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课堂】曲律的严与宽
曲律的严与宽
讴阳
诗
词
课
堂
到了元代,诗词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与歌唱或者说音乐脱节了。曲替代诗词,在当时是用来唱的,是通俗文学,或者说是口头文学形式。王国维称曲是“中国最自然的文学”,不无道理。
所以曲对声律平仄的要求,比较于诗词,某些方面要严格一些。但也不难掌握,简单说,不过是平仄细分:平分阴阳,仄分上去。赵朴初就说过:“‘曲’也有其特殊的限制,那就是所谓‘曲律’,有一些‘律’甚至严过诗与词。……例如在关键地方字音的升降急徐(即平仄),必须与唱腔的高低转折相适应,于是同一平声还要分‘阴’与‘阳’,同一仄声还要分‘上’与‘去’(北曲无入声)……”。白无咎《正宫·鹦鹉曲》中《么》篇的尾句是“甚也有安排我处”,元代冯海粟认为,“甚字必须用去声字,我字必须用上声字,音律始谐。不然,不可歌。”而律诗诗句则不同,第一个字一般不论平仄,至于“我”字,只要是仄声,上去入均可,没有要求必须是上声。《北词广正谱》在《正宫·端正好》的末句“惊谢芙蓉兴”下加注“末句必要仄仄平平去”,特别要求最后一字要用去声。“仄仄平平去”,本为律句,按诗律来说,第一字其实也是可平可仄的,元人很多作品中也是这样处理的,但曲谱并没有说明此处可以平仄不论。这就是曲的声律平仄要求严格的地方。之所以严一点,是因为歌唱的需要,但在实际写作中,又有一些变通。
以前有个说法,认为“诗律宽而词律严,若曲则倍严矣”,有失偏颇。实际上,语音到了元代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是入声字的消失,曲律一些地方显得比诗律词律更宽,更便于把握。因为曲的语言比诗词更接近口语,用韵也宽,形式也灵活自由,加上有衬字衬句,同一曲调的伸缩空间也很大,有的曲调可以“句字不拘可以增损”,甚至还允许个别的不讲究平仄的自由句存在。
元代无名氏的杂剧《货郎担》中的《九转货郎儿》,被《太和正音谱》等曲谱所转载,而定为这一曲调的标准律。原文简直就像被直接引用的民间小调,或是根据民间小调来填写的。
前面所述白无咎《正宫·鹦鹉曲》中《么》篇末句一类,对声韵平仄的要求甚为严格,虽为适应歌唱之需要,但像《九转货郎儿》一类的民间小调并依照其声律去填写曲词,也不会在末句细加考虑仄分上去的。可见,元曲的声律相对诗词来说,起码押韵和平仄方面,更接近今天的语音,这使得我们学习起来减少了一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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