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
作者: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
第一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理解】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使用国有土地进行项目建设,首先应该向项目行政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员会)申请项目批准、核准、备案,然后,项目建设单位向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由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不论是通过划拨、出让、有偿转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均无权对土地随意的进行使用,项目对土地的使用必须符合政府已经制定的城镇的规划,经过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规划的审核,建设单位必须依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内容,使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
从规划管理的角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许可用地的法律凭证,建设单位在建设用地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许可用地的规划内容。
第二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
以划拨方式和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在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向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三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行政部门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其核发工作程序如下:
1、申请和受理。建设单位以书面方式(或网上申报方式)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文件材料。行政机关受理建设单位书面申请后,在满足受理条件情况下,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行政许可(审批)可受理通知书》。
2、公告与听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进行听证的事项,或者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其它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依法组织听证会,听证笔录应当作为行政许可的重要依据。
3、审查和决定。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经过业务科室的初审,提出初审意见,重大事项经过业务会议审查决定,经分管领导复审,最后由行政负责人签字颁布。
4、颁布和公布。准予行政许可申请的发放《准予规划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并在10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不准予行政许可申请的发放《不予规划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同时告知申请单位依法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做出许可决定后,应当在网站等行政许可窗口予以公开,供公众查询。
第四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行政审查主要内容】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查过程中,主要审查内容如下:
审核建设单位对土地的使用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建设主体是否符合法定资格,申请事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核建设项目投资标准、核准和备案文件是否完备;复核建设用地性质、范围、选址意见书是否齐备;审查建设项目是否通过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复核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是否附具规划条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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