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名单能让资本市场 “老赖”寸步难行吗

(原创) 公布名单能让资本市场

“老赖”寸步难行吗

·(非特别标注,文章皆为谭浩俊原创)

证监会7月2日消息,证监会已发布第二批资本市场“老赖”名单,共46人,均为不缴纳证监会行政处罚罚没款当事人。如被证监会认定为“股市黑嘴”的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廖英强、操纵“匹凸匹”股价案接到34.7亿元“史上最大罚单”的鲜言、厦门北八道集团法定代表人林惠惠等。而金亚科技则成为“老赖”重灾区,共有包括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丁勇和在内的14名相关人士登上了本次的“老赖”名单。

与6月1日公布的首批31名资本市场“老赖”名单相比,此次公布的“老赖”名单多出了整整15名。而在首批公布的“老赖”名单中,邢某、钱某某、杨某某等人因为主动缴纳全部罚款,已被证监会移出了“老赖”名单。

众所周知,按照相关规定,一旦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意味着当事人已经进入到“老赖”行列,成为不诚信者。那么,在申请银行贷款、乘坐飞机、软卧、高消费等方面将被受到严格限制。显然,对这些曾经在资本市场呼风唤雨,手握巨额资金,出入都是高规格、高档次,向银行申请贷款也都比较方便的人来说,自然是一件很不适应、也很没面子的事。然而,又不能不面对的是,他们的失信行为,确实已经触犯到了底线,必须承受相关规定的惩罚,并为之付出代价。

事实也是,资本市场以诚信立足,没有诚信,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要知道,作为利益博弈场所,如果资本市场不以诚信为本,就无法进行公平公正的利益博弈,就会使市场秩序受到极大破坏。而一旦市场秩序混乱,最受伤害的就是普通投资者。所以,整治和打击资本市场的不诚信行为,实质就是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普通投资者利益,是为了资本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而从近年来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一些企业和个人,利用自己掌握的资源及话语权,不停地做出不利于市场秩序规范的行为,甚至明目张胆地进行利益掠夺和输送,行为极其恶劣,手段十分下作。所以,必须通过强有力的整治和打击手段,对资本市场的不诚信行为说“不”,对不诚信者施以重器。

证监会对资本市场的不诚信、不规范、不合法的行为予以查处,并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就是要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推动资本市场诚信建设。没有想到的是,这些曾经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者,竟然无视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不在规定期限内上缴违法收入与罚款,成为资本市场的“老赖”,当然需要公开曝光,将其“老赖”行为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使其寸步难行。

应当说,今年6月1日证监会公布的首批“老赖名单”,和此次公布的第二批“老赖”名单,都是依据2018年5月14日证监会《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和民用航空器实施细则》做出的,是对资本市场“老赖”的公开曝光。而在实施细则公布不到两个月时间里,证监会就发布了两批“老赖”名单,一方面,说明监管层对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重视,正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力度,树立资本市场的诚信风气;另一方面,说明资本市场的不规范行为还是比较多的,失信行为也比较多,出现“老赖”的概率较大。所以,必须严格按照证监会2016年颁发的《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执行,真正把资本市场的诚信工作做好,做出成效。

随着连续两批“老赖”名单的公布,今后,资本市场在如何加强诚信建设、防止各种不规范行为发生、坚决整治和打击各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行为方面,将会逐步进入到常态化轨道,类似公布“老赖”这样的方式,会经常出现,以更好地督促企业和投资者遵守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从而推动市场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市场的诚信建设水平。

也只有在资本市场形成“老赖”无处藏身、无路可走、寸步难行的格局,资本市场的诚信之路才能越走越顺、越走越快、越走越通畅、越走越平坦,广大投资者、特别是普通投资者的利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也正因为如此,对已经公布的“老赖”,证监会应当依据实际情况,按照《行政强制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由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直至罚没款缴纳义务履行完毕,让“信用中国”能够在资本市场得到有效反应和全面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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