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骑兵横行欧亚的奥秘:逆天的战斗力,来源于这2项制度原则

一、蒙古骑兵的战术原则

蒙古军队出征时,通常至少是两路同时展开攻击,有时则分三路甚至四路。每路军又分成左、右、中三军,主帅居中军正面进攻;左、右两军在翼侧作战,或实施迂回包抄,从背后打击敌人,或从两翼侧击,冲溃敌军防线。在发起进攻之前,常规定三军会合的时间和地点。各军能独立作战。具体战斗中的战术,则因野战和攻坚而有所不同。

1、野战

蒙古军擅长野战,临战时,往往采用以下战术:

(1)弧形战阵,“勇士”居前。作战之前,派出前锋部队侦察敌人军情。骑兵布阵,多呈半圆形或横队,拔都鲁(敢死队)居前,作战主力摆在两侧,统军主将与护卫亲兵居中。主将一般只指挥诸军作战,不直接冲锋陷阵。有时不摆环形阵势,乃是为了给敌军留出退却道路,乘其撤退时发挥骑兵快速追击的长处,将其消灭。

(2)奥鲁置后,“从马”备用。临战之际,置奥鲁于后方安全地点,防止敌人偷袭,扰乱军心。出战骑兵均准备好“从马”(又称“副马”,蒙古语称为“可团勒”),以备作战时长途机动和失利时换马脱身。

(3)偏师扰敌,乘隙而击。两军对阵时,以种种方法扰乱敌阵,诸如派小队骑兵轮番冲击,伪造人像立于马上或以马匹拖木扬尘壮扬声势,驱逐畜群践踏敌阵,出偏师截敌粮草、援兵,等等旦敌阵有隙可击,大队骑兵迅速发起攻击。如进攻失利,则四散逸走,伺机再动。

(4)作战中尽量发挥弓箭的作用,较少与敌人面对面地以短兵器厮杀。

蒙古骑兵这种机动灵活的野战战术,使他们能够掌握战场上的主动权,所以往往取得成功。

2、攻坚

蒙古军本来长于野战,不善于攻坚。进入农耕地区之后,由于经常遇到重兵守卫的城市,蒙古军逐渐创造出了一套攻城战术。“凡攻大城,先击小都,掠其人民以供驱使。乃下令曰每骑兵必欲掠十人。人足备,则每名需草或柴薪或土石若干,昼夜追逐,缓者杀之。追逐填塞壕堑立平,或供鹅洞炮座等用,不惜数万人。以此攻城壁,无不破之”。

成吉思汗西征花剌子模时,普遍使用这种攻城方法。以忽毡城为例,当忽毡守将帖木儿灭里率精锐军队退守城堡后,围攻城市的蒙古军不但将在忽毡地区掳掠来的青壮年强行编入军队,还把从讹答剌、不花剌等地带来的俘虏投入了攻城战斗。当时围城的蒙古军只有两万人,被抓来强迫攻城的当地人却有5万人之多。被抓来的人也编成十人队和百人队,每个百人队由1名蒙古人监督。

蒙古人攻城时,除用炮(抛石机)等攻城用具外,经常采用火攻或挖掘地道,有时还放河水冲城。攻打重兵防守的城池前,往往要筑长堡围城,使攻城军队得到保护和轮番休息。

二、征战的程序

蒙古军队承袭了北方草原游牧民族的传统作战方式,又在多年的战争中补充了新的内容,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征战程序。

1、征战季节

蒙古军队的大规模军事行动,大多在秋冬季进行。因为春夏季是牧业生产的大忙季节,蒙古人又不习惯于草原以外区域的暑热气候;入秋之后,马力壮健,气候凉爽,冬季更是游牧经济的闲暇时期,正是骑兵外出作战的大好时机。所以多年来蒙古军一直实行春去秋来、盛暑不战的作战方式。当然,在需要时也在夏季作战。有人则明确指出成吉思汗“亲督大军平定西域数年,未闻当暑不战”。实际上夏季如不撒兵回草原,蒙古军也往往在战场附近选择凉爽地点屯驻,避过暑热后再战。

这比每年退回草原,来年重新出动,显然是一种改进。

2、定议

蒙古大军出动之前,都要先行聚会商议进攻方向、作战方略和军队部署。蒙古大汗遣发军队远征,更要召集蒙古宗王和千户那颜举行忽里台(大会),议定征战事宜。指挥各地军队的统军将领也不例外。

木华黎等主持攻金战争时,就是“凡征伐,谋议先定于三、四月间,行于诸国。又于重午宴会,共议今秋所向,各归其国,避暑牧养。至八月,咸集于燕都,而后启行”。攻击方向的确定,除聚会商议外,还往往通过占卜的方式。“凡占卜吉凶、进退杀伐,每用羊骨扇以铁椎火椎之,看其兆坼以决大事”,蒙古大汗经常亲自烧羊髀骨占卜。选择将领有时也用占卜方式。占卜并不是徒具形式的宗教仪式,如得凶兆,可能改变进攻方向或改派统军将领。

3、传令与聚兵

蒙古各军,都要听从“传令而行”。定议之后,出征命令就传往各部。蒙古刚建国时, “并无文书,凡发命令,遭使往来,只是刻指以记之,为使者虽一字不敢增损”, “如果要突然召集士兵,就传下命令,叫若干千人在当天或当晚的某个时刻到某地集合,他们将丝毫不延误,但也不提前。总之,他们不会早到或晚到片刻'。

重大军情的通报,往往派遣蒙古千户那颜或者大汗、宗王的亲信充任使者。这样做一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守秘密,二来能够保证联系双方的相互信任,三来可以提供更准确的情况报告。在出征之前,各军都要赶到指定地点集结,检阅军备情况,接受分拨调遣,并且规定好参战各军的军事番号。

4、行军

蒙古军队出征,有一定的行军次序。大军之前,先要派出前锋探路。蒙古语称前锋为“莽来” (译音),意为“头哨”。

前锋之前还有“探哨”,蒙古语称为“合刺兀勒” (译音),意为“哨望”。 “其行军,尝恐冲伏,虽偏师亦必先发精骑,四散而出,登高眺远,深哨一、二百里间,掩捕居者、行者,以审左右前后之虚实。如某道可进,某城可攻,某地可战,某处可营,某方有敌兵,某所有粮草,皆责办于哨马回报”, “如得其实,急报头目及大势军马也”。

在行军中,蒙古军统帅居中,奥鲁(老小营)居后。在大队军马的后边,还有“殿兵”,负责收留遗散人马和捉拿逃兵。军队的行军次序确定之后,任何人都不能随便离开指定的位置,违反规定的人要受到处罚。

5、扎营

外出作战时蒙古军队的安营扎寨,为防止敌人的突然袭击,按照规定必须及早审观地形,择高地驻营。大营中主将驻帐面南,前置巡逻骑哨,属下以身份贵显为序列帐于后。营主的名字,就是“夜号”(口令)。每营留数马夜不解鞍,以防不测。某一营受到攻击,毗领营帐整马备战,其他营帐不得骚动。哨马的营帐扎于大营之外,主持者居中,“环兵四表”;天未黑即燃起营火,称为“火铺”;入夜后迁营于隐蔽处,火铺仍留在初营地点;夜晚派出骑哨,传木刻巡逻于各营。

6、作战

蒙古军作战不仅骁勇,而且在战法上,善于发挥骑兵机动迅速的长处,实施远程突袭、多路:进击和迂回包抄,长于在野战中歼敌,并在征战实践中形成了一套攻城的战法。在攻取敌方坚守的城池和要塞时往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作为报复手段,蒙古统治者曾规定:“凡城邑以兵得者,悉坑之”。

于守敌进行过顽抗的城市,城破之日,进行报复性的屠杀,有时还放火烧城。这种暴虐行为,在蒙古军征战中原和中亚过程中,曾给一些地区的经济、文化带来巨大的损失。在蒙古政权的统治基本稳固下来以后,蒙古统治者逐渐认识到这种暴虐行为不利于长期统治,大大减少了这种不得人心的做法。

7、战利品分配

蒙古人平时游猎,“则俗以任事为当然,而不敢以为功”;“故其国平时无赏,惟用兵战胜,则赏以马或金银牌或紵丝段。陷城则纵容其掳掠子女玉帛。:掠之前后视其功之等差,前者插箭于门,则后者不敢入”。 “凡破城守有所得,则以分数均之,自上及下,虽多寡每留一分,为成吉思皇帝献,余物则敷俵有差。

宰相等在于朔漠不临戎者,亦有其数焉'。蒙古国把战利品也分成“忽必”(蒙古语译音,意为“份子”),进行分配。共享战利品的原则是成吉思汗早年就确定了的,就是黄金家族的成员也不例外。术赤、察合台、窝阔台在西征中攻下兀笼格赤城,私分了战利品和掳掠到的人口,未留下成吉思汗和其他人的份子,受到了严厉的责罚,三日内不许三人入见。 大汗派人搜罗来的战利品也要在宗王、功臣中分配,由此即产生了以后“岁赐”的各种制度。

8、善后事宜

在前线战死的蒙古骑兵,或者派人“驰其尸以归',或者尽其资财就地掩埋。“若奴婢能自驰其主尸首以归,则止给以畜产;他人致之,则全有其妻奴畜产'。统军将领战死,子弟承职。蒙古人的抚恤工作虽然比较简单,但战后的论功行赏、分配战利品和饮宴欢庆等,一点也不马虎。对活人的优赏,往往超过对死人的慰藉。

为了锻炼和提高军队的战斗力,保证征战的胜利,蒙古统治者采用大围猎的方式来训练军队。成吉思汗非常重视围猎的作用,他认为“行猎是军队将官的正当职司”,通过围猎可以锻炼军队熟悉马匹和吃苦耐劳。不出征的秋冬季,往往由大汗亲自组织军队进行大围猎。大围猎的程序和征战程序一致,传令、聚兵、列阵、合围、清点猎获品、论功行赏,等等, “每个细节都是吻合的'。

对幼儿的骑射技术,也有一套传授培养方法。蒙古骑士在游牧生活和狩猎中锻炼的技艺,在战争中能很好地发挥出来。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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