清楚百姓的好与不好,那么发现好人就奖赏他,发现坏人就惩罚他。好人受赏而坏人受罚,那么国家必然得到了治理。如果居上位的施政,不能了解下面的实情,就是对百姓的好与不好不清楚。假若不清楚百姓的好与不好,就不能发现好人而赏赐他,不能发现坏人而惩罚他。好人得不到赏赐而坏人得不到惩罚,像这样施政,国家民众就必定混乱。所以赏罚如果不了解下面的实情,就不可不加以明察。
【原文】
然计得下之情,将奈何可?故子墨子曰:“唯能以尚同一义为政,然后可矣!”何以知尚同一义之可而为政于天下也?然胡不审稽古之治①为政之说乎?古者天之始生民,未有正长也,百姓为人②。若苟百姓为人,是一人一义,十人十义,百人百义,千人千义。逮至人之众,不可胜计也;则其所谓义者,亦不可胜计。此皆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是以厚者有斗,而薄者有争。是故天下之欲同一天下之义也,是故选择贤者,立为天子。天子以其知力为未足独治天下,是以选择其次,立为三公。三公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左右天子也,是以分国建诸侯。诸侯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治其四境之内也,是以选择其次,立为卿之宰。卿之宰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左右其君也,是以选择其次,立而为乡长、家君③。是故古者天子之立三公、诸侯、卿之宰、乡长、家君,非特富贵游佚而择之也,将使助治乱刑政也。故古者建国设都,乃立后王君公,奉以卿士师长,此非欲用说④也,唯辩而使助治天明也。
【注释】
①治:疑为“始”。
②人:疑为“主”。
③家君:春秋时代卿大夫封地的基层官员。
④说:通“悦”。
【译文】
然而考虑应该怎样才可以获知下情呢?所以墨子说:“只有用向上统一意见的方法施政,然后就可以了。”怎么知道向上统一意见,就可以在天下施政呢?那么,为什么不考察古代施政时的情况呢?古代上天刚开始生育下民还没有行政长官的时候,百姓人各为主。如果百姓人各为主,这就一人有一种道理,十人有十种道理,百人有百种道理,千人有千种道理。等到人数多得不可胜数,那么他们所谓的道理也就多得不可胜数。这样人们都认为自己的道理正确,而认为别人的道理不正确,因此严重的发生争斗,轻微的发生争吵。所以天下的人希望统一天下的道理,因此就选择贤能之人拥立他为天子。天子认为他的智慧能力不足以单独治理天下,所以选择次于他的贤能之人立为三公。三公又认为自己的智慧能力不足以单独辅佐天子,所以分封建立诸侯;诸侯又认为自己的智慧能力不足以单独治理他国家的四境之内,因此又选择次于他的贤能之人,立为卿与宰;卿、宰又认为自己的智慧能力不足以单独辅佐他的君主,因此选择次于他的贤能之人,立为乡长、家君。所以古时天子设立三公、诸侯、卿、宰、乡长、家君,不只是为了让他们富贵游乐而选择他们,而是要让他们协助自己治理刑法政治。所以古时建国立都,就设立了帝王君主,又辅佐以卿士师长,这不是为了取悦他们,只是分授职责,让他们帮助上天治理天下。
【原文】
今此何为人上而不能治其下?为人下而不能事其上?则是上下相贼也。何故以然?则义不同也。若苟义不同者有党,上以若人为善,将赏之,若人唯使得上之赏,而辟百姓之毁①;是以为善者必未可使劝,见有赏也。上以若人为暴,将罚之,若人唯使得上之罚,而怀百姓之誉;是以为暴者必未可使沮,见有罚也。故计上之赏誉,不足以劝善;计其毁罚,不足以沮暴。此何故以然?则义不同也。
然则欲同一天下之义,将奈何可?故子墨子言曰:然胡不赏②使家君,试用家君发宪布令其家?曰:“若见爱利家者,必以告;若见恶贼家者,亦必以告。”若见爱利家以告,亦犹爱利家者也,上得且赏之,众闻则誉之;若见恶贼家不以告,亦犹恶贼家者也,上得且罚之,众闻则非之。是以遍若家之人,皆欲得其长上之赏誉,辟其毁罚。是以善言之,不善言之,家君得善人而赏之,得暴人而罚之。善人之赏,而暴人之罚,则家必治矣。然计若家之所以治者,何也?唯以尚同一义为政故也。
【注释】
①辟:前疑脱一“不”字。
②赏:当为“尝”,曾经。
【译文】
现在为什么居人之上的人不能治理他的下属,居人之下的人不能事奉他的上级?这是因为上下相互残害。怎么会这样呢?就是各人的道理不同。假若道理不同的人双方有所偏私,上面认为这人行善,准备赏赐他,这人虽然得到了上面的赏赐,却免不了百姓的非议,因此虽然人们看到有赏赐,但行善的人也未必因此而得到勉励。上面认为这人作恶,准备惩罚他,此人虽得到了上司的惩罚,但却得到了百姓的赞誉,因此虽然人们看到了惩罚,做恶人的却未必得到遏制。所以考虑上面的赏赐赞誉,不足以勉励向善;考虑上面的非毁惩罚,不足以阻止暴行。这是什么原因呢?就是各人的道义不同。
那么将如何统一天下各人的道义呢?所以墨子说道:为何不试着让家君对他的家人发布政令说:“你们见到爱护和有利于家族的,必须把它报告给我;你们见到憎恨和危害家族的,也必须把它报告给我。你们见到爱护和有利于家族的报告给我,也和爱护和有利家族一样,上面得知了将赏赐他,大家听到了将赞誉他。你们见到了祸害家族的不来报告,也和祸害家族的一样,上面得知了将惩罚他,大家听到了将非议他。”所以全家人都希望得到上面的赏赐赞誉,而避免非议惩罚。所以,见了好的来报告,见了不好的也来报告。家君发现好人而赏赐他,发现坏人而惩罚他。好人得到奖赏而坏人受到惩罚,那么家族就会治理好。然而考虑这一家治理得好的原因是什么呢?只是能以向上统一道义的原则治政的缘故。
【原文】
家既已治,国之道尽此已邪?则未也。国之为家数也甚多,此皆是其家,而非人之家,是以厚者有乱,而薄者有争。故又使家君总①其家之义,以尚同于国君。国君亦为发宪布令于国之众,曰:“若见爱利国者,必以告;若见恶贼国者,亦必以告。”若见爱利国以告者,亦犹爱利国者也,上得且赏之,众闻则誉之;若见恶贼国不以告者,亦犹恶贼国者也,上得且罚之,众闻则非之。是以遍若国之人,皆欲得其长上之赏誉,避其毁罚。是以民见善者言之,见不善者言之;国君得善人而赏之,得暴人而罚之。善人赏而暴人罚,则国必治矣。然计若国之所以治者,何也?唯能以尚同一义为政故也。
国既已治矣,天下之道尽此已邪?则未也。天下之为国数也甚多,此皆是其国,而非人之国,是以厚者有战,而薄者有争。故又使国君选②其国之义,以尚同于天子。天子亦为发宪布令于天下之众,曰:“若见爱利天下者,必以告;若见恶贼天下者,亦以告。”若见爱利天下以告者,亦犹爱利天下者也,上得则赏之,众闻则誉之;若见恶贼天下不以告者,亦犹恶贼天下者也,上得且罚之,众闻则非之。是以遍天下之人,皆欲得其长上之赏誉,避其毁罚,是以见善、不善者告之。天子得善人而赏之,得暴人而罚之。善人赏而暴人罚,天下必治矣。然计天下之所以治者,何也?唯而③以尚同一义为政故也。
【注释】
①总:统一。
②选:应为“总”。
③而:应为“能”。
【译文】
家族已经治理好了,那么治国的办法全都在此了吗?还没有。国家之中的家数很多,它们都认为自己的家对而别人的家不对,所以严重的就发生动乱,轻微的就发生争执。所以又让家君统一其家族的道义,用以上同一于国君。国君也对国中民众发布政令说:“你们看到爱护和有利于国家的一定要来报告,你们看到憎恶和残害国家的也一定要来报告。你们看到爱护和有利于国家的上报了,也和爱护和有利国家的一样,上面发现了将予以赏赐,大家听到了将予以赞誉。你们看到了憎恶和残害国家的不来上报,也和憎恶和残害国家的一样,上面发现了将予以惩罚,大家听到了将予以非议。”所以,全国的人都希望得到国君的赏赐赞誉,避免他的非议惩罚,所以人民见到好的来报告,见到不好的也来报告。国君发现好人予以赏赐,发现坏人而予以惩罚。好人得到奖赏而坏人受到惩罚,那么国家必然能治理好。然而考虑这一国治理好的原因是什么呢?只是能以向上统一道义的原则治政的缘故。
国家已经治理好了,治理天下的办法都在这里了吗?还没有。天下国家为数很多,这些国家都认为自己的国家对而别人的国家不对,所以严重的就发生动乱,轻微的就发生争执。因此又使国君统一各国的道义,用来上同一于天子。天子也对天下民众发布政令说:“你们看到爱护和有利于天下的一定要来报告,你们看到憎恶和残害天下的也一定要来报告。你们看到爱护和有利于天下而拿来报告的,也和爱护和有利于天下的一样,上面发现了将予以赏赐,大家听到了将予以赞誉。你们看到了憎恶和残害天下的而不拿来上报的,也和憎恶和残害天下的一样,上面发现了将予以惩罚,大家听到了将予以非毁。”所以,全天下的人都希望得到长上的赏赐赞誉,避免他的非毁惩罚,所以看到好的来报告,看到不好的也来报告。天子发现好人而赏赐他,发现坏人而惩罚他。好人受到奖赏而坏人受到惩罚,天下必定治理好了。然而考虑天下治理好的原因是什么呢?只是能以向上统一道义的原则治政的缘故。
【原文】
天下既已治,天子又总天下之义,以尚同于天。故当尚同之为说也,尚用①之天子,可以治天下矣;中用之诸侯,可而治其国矣;小用之家君,可而治其家矣。是故大用之治天下不窕②,小用之治一国一家而不横者,若道之谓也。故曰治天下之国,若治一家;使天下之民,若使一夫。意独子墨子有此而先王无此其有邪?则亦然也。圣王皆以尚同为政,故天下治。何以知其然也?于先王之书也《大誓》之言然,曰:“小人见奸巧,乃闻不言也,发罪钧。”此言见淫辟③不以告者,其罪亦犹淫辟者也。
【注释】
①用:当为“同”。
②窕:不满。
③淫辟:邪恶不正。
【译文】
天下已经治理好了,天子又统一天下的道理,用来上同一于天。所以“尚同”作为一种主张,上同之于天子,可以用来治理天下;中同之于诸侯,可以用来治理他的国家;小同之于家长,可以用来治理他的家族。所以大同之治理天下不会嫌其小,小同之治理一国一家而不会嫌其大,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所以说,治理天下之国如治一家,任用天下之民如任用一个人。还是只有墨子有这个主张,而先王没有这个主张呢?其实先王也是这样的。圣王都用尚同的原则治政,所以天下得以治理。怎么知道是这样的呢?在先王的书《大誓》中这样说道:“小人看到奸巧之事,知而不言的,他的罪行与奸巧者是一样的。”这就是说看到邪恶不正之事不拿来报告的,他的罪行也和邪恶不正者的一样。
【原文】
故古之圣王治天下也,其所差论①,以自左右羽翼者皆良,外为之人,助之视听者众。故与人谋事,先人得之;与人举事,先人成之;光②誉令闻,先人发之。唯信身而从事,故利若此。古者有语焉,曰:“一目之视也,不若二目之视也;一耳之听也,不若二耳之听也;一手之操也,不若二手之强也。”夫唯能信身而从事,故利若此。是故古之圣王之治天下也,千里之外,有贤人焉,其乡里之人皆未之均闻见也,圣王得而赏之。千里之内③,有暴人焉,其乡里未之均闻见也,圣王得而罚之。故唯毋以圣王为聪耳明目与?岂能一视而通见千里之外哉?一听而通闻千里之外哉?圣王不往而视也,不就而听也。然而使天下之为寇乱盗贼者,周流天下无所重④足者,何也?其以尚同为政善也。
【注释】
①差论:选择。
②光:通“广”。
③内:当为“外”。
④重:重复。
【译文】
因此古时的圣王治理天下,他所选择作为自己左右的人、辅佐自己的人,都是贤良之人。在外边做事的人,帮助他察看和听闻的人很多。所以他和大家一起商量事情,要比别人先考虑周到;和大家一起办事,要比别人先成功;他的荣誉和美好的名声,要比别人先传扬出去。只有相信这些去做事,才能有这样多的利益。古时有这样的话,说:“一只眼睛所看到的,不如两只眼睛所看到的;一只耳朵所听到的,不如两只耳朵所听到的;一只手拿东西,不如两只手力气大。”只有相信这些去做事,才能有这样多的利益。所以古代圣王治理天下,千里之外的地方有个贤人,那一乡里的人还未全部听到或见到,圣王已经得悉而予以赏赐了。千里之外的地方有一个恶人,那一乡里的人还未全部听到或见到,圣王已经得悉而予以惩罚了。所以就此认为圣王是耳聪目明吗?怎么能张眼一望就到达千里之外呢?怎么能倾耳一听就到达千里之外呢?圣王不去就能看到,不去靠近就能听到,然而可以让天下从事寇乱盗贼的人走遍天下无处立足,原因是什么呢?那是以尚同原则治理政务的好处。
【原文】
是故子墨子曰:“凡使民尚同者,爱民不疾,民无可使。曰:必疾爱而使之,致信而持①之,富贵以道②其前,明罚以率③其后。为政若此,唯欲毋与我同,将不可得也。”
是以子墨子曰:“今天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情将欲为仁义,求为上士,上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故当尚同之说而不可不察,尚同为政之本而治要也。”
【注释】
①持:把持,控制。
②“道”:通“导”,引导。
③率(lǜ):标准,规格。
【译文】
所以墨子说:“凡是使百姓同一于上的,如果爱民之心不急迫的话,百姓就不可驱使。即是说,必须切实爱护他们才能驱使他们,表达信任之心才能拥有他们。用富贵引导于前,用严明的惩罚督率于后。像这样施政,即使人民不与我一致,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墨子说:“现在天下的王公大臣、士人君子们,如果心中确实要奉行仁义,追求做高尚的士人,对上想要符合圣王之道,对下想要符合国家百姓之利,因此对尚同这一主张不可不予以审察,尚同是施政的根本和治国的关键。”
【解析】
全篇《尚同下》讲的是:正确的治道该是什么和为什么以及怎样去取义于民,并以身戴行地执法。
作者首先提出,治国之道的关键是统一百姓的是非观念,并指出用“尚同”为政才能统一百姓的是非观念——明于民之善非。并论证说,选立天子、诸侯、官员等不是为了让他们说教,而是要他们去执法。然而已经有了政权,为什么没能实现互相合作而是“上下相贱”呢?墨子的回答是“义不同”。义不同则使得君王所赞誉的所非毁的东西与百姓不同。那么,就不能通过赏罚去使百姓向善去恶。接着,墨子首先以家君层级为例,讲述“一同天下之义”的具体做法。最后,作者强调尚同的精神是“爱民”。“尚同”是“上同”的关键。
此篇与前两篇主旨相同,旨在说明为政者要用同一于上的方法来统一人们的思想,处理政务,管理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