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官的假发,该摘了
据《大公报》20日报道,要求司法改革的呼声近期不绝于耳。香港法律界人士指出,司法改革首先就是要废除假发。
在英国统治香港的时代,港督出席公众集会,必奏英国国歌。港督抵港上任、任满离港乃至休假返港,须鸣炮17响致敬。
然而,大部分英国统治时期政治生活中的要素,在香港回归祖国之后,都进了历史博物馆,只有香港法官和大律师头上的假发继续堂而皇之地存在。
一些属于反对派阵营的大律师和法律学者辩称,这是因为法官和大律师戴假发显得庄重,是为了彰显法律人服务于制度,不是用个人身份审案、判刑。
可是,早在本世纪初,英国法庭的调查结果显示,60%的英国法官不愿意佩戴假发。2008年,英国法院顺应民意,实行新着装规定,法官只有在刑事案审理中才需要戴假发。《泰晤士报》评论说:假发的退场,代表英国司法系统现代化的一个尝试。
前英国牙买加也在2013年废除了法官戴假发。
按照反对派的观点,这些国家的法庭是不是都不庄重了?
许多香港网友也对法官头上的假发很有意见,有网友就讽刺道,明明香港不算冷,法官还要戴个假发,热得头昏脑涨,怎么可能英明断案?还有网友则表示,明明没头发,为啥扮长发?
退休法官黄汝荣在网络节目指出,“法官的尊严若要靠戴起假发来维系,是否有点令人悲哀呢?”他认为,法官的威严并不在于他们的外观,法官能否做到为社会彰显公义,大公无私地作出令市民心服口服的裁决,才是令人打从心底发出敬佩。假发始终都是假的,法官不能够以假发掩饰不公不义的判决。
更有法律人直言,大家不能低估假发的习惯,不要认为只是形式小问题,年轻一代很容易受到这种潜移默化洗礼,在不知不觉间就会削弱自己是中国人的概念,这是一个国民身份认同的严肃问题。
立法会议员何君尧认为,法官佩戴假发是流于“形式化”、“过时”。“香港司法制度秉承英国传统,连法官假发都仍然继续戴。但香港早已经回归祖国,怎么还能戴着别国的假发,来定夺本国国民的是非?”
香港《东网》评论称,香港已经回归,香港司法领域和香港的法治早已暴露了许多非改不可的问题,司法改革的呼声非常强烈。大家也都知道司法改革十分复杂,难度很大,应“先易后难”;拿掉假发,应是“最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