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小摸”的于正和郭敬明

1

前天晚上(12月21日晚),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联名在微博上向媒体发公开信——《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声讨曾经有抄袭剽窃行为的于正、郭敬明和现在还热捧他们的平台和资本。

意思是这样有抄袭剽窃行为、又不道歉的编剧、作家就应该永世不得翻身。

现在这两个人在浙江卫视的演技竞演类励志综艺节目《我就是演员3》和腾讯的视频真人秀《演员请就位2》节目中当导师,说是还挺牛、挺火,好像忘记了自己抄袭剽窃过别人的东西的事儿。

一年了,因为疫情的影响影视界出了大荒年,大家都挺闲,闲得没有好心情。可于正和郭敬明这俩有过不良记录的编剧、作家还大红大紫,确实没处讲理去。

其实,这两位在那两档节目里出演的是演员指导师,并不是什么人生导师。

谁能称得上导师呢?革命有导师,其它的都有没导师。人生更没有,谁说是人生导师谁是骗子。

他俩是在节目里扮演演员指导师,也就是演员,干活挣名儿挣钱而已,其他人不用太激动。

2

2003年,同样是80后的女作家庄羽告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了自己的《圈里圈外》,官司打了三年。

2006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对庄羽的《圈里圈外》整体上构成抄袭,判决郭敬明与春风文艺出版社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春风文艺出版社与北京图书大厦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出版、销售行为。

法院还认定郭敬明的抄袭与出版行为给庄羽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失,判决其赔偿庄羽精神抚慰金1万元。此外,还要求郭敬明与出版社在15日内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

事后,郭敬明通过经纪人将赔款支付给庄羽,但拒绝道歉。庄羽曾考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一直也没申请,郭敬明至今没有道歉。

这个案子入选2006年北京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是中国最著名的知识产权官司之一。

意思是,你看,我们也是讲知识产权保护的。

不过,这个案子出来之后,郭敬明2003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幻城》就曾被指抄袭日本著名漫画《圣传》;《夏至未至》被指抄袭日本漫画《NANA》;《悲伤逆流成河》被指抄袭落落的小说《年华是无效信》;《爵迹》被指抄袭日本漫画《Fate》;《小时代》被抄袭美国电影《穿Prada的女王》。只是多数是外国作品,国内的也没有起诉他。但因为抄袭事件的影响,2007年郭敬明被老作协主席王蒙力挺进入中国作家协会时,被作协部分成员和公众激烈反对。

但这一切,并没有对郭敬明的事业发展产生什么影响,而是到了2012年之后进入了自己事业的巅峰“小时代”。

郭敬明和韩寒都是少年成名而没有参加高考的中国作家,同样都是走的作文大赛的路子,但是韩寒非常看不起郭敬明,公开恶语相对。

根据中国学术打假的急先锋方是民同志验证,郭敬明和韩寒的少年作文和成名作也都是家长代写的,还有比他俩更小的蒋方舟,他们的家长给孩子设计了一条不同的人生之路。

3

2014年4月15日,台湾著名作家琼瑶通过微博发表《写给广电总局的一封公开信》。在信中琼瑶指责于正的新剧《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并列举了数条证据。

于正看了之后,在个人微博里和琼瑶解释,“艺术本来是需要继承与发展,甚至早期的韩剧也有很多对您的模仿,如《我的女孩》的架构类似《梦的衣裳》,《人鱼小姐》跟《情深深雨濛濛》又有异曲同工之妙”。

结果,琼瑶把于正和四家影视公司告上法庭。

同年,中国大陆悬疑小说作家周浩晖发表微博宣称将起诉于正的编剧作品《美人制造》抄袭自己的作品《邪恶催眠师》。

2015年12月18日,琼瑶《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判令被告方停止侵权,于正向琼瑶道歉,被告方赔偿原告500万元。

2015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琼瑶诉于正案”等案件被列入其中。于正如数付了赔偿费,但没有道歉,这让琼瑶非常不爽,琼瑶要的就是道歉,不是赔偿。

2018年1月2日,由于于正作为败诉方拒不执行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于正必须公开道歉的判决,胜诉方琼瑶申请强制执行,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2018年4月2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法制日报》第四版刊登此案案判决主要内容,且所需费用由被执行人于正负担。

但是,于正还是没有道歉,可这些事儿并没有影响于正拍剧,2018年于正还是拍出了大火的《延禧攻略》。

4

于正和韩寒的特点是,罚钱可以,认错没门。

这一点上确实可恨。相对于他们的收益而言,罚的那点钱是微乎其微,是一笔非常划算的买卖。如果从商业角度上讲,两个人的运作都是非常成功的。

但能不能当成成功的案例呢?这次就有人批评他俩贩卖成功学,带坏下一代。

这有点高看他俩了,成功学本身就是骗局,下一代也没那么容易带坏。即使有人学他俩,成功的概率也很低。因为,虽然他们俩在职业道德上有污点,但成功靠的还主要是个人能力,这是无法否认的。

也就是说,即使韩寒、郭敬明、蒋方舟从小成名有做假的成分,但他们在写作方面还是比一般的孩子强的,他们现在运用文字的能力也高过平常人。于正和郭敬明在编剧行里也算是较有成就的人,并不是在这个行里混饭里的人,

今天早上,又有45名编剧出来联名,声讨的气氛越来越重。

意思是让媒体全面封杀这两人,让他们和他们背后的平台及资本无用武之地。

说白了,不能让他们再挣钱了。

现在这种反挣钱的风很盛,反马云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不禁要问,怎么了呢?

从笑贫不笑娼到仇富恨富,剧情反转得太快,就这不到十年的功夫。

现在,又出现了这种文艺界的联名“大字报”,不能不让人想起从前。

5

当然,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但富有不一定是榜样,也没人拿他们当榜样。

因为当不了。

如果富有就是榜样,那么,那些被抓的贪官都很富,他们是不是榜样呢?

当然不是,同时,他们也一样是小偷或大盗。

虽然,有很多人羡慕他们,但他们永远都不是榜样。

联名反抄袭剽窃没问题,毕竟这两人没认错。

他俩的案子早都判了,到现在没认错道歉,就是没有执行,那就要求强制执行,并附带惩罚条件。

比如一天不道歉罚多少钱,然后驴打滚儿、利滚利,到多少钱就强制执行。这些事要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而不是在网络上喊口号,召集人来站队。

除非你说,法律渠道不可信。

即使是法律渠道不可信,我们也要努力地去改变法律渠道,让它变得更可信,更公平,而不是通过把哪一个人批倒斗臭来解气。

对于他们两个人,也不能一棒子打死,不能是犯了一次错就应该一切都归零。再说,他们的行为还没有达到公敌的程度,很多人还有都喜欢他们的作品,难道也应该把喜欢他们的人打倒吗?

那就又回到50年前了。

我没有为他俩抄袭剽窃行为辩护的意思,他们的作品我也多数不看,但我们要警惕的是社会舆论场上的公共批斗之风的兴起。

提倡文艺批评,不提倡人身攻击;提倡法治方面的探讨,不提倡道德审判;提倡是非对错的辨析,不提倡主观臆断的站队。

还有一点就是,要改变这个社会抄袭剽窃的习惯,并不是要改变几个编剧、作家。

《庄子·胠箧【qū qiè】》里说,胠箧释义为撬开箱箧,后亦用为盗窃的代称。

“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窃钩者,偷鸡的、盗狗的小贼。那些小偷小摸的人被逮到了一定会按律治罪,罪行严重的甚至还要判死刑。但是,窃国者,那些大偷大到偷窃整个国家的人则不但不会被治罪,而且还能成为诸侯称霸一方,受世人景仰。诸侯家里真存在着仁义吗?

对于窃钩者,人们恨之入骨,见之喊打;然而,对于窃国者,就难得看到几个人会愤怒了。

我们现在不谈是“窃钩”还是“盗国”,但反富、反资本之风不能兴起,难道都想回到均贫时代不成?

多数为富者是不仁,但贫者就仁义吗?相比较而言,贫穷所导致的悲剧更残忍。而贫穷的本质不是有富人,而是富人太少。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