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爵位制度是怎样的?

​爵位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等级制度之一。爵位最早萌芽于春秋时期,分公、侯、伯、子、男五等,是按照血缘关系对王室宗亲等级地位的一种划分,后世渐渐转变为按照军功、事功赐爵,但其中包含着尊卑等级的本质没有改变,其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赏功来激励人的拼搏、上进之心。

先秦爵制与世袭的宗法、分封等制度互为表里,爵位往往就是政治权力的标志。秦国推行的是典型的军功爵制,把在战争中立下的军功同爵位、享受的待遇联系起来。汉代实行两种封爵制度,一种是将宗室封为王、侯两等,一种是对功臣的封爵。以后各代基本依照秦制。元代,凡是宗室、驸马通称诸王。明代以皇子为亲王,亲王之子为郡王。文武官员的封爵是公、侯、伯三级,各加地名为封号,但只有岁禄而无实际的封邑。清代宗室封爵为十等,按宗亲世系分别授予,宗室凡年满二十岁均可具名题请。另外,对皇帝的妃嫔、女儿、姐妹、姑母,以至功臣的母亲、妻子等,也授予封号。秦以后的爵制(分赐爵与封爵),与先秦爵制的性质有所不同。爵不具备行政职能,主要用来确定皇亲、功臣世袭的政治名位和经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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