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奇案:女子遇色魔,含恨九泉,皇上龙颜大怒,知县被判绞刑

龚元庆,生于咸丰元年,潞安府人氏。他出身于官宦之家,从小娇生惯养,长大后更是飞扬跋扈,为所欲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妻以夫荣,子以父贵。龚元庆祖辈都久居官场,自然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世代结交的都是有权有势之人。他靠着祖上的福荫,享受着花天酒地的生活。

龚元庆十七岁那年,父母便给他定下一门亲事。女子名叫凤儿,乃是当地一大户人家的小姐。两家择取吉日,半年后,凤儿坐着花轿嫁入龚府。常言道:“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婚后凤儿才发现丈夫是一个风流成性,放荡不羁之人,纵然是悔青了肠子,却也无计可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她只能认命。

一日上午,龚元庆和朋友一起外出饮酒,几个人喝得酩酊大醉。在随从的搀扶下,他离开酒楼返回家中,途中路过一间小杂货店,只见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正坐在店门口。龚元庆见女子长得花容月貌,光天化日之下竟上前调戏,不料被女子骂得狗血淋头。他一怒之下,让随从砸了摊子,女子正欲上前找他理论,正在这时,一个中年男子从远处跑了过来。

男子名叫齐文昌,乃是这家小杂货店的主人,店中的女子正是她的女儿樱桃。齐文昌刚刚有事外出,就叮嘱女儿照看一下生意,没想到出去没多久,就招惹上了大麻烦。他知道龚元庆有钱有势,不是个善茬儿,赶紧上前赔礼道歉。龚元庆仗势欺人,借着酒劲儿非要纳樱桃为妾,如若不允许,定让他们好看。

在众人的劝说下,龚元庆才愤愤离去。看着他离去的背影,齐文昌心里忐忑不安,只盼着龚文庆所说的话乃是醉酒之言。谁知三天后,一顶小轿果真来到齐文昌家门前,几个人强行将樱桃带到了龚府。无奈之下,齐文昌只能跑到县衙告状,县老爷一听被告人是龚文庆,自然不敢招惹。他谎称会尽快调查此事,暂且将齐文昌打发回家。

十天过去了,齐文昌也未能盼得女儿平安归来,果然胳膊拧不过大腿,除了认命,他别无选择。又过了半个月,齐文昌忽然听到一个消息,据说女儿樱桃跟龚府的一个家丁私奔了。如果女儿远走高飞,到也是一件好事,关键不知道是真是假,他害怕女儿出现不测,无奈之下又跑去县衙报官。知县大人象征性地调查一番,最后得出结论,樱桃和龚府的家丁孟大秋私奔了。齐文昌私下也打听过,龚府是有一个叫孟大秋的男子,他和樱桃确实同一天失踪了。从此以后,樱桃就如人间蒸发了一般,杳无音讯。

常言道:“有钱能使鬼推磨”,时隔一年,龚元庆动用关系,花钱捐了个官儿。半年后,他被朝廷委派到延津县担任知县一职。为满足一己私欲,他大肆敛财,搜刮民脂民膏,一时间百姓们怨声载道。他上任后的第二年,当地闹了一场水灾,巡抚大人得知后赶往延津视察灾情。这日,龚元庆和巡抚大人乘坐官轿刚刚走出府衙,就在街上碰到一个女子拦轿告状。龚元庆撩开轿帘一看,大吃一惊,赶紧让衙役将女子带走。巡抚大人听闻女子要状告知县龚元庆,他感觉事情重大,于是喝停轿夫,带着女子返回到府衙。

女子名叫凤菊,三年前曾在潞安府的龚家做过丫环。对于龚元庆来说,凤菊这个名字,他一点也不陌生。大堂上,凤菊声泪俱下地讲述起龚元庆犯下的种种罪行。他不仅霸占樱桃为妾,而且还将她残忍地杀害并将尸体埋葬在后花园中。为掩人耳目,他花钱收买了家丁孟大秋,让他拿着一大笔钱财离开潞安府,并对外声称樱桃与他私奔不知去向。如此以来,龚元庆金蝉脱壳,将所有的罪责都推得干干净净。

巡抚大人闻言,大为震惊,接下来凤菊的一席话,更是让人惊讶不已。凤菊在龚府做丫环时,曾多次遭到龚元庆的奸污,她胆小怕事,不敢声张。直到有一天,凤菊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她六神无主,只得将此事告诉龚元庆。本以为他会信守承诺纳自己为妾,谁知龚元庆竟然将她赶出了家门。凤菊欲哭无泪,她失魂落魄地来到河边,纵身一跳想了此一生。幸运的是,她落水后被一个老船家及时救起,只是腹中的胎儿未能保全。

船家得知了凤菊的不幸遭遇,对此深表同情。他叮嘱凤菊一定要好好活着,相信邪不压正,只要敢于面对一切,定能将恶人绳之以法。凤菊听了船家的一番话,鼓足勇气,决定找机会揭发龚元庆的恶行。后来,龚元庆去外地上任,凤菊一路风餐露宿,追到延津县。在得知巡抚大人来访后,她义无反顾地拦轿喊冤。大堂外的老百姓听完凤菊的哭诉,都义愤填膺,纷纷跪倒在阶前,声讨龚元庆,并揭发他大肆敛财,搜刮民脂民膏的罪行。

龚元庆顿时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巡抚大人见事关重大,立刻上报朝廷。皇上得知此事,龙颜大怒,派出钦差大臣专程赶往潞安府调查此事。钦差大臣的到来,终于揭开了事情的真相,在龚府的后花园中果然挖出一具女尸。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面对铁证,龚元庆只能认罪伏法。他罪行累累,最终被判绞刑,老百姓得知后都拍手叫好。齐文昌得知女儿樱桃被害,心如刀绞,希望龚元庆的死可以祭慰女儿的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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