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外币业务360问》外商直接投资FDI业务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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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再投资设立企业是算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
答: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再投资设立的企业属于外资企业,与之相对的一般性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再投资设立的企业不属于外资企业。
22.境内某一外商投资企业已在银行开立美元资本金帐户,现有账户余额100万美元,该企业想把其中60万美元做意愿结汇,剩余40万美元按照支付结汇制使用,是否可以?如果可以,后续再有资金投入,是否可以同样办理?
答:都可以。既可以全部选择意愿结汇,也可以选择部分意愿结汇。
23.外商投资资本金可用来付服务费(设备维修费)吗?
答:可以。在满足企业的真实自用原则的前提下,资本金用途可用于企业正常经营。
24.境内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到位率很低,现申请向中方转股,能办理吗?
答:能办理。因为转股时需要区分原股东转出去的是实际投资到位的股权还是未实际投资到位的股权,可按不同方式处理。
25.单一股东的外商投资企业因企业注销拟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账户余额一定要原路退回境外股东么?不能直接汇给法人账户吗?假设清算报告显示清算款是60万,后续支付工资、租金等相关费用只剩下5万,账户余额退回给境外股东时,需要提供两者差额使用的相关证明吗?
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企业清算时,只有股东有权利按投资比例享受清算财产的分配,因此,单一股东的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时,清算财产应汇给境外股东,不能汇给所谓的法人。根据问题中提到事项,最后清算财产的结果应该是5万,这个需要提供由审计机构出具的清算报告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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