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判决:分割登记未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书违法,应撤销登记 2024-07-31 06:38:28 这是本号原创的第49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2018)最高法行再183号 灵宝市宏福塑化有限责任公司、灵宝市人民政府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再审行政判决书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被诉颁证行为是否应当被撤销,该问题决定于以下四点:一、被诉颁证行为是否合法。本案被诉颁证行为作出时适用的《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并遵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必须附具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出让方和受让方不得擅自变更。在出让、转让过程中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三条规定:“凡持未附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的出让、转让合同,或擅自变更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凡未取得或擅自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办理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的,土地权属证明无效。”本案中,由于涉案颁证行为系基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而进行的变更登记,故依据上述规定,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以及规划设计条件书是申请变更登记的必备材料。宏福公司与瑞华公司在向灵宝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00-02-260-2号宗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虽然形式上提交了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以及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书,但瑞华公司法定代表人承认在办理00-02-260-2号宗地变更登记时向灵宝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书和三份房屋所有权证书(办公、门卫、仓库各一)系伪造,且至本案再审审查期间,其仍未能补办相关用地规划手续。由于欠缺用地规划文件的土地颁证行为,会给以涉案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为中心的不动产使用、交易等行为带来诸多障碍和隐患,并对不动产行政管理和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秩序造成严重破坏,故根据前述法律规定,一审法院认为再审申请人所提交的虚假材料不足以导致本案土地变更登记违法的理由错误,再审被申请人颁发灵国用(2013)第7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违法,应予撤销。这个判决很有意思,每一点都涉及几个问题,所以我将判决分成三个部分。一、规划设计条件书是申请变更登记的必备材料么。问题在于,《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要求对同一权利人名下不动产分割登记情形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但哪些部门属于相关部门,如何批准,付之阙如。各地疲于应对纷至沓来的分割登记申请,苦于没有明确的分割标准,难以操作。有的地方如龙岩做了有益探索,出台分割登记的相关规范,要求必须取得规划、消防、建设等部门的同意。但国务院55号令《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5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并无其他部门。由于规定效力层级低,缺乏操作规范,相关部门不愿意出具相关文件。即使在各方压力下同意,也不知道应出具怎样的文件内容方可办理分割登记。该判决引用了1992年建设部《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2011年住建部把《城市规划法》改为《城乡规划法》后继续实施),认为涉案颁证行为系基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而进行的变更登记,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以及规划设计条件书是申请变更登记的必备材料。如果可以按此办法操作,则申请分割登记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现在都统一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划设计条件书。但此条提到的规划设计条件书和附图是出让、转让合同的一部分,且首次登记需要提交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说明项目符合规划条件。之后分割登记是否算规划设计条件变更,据向规划部门了解其认为是没有改变的。另外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申请材料应由法律、行政法规及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目前住建部并无规划管理与房产登记的职权,《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规定的要件是否可以属于不动产登记的必备要件,效力存疑。特别是其规定的“凡未取得或擅自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办理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的,土地权属证明无效。”是否可以作为本案的依据。二、何种虚假材料会导致登记违法。本案中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书和三份房屋所有权证书(办公、门卫、仓库各一)系伪造,且至本案再审审查期间,其仍未能补办相关用地规划手续。一、二审法院均认为再审申请人所提交的虚假材料不足以导致本案土地变更登记违法。再审判决则认为,由于欠缺用地规划文件的土地颁证行为,会给以涉案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为中心的不动产使用、交易等行为带来诸多障碍和隐患,并对不动产行政管理和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秩序造成严重破坏,故根据前述法律规定的理由错误,再审被申请人颁发灵国用(2013)第7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违法,应予撤销。焦点在缺乏规划文件,但前已述及规划文件并非变更登记的必要材料,之前各地在办理不动产分割的变更登记时请求规划部门出具相关意见均遭到拒绝,即使通过政府协调也不知道应出具什么内容。目前统一在一个部门,建议要打破部门界限,一起研究不动产分割的变更登记的收件材料。由于没有明确的标准,何种虚假材料属于违法应撤销登记,不同法院、不同法官有不同的看法,虽然按层级来看是最高法院说了算,但其判决书的理由并未给人很充分的感觉。司法真是走钢丝的艺术,既要考虑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兼顾个案公平。法官的主观能动性也是很重要的。想起美国著名法学家波斯纳的故事,波斯纳曾经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助理,一次大法官要求他就某案件写一判决,但波斯纳听反了意思,按照自己的理解写了判决书,居然说服了其他大法官。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不同的人看《红楼梦》有不同的重点。很多人因此认为波斯纳真是有才华,也有人嗅出司法能动主义。三、登记违法是否都必须被撤销。这个问题更加体现司法能动主义,由于时间不多,留待下次和其他判决一并评析。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登记常见问题解答(收藏有更新)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常见问题解答农转用是什么?拿地需要怎样的程序?怎么保护耕地?最全的土地管理知识大全(简版收藏)九民纪要对不动产登记的意义新《土地管理法》的七大突破、四大看点和一个空白房价是由什么决定的(一)房屋租赁权性质及登记研究撤销登记的法理及其适用继承权公证被撤销登记机构是否要撤销登记夫妻一方持离婚协议书可否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公证遗嘱能否直接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非住宅用地到期后如何续期登记不动产登记存在程序瑕疵是否可以撤销登记自然资源调查、确权和登记的关系探析不动产单元设定与分割登记的条件抵押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是否受到抵押物价值限制56年土地证有效吗?宅基地没有审批怎么办?城市户口能继承宅基地么?一文告诉你抵押权转移登记容易混淆的几个问题部分、共同、超额、自然债务、赌债、融资租赁等疑难抵押权如何登记海域使用权和土地重叠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统一登记制度下存量房网签备案的定位和走向(一)统一登记制度下存量房网签备案的定位和走向(二)一房多卖时占有与合同网签备案哪个优先-评浙江高院房地产登记若干问题的意见(一)不动产权属纠纷只能由民事诉讼来解决-评浙江高院房地产登记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不动产登记簿如何体现“担保范围”?司法视角下的不动产登记焦点问题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依职权注销登记类型讨论夫妻一方持离婚协议书可否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出卖人签订卖房合同后死亡的,如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法院判决履行不动产转移登记法定职责如何登记不动产登记行为性质与机构定位(一)不动产登记行为性质与机构定位(二)建立登记思维快速上手不动产登记记得点在看哦 赞 (0) 相关推荐 戴志荣|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的思考 作者单位:溧阳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全文共3150字,阅读大约需要8分钟. 某工业企业的宗地已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该宗地上房屋正在建造之中,申请人需将该在建工程融资,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 ... 申请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本文是君之道思考的第368期文章 2020年4月1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城市更新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深建房产[2020]1号),该通 ... 最高法判决:对不动产权属有争议的,应通过民事诉讼确定权利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2019)最高法行申6659号 王双富.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 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 ... 最高法判决:申请更正登记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登记错误 这是本号原创的第48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2018)最高法行申8780号 临高亨运鱼网开发有限公司.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政府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 本院经审查认为,< ... 最高法:对城中村未登记房屋的赔偿要综合考... 最高法:对城中村未登记房屋的赔偿要综合考虑现实中城中村村民自建房屋产权登记普遍不完善的现状 ☑ 裁判要点 国家赔偿应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失为限,案涉房屋虽无相关登记,但原审法院综合考虑现实中城中村村民 ... 最高法判决:不动产登记资料不能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查询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8)最高法行申10285号李美玲.冯颜宾经贸行政管理(内贸.外贸)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本院认为:再审申请人申请公开两项信息:"对经开区商英街88号大宇颐 ... 最高法判决:房产已过户土地未过户的,单方申请转移登记程序违法,实体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2017)最高法行申2625号 毛翠萍.南京市人民政府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 再审申请人毛翠萍诉被申请人南京市人民政府( ... 最高法判决:虚假材料登记,银行可否善意取得抵押权,登记是否要撤销 这是本号原创的第50篇文章. 一.两个相似案件的相异判决 判决1 银行构成抵押权善意取得,土地使用权登记违法应被撤销,但抵押权依然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18)最高法行再1 ... 最高法判决:买房要查询抵押状态,否则可能被撤销登记 这是本号原创的第46篇文章,已在国家级报刊发表文章35篇,核心期刊5篇 近期拟梳理最高人民法院涉及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判决,为立法做参考,欢迎提供.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2017)最高法行申2928 ... 最高法判决:法院审理借贷案件应当调查而未调查收集证据(银行流水),属于程序违法! 最高法判决:法院审理借贷案件应当调查而未调查收集证据(银行流水),属于程序违法! 风险提醒:小规模纳税人有销无进,未提供任何进项,涉税风险! 小规模纳税人在日常经营中最容易出现的涉税问题,请大家一定要及时预防! 现状 好多会计出现了一个这样的误区,认为自己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增值税抵扣,因此进货就可以不用取得进货发票,这是严重错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