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住我,不要让我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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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住我,不要让我逃走!

这是古罗马奴隶所戴项圈上刻的字,当然是奴隶主所强加的。著名的斯巴达克斯起义以前在历史书上是学过的,但这句话就还是头遭见到,为郑伟宏、倪正茂著《逻辑推理集锦》中所引用。那日下班于地铁上读到此语而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古罗马奴隶主想出了如此惨无人道之做法,但就还是无法阻止奴隶的反抗。而奴隶制于今日也荡然无存!然奴隶制虽然不存在了,并不等于奴性因子也彻底消失了。除去奴隶脖子上所戴之项圈易,除去其精神奴性因子难是也。

盖奴役一个人或一个民族,统治者刚开始不外采取暴力,如清初之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剃发令、文字狱等是也。与暴力的统治相对应的,便是武力的反抗。天长日久,此种外力所施加之奴役,就会内化为被奴役者精神上之一种自觉自愿的行为,他由反抗变得顺服,由顺服变得心甘情愿。

到了此种地步,他甚至反过来,忘记自己之角色,自觉担当起统治者之代理人,规劝、说服身边人去像自己一样自觉自愿地服从统治者之意志,而不要试图去质疑,去做无谓之反抗。就这一点来说,颇有点类似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因为当奴役隐去其暴力的狰狞面目,而代之以糖果的话,总是能吸引到一些骨头酥软的家伙的。

北魏孝文帝为长久统治计,除了自平城迁都洛阳外,就还赐姓给一些鲜卑贵族以汉姓等,比如将独孤氏改为刘氏,普氏改为周氏等,此为其汉化政策之一部分,不改不行的。

再有明代航海家郑和(1371~1433),“本姓马,回族。他于明初入宫为宦官,侍奉燕王府,从燕王起兵靖难有功,赐姓郑,擢内官监太监,时称三保太监”(《中国历代名人辞典》)。

再如郑成功(1624~1662),“原名福松,又名森,泉州南安人。南明隆武间,受唐王宠遇,赐姓朱,改名成功,时称‘国姓爷’”(同前)。这都是当时之人引以为荣的事情。

时光进入二十世纪,“文 革”期间,山西吕梁地区靠近汾河湾一村子,“耿”姓本是当地的大姓,但为了表忠心,该村民兵连长发动大队党支部成立“改姓毛”领导小组,“规定贫下中农成分的一律改姓毛,外来女孩凡愿意嫁给本大队姓毛男孩的,可赐姓为江”,于是,“两个小队的七十几户贫下中农,家家张灯结彩,跳忠字舞,闹了几天,而他们的名字‘毛一’‘毛二’‘毛三’……同家用电器一样,全数字化了”(李燕华《“文 革”时期全村改姓毛、改姓江的荒唐往事》,载《各界》2005年第3期)。

你看你看,本来是皇帝赐姓,不改不行的。现在进化了,变成了自觉自愿地去改姓,还要张灯结彩、跳忠字舞去庆贺。

先之以砍头、宫刑等旨在消灭、折磨肉体的办法,来迫使一个人的精神屈服。在重压与威胁之下,天长日久,就会迫使一些人的精神低头、折腰,就像那大树,将其顶部削去,它就只好向四周长出其枝叶来。

当然,宁可被砍头也不屈服的人也是有的,如明代的李贽,他是宁可自尽也不改变自己的主张的;对一个人施以宫刑,却不能摧毁其意志者也是有的,如司马迁。然当这些硬骨头被消灭殆尽后,软骨头便占据上风。

他一旦佩戴过奴隶的项圈,尝到了甜头,就会紧握而不愿撒手,不但终生拥有,并以之为传家宝,而世代相继,汉代之陈万年于床头教子谄媚便是。凡事站在上级角度考虑问题,而不敢有丝毫之质疑、反抗。视一切占统治地位之学术、权威为理所当然,而千方百计、自觉自愿地去维护其统治地位,而不敢越雷池半步。

其心理机制不外有二,一曰发自自我保存的本能,顺应、维护权威、权力有利于自己之生存;二曰当其替占统治地位的学说辩护时,他就自觉地成为该权威之一部分,可享受权威所带来之安全感、优越性,而不用担心质疑者所常常陷入之尴尬甚至孤危之境地。

然而问题来了,今日我们看得十分清楚,一个国家的发达与否,与国土面积之大小、人口之多少并无必然联系,却与人之自由思考度密切相关。职是之故,英、法、德三国之人口、国土面积虽不及印、中、俄,却是发达国家。此为何故也?因其言论、思想自 由,独立思考之绝对人数,却要远高于后面三国,如此以来,其人口数虽算不上多,却是拥有能够独立思考者之真正人口大国。而创造力、想象力只能植根于独立思考者身上,而断然不会出现在一个奴性十足的人身上的。

“捉住我,不要让我逃走!”此精神奴性之隐形项圈一日不摘除,则一个人就断然成不了精神上的自由民。

而一个民族之兴旺发达,端赖这些精神上之自 由民!

二O一八年五月廿一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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