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KPI考核:电子病历评级成为定性指标之一
2019-06-03 17:10:55 来源: newhealthcare
5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的《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19版)》正式对外发布。
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整个指标体系中,包含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55个三级指标(定量50个,定性5个)。
其中,数据来源包含:一是来源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已采集的数据,如医院财务年报系统,国家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等数据;二是来源于相关单位已采集的数据,如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的满意度调查平台、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医院研究所等相关工作数据;三是来源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质量监测系统、病案管理质量控制中心、DRG 质控中心、国家临检中心等相关工作数据;四是由医院填报。
在《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19版)》中包含关于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
【指标属性】
定性指标,国家监测指标。
【计量单位】
级别
【指标定义】
医疗机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系统的应用水平。从系统功能实现、有效应用范围、数据质量三个维度对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及相关临床系统的应用水平进行评价。
【计算方法】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标准评估。具体计算方法:满足每一级别要求的基本项、选择项实现的个数,且基本项的有效应用范围超过80%、数据质量指数超过0.5;选择项的有效应用范围超过50%,数据质量指数超过0.5。同时满足以上要求和前序级别的所有要求,即为达到该级别。
【指标说明】
按照《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079 号)要求,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划分为 0~8 共 9 个等级,10 个角色,39 个评价项目。
1
9个等级
每一等级的标准包括电子病历各个局部系统的要求和对医疗机构整体电子病历系统的要求。
0 级:未形成电子病历系统
1 级:独立医疗信息系统建立
2 级:医疗信息部门内部交换
3 级:部门间数据交换
4 级:全院信息共享,初级医疗决策支持
5 级:统一数据管理,中级医疗决策支持
6 级:全流程医疗数据闭环管理,高级医疗决策支持
7级:医疗安全质量管控,区域医疗信息共享
8 级:健康信息整合,医疗安全质量持续提升
2
10个角色
病房医师、病房护士、门诊医师、检查科室、检验处理、治疗信息处理、医疗保障、病历管理、电子病历基础、信息利用。
3
39个评价项目
病房医嘱处理、病房检验申请、病房检验报告、病房检查申请、病房检查报告、病房病历记录、病人管理与评估、医嘱执行、护理记录、处方书写、门诊检验申请、门诊检验报告、门诊检查申请、门诊检查报告、门诊病历记录、申请与预约、检查记录、检查报告、检查图像、标本处理、检验结果记录、报告生成、一般治疗记录、手术预约与登记、麻醉信息、监护数据、血液准备、配血与用血、门诊药品调剂、病房药品配置、病历质量控制、电子病历文档应用、病历数据存储、电子认证与签名、基础设施与安全管控、系统灾难恢复体系、临床数据整合、医疗质量控制、知识获取及管理。
【指标意义】
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是深化医改重要内容之一,通过评估电子病历应用对医院管理各环节的实际作用与效果,全面评估各医疗机构现阶段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所达到的水平,使医疗机构明确电子病历系统各发展阶段应当实现的功能,指导其科学、合理、有序地发展电子病历系统,使之成为医院提升医疗质量与安全的有力工具,促进智慧医院建设。
【指标导向】
逐步提高。
【数据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
【指标解释】
《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
(20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