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房产继承有什么新规定?独生子对房有全部的继承权?
2021年元旦,《民法典》开始实行,《继承法》同时作废。民法典对继承有什么新规定呢?据我研究至少有2个新规定。
第一、存在数份不同遗嘱情况下,哪份遗嘱有效?原规定是公证遗嘱有效。现在规定的是最后时间订立的遗嘱有效。
第二、代位继承,祖父母辈可以代位直接继承孙子辈遗产。孙子辈也可以代位直接继承祖父母辈遗产。
青年人继承父母辈、祖父母辈遗产是很正常的事。祖父母辈(白发人)继承子女辈或孙子女辈(黑发人)遗产那是悲剧。如果涉及多人继承遗产,达不成统一意见还得上法院辩论、吵闹谩骂,亲情尽失。
所以有很多财产的人在死亡之前立一个有效的遗嘱是非常必要的,省得自己身后自己的亲人为自己遗产争论不休。
《民法典》规定继承的方式:
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减少繁琐手续,直接高效。
2、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比较高效。
3、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按照法定继承,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确定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所有继承人能统一意见比较好办,若不能统一意见,那就特别麻烦,必须走法院起诉程序。
八九十年代出生的独生子女,想当然的认为,父母的房产都是自己的,父母事前也没有遗嘱,等到父母突然过世后,想把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给自己,或者向把父母的房产卖掉,去房产登记部门办手续时办不了。
举例 : 张强与李娟夫妻生了一个独生女张雪。在张雪15岁时,父亲病亡,留下2套房子在老婆李娟名下。当时张强的父母还在世,也没对张强遗产提要求。妻子李娟也没有对财产作安排,认为身后财产肯定可以全部给女儿张雪的。可是在张雪20岁时,她爷爷奶奶死了。在张雪25岁时,妈妈李娟也因病死了。这时张雪想把妈妈名下房子过户给自己,去房产登记部门办手续时办不了。涉及到很复杂的继承手续。
在父亲张强死亡后,张雪的爷爷奶奶有张强房产各有张强遗产四分之一,也就是各有2套房产的八分之一。爷爷奶奶死后,子女可以继承,也就是张雪的叔叔姑姑可以继承她父母房产的四分之一。张雪妈妈死后,张雪妈妈的遗产是2套房子的八分之五。妈妈的父母也有继承权,可以继承妈妈遗产的三分之二。张雪自己继承爸爸遗产的四分之一,继承妈妈的三分之一。最后算下来张雪只继承爸妈2套房子的三分之一。张雪还要求爷爷告奶奶的求叔叔姑姑、外公外婆以及舅舅小姨大姨。
如果张雪父母在世对自己房产做了遗嘱,指定房产由女儿张雪一人继承,那就没有后面的麻烦事了。
法律知识科普一下,有效的遗嘱有哪些?
一、公证遗嘱,当事人去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
二、自书遗嘱,当事人自己亲自书写遗嘱内容,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应当有2名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个人代书,注明年月日,遗嘱人、见证人签名。
四、录音遗嘱,应当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在录音里有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