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作家 || 王建立:人性如狼——三读野水兼评《北山最后的一匹狼》
题字:周明,《人民文学》常务副主编,中国作家协会创联部常务副主任,中国现代文学馆副馆长,编审。
人性如狼
——三读野水兼评《北山最后的一匹狼》
文/王建立
狼的凶残,狼的贪婪,是人所共知的。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白眼狼,充分说明了这一点。野水显然不这么看,他在《北山最后的一匹狼》充分诠释了他自己的见解。
《北山最后的一匹狼》写人和自然的关系,写人类逼迫狼在北山灭绝的过程及其对人类自身的影响。全篇似乎都在写人和狼以及其他动物的猎杀和反猎杀。人对狼是啖其肉衾其皮,狼的生存空间被挤压得几乎寸土不留。人类不仅对动物大开杀戒,对植物也不放过;“人们靠山吃山的时候。那年月,春天来了,满山遍野是摘野菜的人;夏天的山上,满山是挖中药材和搬开石头捉蝎子的人,还有赶着羊群放牧的农人;冬天里,山上又是砍柴的人。那些人的腰里紧着草绳,抡圆了镢头用力地挖下去,镢头碰在石头上火星四溅,声音在空旷的山沟里回荡很久。”这也许出于无奈,但这种竭泽而渔的愚昧和疯狂,作家是担忧无尽的,所以结尾写道:“我想,一定会有一天,又有一些人会来到这里。他们搬开洞口的石头,挖开移栽的灌木,然后用带着白色手套的手,捡拾起我的骸骨,装进塑料袋里提下山去,在实验室里研究我们的存在对人类的意义。”
小说的确写了人和环境,特别是人和狼的矛盾。但如果只看到了这一点,也许太过肤浅。窃以为,这一篇小说,狼只是一个线索,其实作家是在写人性的凶残和贪婪。首先,人是狼最凶残的敌人。“屈指算起来,我今年二十二岁,倘若是人,应是风华正茂的青年,但在狼族,我已是风烛残年的老妇人了。”“我能活到今天,忽然就觉得是一个奇迹。我是怎样在人的包围圈里风雨沧桑地活下来的,老迈的我,已记不清楚。多年的逃亡生涯,使我的记忆日渐模糊,大脑已不再清晰。我只知道要尽快离开人的居落,远离村庄。我的身上还留着猎人的枪弹的痕迹……”这些侧面叙述和描写已经血腥弥漫,接下来的直接描述简直是鲜血淋淋的;“我定睛细看,那里面伸出一条黑洞洞的枪口,就在我愣神的一刹那间,灌木丛腾起一股黑烟,伴随着一声震天的巨响,子弹已经射进我的身体。我没有像我的父辈们那样选择向后逃跑,——我知道我是跑不过子弹的速度的,如果我跑,他就有充足的时间再次装火药,再一次朝我开枪!我也不想再跑了,我突然大吼一声,向那丛灌木丛冲去,那灌木丛后的人也站立起来,他的手里端着一杆长枪,那枪管足有一米多长,他的身旁蹲着一条黄狗。我的身上开始往外滴血,但我没有疼痛的感觉。我扑向那个朝我开枪的人,他惊恐地闪开,两手紧紧地抱了枪托,用长长的枪管和我搏斗起来,我咬不到他的身体,就一口咬住了伸过来的枪管,我感觉那枪管似乎已经插进我的喉咙里了,我紧紧地咬住,丝毫不松开,那人奋力地向后拉,我的牙齿和铁的枪管剧烈地摩擦,发出刺耳的尖利的声音”。不仅“我”有这样的经历;“我”的“公公”也有血淋淋的遭遇,“他接近了窑洞口,将两只前爪搭在门上,刚一动,头顶上簌地一股冷风,一个夹子带着巨大的弹力,死死地夹在他的脖子上,他挣扎了几下,渐渐无力地垂下了脑袋,气绝身亡”。狼似乎不值得同情,毕竟是来偷羊的;但是,是谁逼迫他做小偷的?“狼本来是不吃死去的动物的,她犯了忌”;为什么犯忌?忍受长期的饥饿而死,莫如饱餐被毒死!可悲的是,作为万物之灵的人,不仅不同情狼的饥肠辘辘,而且利用这一点引诱捕猎;“歪歪的树脖子上挂着一个铁钩样的东西,钩尖上有一块猪肉。父亲在树下徘徊了一会,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他猛地一跃,想够着那块肉,然而,就在他张开嘴咬到那块肥肉的时候,铁钩牢牢地钩住了他的上腭,他的长尾巴在空中胡乱地扫着,腰来回地扭动,不一会儿,铁钩的尖穿透了他的上腭,从鼻子下面伸出来,钩尖在黑夜里闪着冷森森的寒光,他困难地扭过头朝门口瞟过来,似乎是示意我快跑,我不敢再看那凄惨的一幕,转身逃窜,身后传来父亲凄厉的嚎叫,间杂着屠夫的冷笑声”。这不是唯一的诱捕,还有“他出去寻找食物,突然看见草丛里有一团东西,闻起来有一股清香,他没敢用嘴去咬那个东西,但又忍不住那股清香,就用爪子把那团东西拨来拨去地试探,突然那团东西就爆炸了,就在他扭头的那一瞬间,他的后腿就受伤了”。不仅使用这种卑劣的“暗器”,甚至还有化学武器;“母狼嘴角的白沫,还有身旁的一只死去的被撕开肚子的狐狸。——狐狸吃了人下的毒药,死在这里,母狼没有找到食物,看到了这只死去的狐狸,就吃了,结果中毒而死”。
这是人的凶残。至于人的贪婪,那是不胜枚举的。比如放羊人身上的狼皮;还有,“一个农民在这北山里发现一只狼,当地林业站给那个农民奖励了500元钱,然后将狼送到了野生动物园,而这只狼却在两个月后死掉了”。500元不是最贪婪的,最贪婪的是——动物园里的狼是怎么死的!“坊间流传一种说法是因为受到动物园里那十几只群狼的歧视和攻击,抢不到一天分给的仅有的几块肉,(有说法是动物园克扣了买肉的经费)被活活饿死的;另一种说法,是一个饲养员在这只狼的食物里每天掺一粒伟哥,晚上从外面拉来家养的母狗来配种,配一次收取2000元钱,因为那些养狗的人想让自己的狗更加凶猛,便送来母狗与公狼交配,期望恢复血性,这样就能卖上好价钱的,结果把狼累死了”。
人和人之间的纠葛,才是主题所在。小说全篇看似在写狼和人的冲突,其实是写人性的丑陋;这种丑陋,不仅表现在人对狼的凶残和贪婪,而且是人们相互之间的欺骗、伤害和杀戮。这是小说艺术包裹之中的思想之核。“我”的丈夫被杀死“我”父亲的屠户杀死并煮肉当药吃,主谋是庙里的主持;为什么是主持,也许是“经本来是好的,被歪嘴和尚念歪了”。这个和尚,是十恶不赦的坏人。十年前,他在老家因为矛盾杀死了邻居,然后隐姓埋名,一路逃窜流落他乡以乞讨为生,因为担心被人发现而进入北山,饿了就采野果渴了喝山泉水。一个晚上迷路摸到了这个庙前,隐瞒了过去的经历,谎称老家遭了水灾,逃难来到这里,被好心的老主持收留下来,白天打扫庙里的卫生晚上跟着老主持诵经念佛过了好多年。虽然吃穿不愁,却厌倦单调动了凡心,隔三差五偷拿功德箱里的香火钱,攒的多了,就以化缘为名下山,然后换下衲衣扮作小商贩,走街串巷,见有姿色女子,即以小恩小惠俘获其心,诱其献身。纸里包不住火,丑事终于传到了老主持的耳朵里,他被严厉训斥,还要逐其出门,他自知理亏,跪下央求主持网开一面,并保证再不犯戒。老主持禁止他下山,由此心生反感,借老主持受了风寒卧床不起之机,假意悉心照顾反而毒死老主持。老主持死了,他一个人成了这座庙的主宰,过起了十分悠哉的日子,甚至不用下山,那些远路进香的人常常就在寺庙住下,晚上他以做法事来欺骗那些妇女,诱使她们献身。杀死“我”丈夫吃肉的那家屠户的媳妇就是其中一例。庙里主持自叙:“在这荒凉无人的山上,我一个人也常常感到孤寂害怕,我知道这山里可能还有狼出没,怕有一天被狼吃掉;离开这里,我又怕被人逮到投入监狱坐牢。我听说这山里可能只剩下一两只狼了,我想到了那个屠夫,正巧他儿媳不生,来求子,我一方面以神的化身和她发生关系,告诉她不能让第二个人知道,另一方面又给屠夫说要给他儿子吃狼肉来提阳气,骗他杀狼,以解除我的后顾之忧。”“我露出尖利的獠牙,大吼一声,扑了过去”;看似小说里那“风烛残年”的母狼,莫如说是作家自己“最酣畅淋漓的一次猎食”!
洛夫说,诗人境界有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抒小我之情的诗人,第二层次是强调社会意识的诗人。第三层次是表现对社会的感悟,对人生意义追求的诗人,第四层次是具有最高层次的诗人,不但要有宗教的悲悯情怀,也要有宇宙的胸襟,他的诗歌中总是表现出一种终极关怀,也就是一种生命的觉悟,对生命意义的不断怀疑与叩问。我以为小说乃至整个艺术,都是如此;我从野水的小说里,读出了这种层。
野水说他在路上,是令人信服的。他好像是一〇年才开始写作的,一三年就写出了《北山最后的一匹狼》这样的作品,实在是进步神速。这篇小说的语言的确不能和《剩蛋狗》相比,更赶不上《犁》;《犁》的语言几臻完美。《北山最后的一匹狼》的确还在路上,甚至还不能说“精准”,例如“我暂时呆的这个山洞,不知是哪朝哪代留下的一个小小的溶洞”,朝代是以千年为单位的,溶洞至少是以万年为单位的,所以“精准”的用词应该是“不知是哪个地质时代形成的一个小小溶洞”。玉璧微瑕,旨在说明野水的行进速度,假以时日他一定还有更大的飞跃。
王建立,曾用笔名虎啸雄关、祁连雪、塞上秋、塞上孤杨。有习作长篇小说《上有老》《后半生》《白林湖》《如梦令》《网事如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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