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论《列子-说符》之杨布之狗
《管锥编-列子张湛注》札记第九则之三
钱钟书论《列子-说符》之杨布之狗
文/周敏
《管锥编-列子张湛注》第九则《列子-说符》,共论述了五个问题,此为第三个问题——杨布之狗
“杨朱之弟曰布,衣素衣而出,天雨,解素衣,衣缁衣而反。其狗不知,迎而吠之。杨布怒,将扑之”;
将此段原文补足:杨朱曰:“子无扑矣。子亦犹是也。向者使汝狗白而往,黑而来,岂能无怪哉?”
——杨朱的弟弟杨布,穿白色衣服出门,因下雨把衣服弄湿了,脱下来换了一件黑色衣服回家。狗见了已经不认识了,迎上去对其狂吠。杨布一怒之下要灭了它。杨朱说:“你不要打了。你也是一样。如果让你的狗白颜色出去,黑颜色回来,你难道不奇怪吗?”
张湛《注》解此段:杨布不怪自己换了行头,却怪狗狗不认主人,是不合道理的。
钱钟书一方面溯源,说《列子-说符》“杨布之狗”的故事来源于《韩非子-说林》,另一方面肯定张湛的注解,强调人遇不待见时要在自身寻找原因,而不要只是责怪他人。
钱钟书认为这是“杨布之狗”可引申的第一层含义。
“杨布之狗”还可引申第二层含义。
《左传》载有一个和“杨布之狗”相类似的故事:
齐侯和晋军司马韩厥在战场上曾经兵戎相见。成公三年,齐晋已和好,齐顷公赴晋国,晋景公设宴招待齐顷公,席间齐顷公一直盯着韩厥看,韩厥说:“君王认得我吗?”齐顷公说:“服装改了,模样没变。”
钱钟书将《韩非子-说林》、《列子-说符》里“杨布之狗”的故事和《左传》“齐顷公认韩厥”的事例进行了对比。
对比的结果:“杨布之狗”认衣不认人,重外表而不重实质。齐顷公认人不认衣,重实质不重外表。
通过对比可引申出的第二层含义是“狗眼看人”(即“另树一义”),与《韩非子》、《列子》着眼于对己严对人宽的寓意迥然不同。
“狗眼看人”常用来形容一些市侩小人看人只看穿着、看派头、看官阶、看座驾、看随从、看家族、看后台、看人脉,一句话,看一切外在的、附加的东西,而不看人品,无视此人是否正直、诚信、善良。
鉴于狗的特性,钱钟书认为“杨布之狗”的故事有可信的一面,也有可疑的一面。
可信的一面,狗狗只知道直觉联想,即“只解联想而不解分想”,仅根据以前的印象联结作判断,而不懂分析和分辨,因此,主人换了衣服它就不认识了。
可疑的一面,狗狗除了视觉还有嗅觉,狗狗不仅根据视觉作判断,更主要的是通过嗅觉作判断。所以说,既使主人换了衣服,他的气味难道改变了吗?这个事实可能导致对狗狗因为主人换衣而狂吠的怀疑,导致对《列子》故事的质疑。所以,钱钟书不准备多谈,说“姑置勿论也可”。
再者,由于狗狗的特性,它“只解联想而不解分想”,只知道直觉联想,仅根据以前的印象联结作判断,而不懂分析和分辨,所以,狗狗很容易被别有心计的人所利用。
钱钟书讲了下面的一些故事:
元代戏曲纪君祥写了《赵氏孤儿》的故事。
春秋战国时期,晋国国君是晋灵公,相国是赵盾。晋灵公是一个恶少,整天恶搞。他身边又有一个专做坏事的屠岸贾,君臣二人沆瀣一气,坏事做绝。赵盾苦口婆心,又是劝又是谏,晋灵公烦不胜烦,和屠岸贾一撺掇,决定干掉赵盾。
屠岸贾养着一条恶狗,凶猛异常。屠岸贾在后花园扎了一个草人,紫袍玉带,象简乌靴,与赵盾一般打扮。草人腹中悬一付羊心肺。同时,将恶狗锁在空房中,三五天不给它吃东西,然后放出,恶狗饿急,迅速将赵盾紫袍剖开,饱餐一顿。后依旧将恶狗锁入空房中,又饿了三五天,再次如法炮制,让恶狗撕咬草人。如此试验有一百天后,晋灵公请赵盾喝酒。酒正酣,屠岸贾让人放出埋伏在暗处的恶狗,恶狗见了紫袍玉带的赵盾,扑着便咬。被赵盾侍卫扑杀,赵盾逃离。
莫泊桑小说,有类似故事。写寡妇有一个独子被人杀了,想报仇,但苦于无人拔刀相助,因此按杀害他儿子仇人的模样扎成草人,穿上衣巾,取香肠像领带那样绕在他的脖子上;寡妇亡子生前豢养的母狗很凶猛,寡妇将此犬牵来系在草人傍,两天两夜不给它吃喝,然后解开链子,母狗立即猛扑草人咬断它的脖子;这样训练了三个月,寡妇前去报仇,唆使母狗把仇人咬死了。
钱钟书把中外文学打通,推测元代戏曲和莫泊桑小说的渊源关系:
十八世纪法国神甫曾译《赵氏孤儿》,盛传欧洲,莫泊桑殆本《楔子》谋篇而进一解欤?
后面钱钟书又援引了近世滑稽小说名家以糖果为饵诱导儿童代替自己向心上人求婚;南唐谭峭《化书·食化》、南宋陈善《扪虱新话》等一边投食一边击木鼓琴,后鱼群但闻其声便蜂拥而至,此乃巴甫洛甫所谓“条件反射”。
由是,钱钟书写道:
饲獒、饵鱼,与巴甫洛甫之啖狗使流馋涎,同归“食之化也”。是故屠岸贾之狗不特遥踵杨布之狗,抑且隐导巴甫洛甫之狗矣。
人们多赞狗之忠诚。但往往忽略狗本性的另一面,狗是经不住食物引诱的,也是常常不分忠奸、不识好歹的。对那些本性如狗的小人需保持高度警惕!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注:篇中红体字引自《管锥编-列子张湛注》第九则)
附录:《管锥编-列子张湛注》第九则之三
杨布之狗
“杨朱之弟曰布,衣素衣而出,天雨,解素衣,衣缁衣而反。其狗不知,迎而吠之。杨布怒,将扑之”;《注》:“不内求诸己而厚责于人,亦犹杨布服异而怪狗之吠也。”按《列子》取《韩非子·说林》下杨布之狗事,以喻行己接物之道,张湛注是也。然尚可触类而通,更端以说。苟衡以明心见性之学,则此事足征狗之智力祇解联想(association)而不解分想(dissociation);博物者言狗辨别事物,藉鼻嗅甚于藉目视,姑置勿论也可。
【增订二】《说文解字》以“臭”字入《犬》部:“禽走,臭而知其迹者,犬也。从‘犬’、从‘自’。”当作如此句读;“禽”即兽,“其”即已“走”之“禽”,“自”者,《说文》:“自:鼻也,象鼻形。”造字者正以嗅觉为犬之特长,故借“犬鼻”泛示百凡人禽闻根之能所。“臭而知迹”之“臭”非名词而是动词,即“嗅”,《论语·乡党》之“三嗅而作”正同《荀子·礼论》之“三臭不食”。段玉裁读“禽走臭而知其迹者”为一句,注曰:“‘走臭’犹言逐气;犬能行路踪踪前犬之所至,于其气知之也。……引伸假借为凡气息芳臭之称”;盖读破句,文遂不词,因从而曲解焉。“其”字失所系属,于是犬一若仅能追知犬类之气息者!则“走狗烹”何待“狡兔死”乎?
【增订三】英国哲学家尝谓狗亦自有“推理体系”(the dog’s system of logic),两言以蔽曰:“物而有,必可嗅;嗅不得,了无物”(What is smells,and what does not smell is nothing-F. H. Bradley,Principles of Logic,I,31);可佐许慎张目。
《左传》成公三年晋侯享齐侯,“齐侯视韩厥,韩厥曰:‘君知厥也乎?’齐侯曰:‘服改矣’”;杜预注:“戎服、异服也;言服改,明识其人。”齐侯高出于杨布之狗者,以其知随身之服(varying concomitants)非即身耳。后世词章本狗认衣不认人之旨,另树一义,与《韩》、《列》相待相成。元曲纪君祥《赵氏孤儿·楔子》屠岸贾道白有云:“将神獒锁在净房中,三五日不与饮食。于后花园扎下一个草人,紫袍玉带,象简乌靴,与赵盾一般打扮,草人腹中悬一付羊心肺。某牵出神獒来,将赵盾紫袍剖开,着神獒饱餐一顿,依旧锁入净房中,又饿了三五日,复行牵出那神獒,扑着便咬,剖开紫袍,将羊心肺又饱餐一顿。如此试验百日,度其可用。……某牵上那神獒去,其时赵盾紫袍玉带,正立在灵公坐榻之边。神獒见了,扑着他便咬。”《史记·赵世家》、《新序·节士》、《说苑·复恩》等记下宫之难,皆未道屠岸贾饲獒,纪君祥匠心独运,不必别有来历。尝见莫泊桑小说,写寡妇有独子为人杀,欲报仇,而无拔刀相助者,因扎草为人(l’homme de paille),加之衣巾,取香肠(un long morceau de boudin noir)绕其颈如领带(une cravate);亡子旧畜牝犬(la chi- enne“Sémillante”)颇猘,妇链系之于草人傍,不与食两昼夜,然后解链,犬即怒扑草人啮其颈断;如是者三月,妇往觅子仇,嗾犬噬而杀焉。十八世纪法国神甫(le Père Prémaire)曾译《赵氏孤儿》(Le Petit Orphelin de la Maison de Tchao),盛传欧洲,莫泊桑殆本《楔子》谋篇而进一解欤?
【增订三】近世滑稽小说名家尝写一少年采动物训练者(those animal-trainer blokes)之法,以太妃糖饵稚子,俾代己求婚(P. G. Wodehouse,Carry on,Jeeves!:“Fixing it for Fred- die”),与莫泊桑所言“食化”,庄谐异施矣。
杨布之狗覩衣异而谓着衣者亦异,屠岸贾之獒覩衣同而谓着衣者亦同,事反而理合,貌异而心同。其义藴即心理学所言“比邻联想”(association by contiguity)、生理学所言“条件反射”(con- ditioned reflex)者是。更前于元人院本,则有如南唐谭峭《化书·食化》云:“庚氏穴池,构竹为凭槛,登之者,其声策策焉。辛氏穴池,构木为凭槛,登之者,其声堂堂焉。二氏俱牧鱼于池,每凭槛投饵,鱼必踊跃而出。他日但闻策策、堂堂之声,不投饵亦踊跃而出。则是庚氏之鱼可名‘策策’,辛氏之鱼可名‘堂堂’,食之化也”;又南宋陈善《扪虱新话》卷四云:“陈文寿尝语余:‘人有于庭栏间凿池以牧鱼者,每鼓琴于池上,即投以饼饵。……其后鱼闻琴声丁丁然,虽不投饼饵,亦莫不跳跃而出。客不知其意在饼饵也,以为瓠巴复生。’予曰:‘此正宋齐丘所谓食化者。’”饲獒、饵鱼,与巴甫洛甫之啖狗使流馋涎(sali- vation),同归“食之化也”。是故屠岸贾之狗不特遥踵杨布之狗,抑且隐导巴甫洛甫之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