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为何再提恶意掏空上市公司问题
证监会为何再提恶意掏空上市公司问题
谭浩俊 中国不良资产行业联盟研究员
日前,证监会通报2018年稽查执法重点领域和工作部署,对比去年的安排部署,今年证监系统稽查执法的查办重点体现出全面部署、重点盯防的监管思路,严打范围既包括虚假披露信息、滥用杠杆交易、跨市场违法交易、市场操纵、股市“黑嘴”等传统违法违规行为,也涵盖了多层多级传递的内幕交易行为和多账户多点布局的操纵市场行为等资本市场新型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恶意掏空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被重新提及。
恶意掏空上市公司,曾经是投资者最为关注、监管层严密监视的问题。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这一问题也得到了比较好的规范与解决,因此,在此前的稽查中,这项工作也就没有再被列为重点。然而,从近两年的情况来看,这一问题似乎又开始抬头,且出现了一些比较典型的案例。
如乐视网公告显示,其大股东贾跃亭及关联方欠款达75.31亿元。ST保千里公告则显示,原大股东庄敏涉嫌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超过67亿元,金额是保千里净资产的1.4倍,总资产的63%。乐视网、ST保千里股价遭到重挫,小股民被迫为实控人违法违规行为“买单”。
而在2月6日,证监会还对华泽钴镍存在未按照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关联交易、提供融资担保等情况,以及存在无效票据入账等行为开出行政罚单,对相关责任人采取了严厉的罚款和禁入措施。
所以要对恶意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进行严密监控和严厉处罚,要对此种行为再度上升到稽查的重点,原因就在于,这些行为的发生,最终都是伤害投资者、尤其是普通投资者。而从中国股市的实际情况来看,普通投资者是股市的基本构成,是股市能够稳定运行的基础。如果把普通投资者的热情、市场信心等伤害了,就等于将股市推向绝境。自然,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护普通投资者利益。
现在的问题是,在如何保护普通投资者利益方面,似乎仍缺乏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缺乏对违法违规者严厉处罚的手段。更多情况下,就是罚款,至多禁入。实际上,罚款也好,禁入也罢,对违法违规者是很难形成约束的。想一想,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数十亿元,罚款几百万元,怎么可能对违法违规者形成约束。更何况,有的还没有被追责。
这也意味着,对恶意掏空上市公司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仅仅依靠目前的处罚手段是远远不够的,是很难做到令行禁止的,而必须提高处罚的效率与手段,将违法违规能够与个人利益、个人前程、刑事等联系起来,使其对法规有敬畏之心。毕竟,掏空上市公司资金,就可以看作是挪用、贪污等,就能上升到刑事阶段。一旦上升到刑事阶段,那么,很多人就得掂量掂量了。
也正因为如此,此次证监会重拾打击恶意掏空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也从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稽查的重心在转移,稽查的重点在进一步转向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利益方面。这样的转变,显然是完全符合当前中国股市的实际情况的,是有利于股市的稳定与健康的。
本文作者谭浩俊已入驻:
搜狐丨网易丨今日头条 |
天天快报 丨一点资讯丨UC头条丨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和讯博客丨
新浪财经 |慧眼财经 | 云掌财经丨嗨牛财经丨
脉脉丨雪球丨同花顺丨搜狐焦点丨
商务合作,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