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尽人间烟火气:读弘一法师的二则印论
文/陈怀晔
泉州开元寺内弘一法师纪念馆,陈列着弘一大师生前所用的二种笔,一为书写之毛笔,一为治印之铁笔。每次瞻仰法师纪念馆,我常在陈列着毛笔与铁笔的柜前,凝视遐想,徘徊久之。大师出家之后,专意修律,持行精严,清净如明珠,独于书印之道犹眷眷不能离也。
大师少小即学书、学印。十二、三岁这二年中,开始习训诂,读《尔雅》、《说文解字》,临摹石鼓文、秦小篆,对金石之学愈发兴趣。十七岁时,从天津唐静岩(敬严)学镌印,此后十年,治印甚勤。这一时期,大师治印多受清代流派影响,显得流丽多姿,1900年,大师将所藏名印及自制印章编为《李庐印谱》刊行,并以自序。1921年,大师到杭州、南京任教,提倡书法金石,并组织“乐石社”,研究篆刻艺术,夏丐尊、经亨颐、柳亚子、费龙丁诸文士亦加入,大师被推为社长,撰《乐石社记》、《乐石社社友小传》以记其盛;其时,大师间与陈师曾、吴昌硕、叶舟诸印家交。1915年,加入西泠印社;这一时期,大师印宗两汉,较前期所作质实平正。后来他将出家,遂把所藏印石移赠西印泠社,西泠同仁将这批印章瘗于社中石壁之内,并嵌“印藏”小碑,由叶舟先生题记。
大师出家之后,就很少镌印,现就资料所载,大师作印有数次。一是一九二二年二月,他将所刻五方私名别字的印,钤拓加跋,寄给夏丐尊。大师自号法名甚多,所用印章多为友人刻赠,这次却亲手镌刻五方,都是白文,以单刀法为之,近秦细白文一路,但风格完全是他个人独创的,空明虚清,与他的书法十分同调。二是一九二四年初,他应王心湛居士之请,刻一方小印,因身边一时没有印刀,于是“假铁椎为之”,是否即因这次偶然用椎代刀,便成为以后大师创用椎形刀的启发呢?可惜我们还未发现这方印作。三是1932年岁暮,大师居厦门万寿岩时,又刻了“看松月到衣”的闲章一枚赠了智上人,这或许是大师最后的印作,此印气象古穆,雍容自然,尚有钤拓传世。(按:印文“看松月到衣”,释昙昕误释“月”为“日”,后来文章,多相引用,一字之差,意境顿失,盖未审原印拓故也。)
上面对大师的篆刻活动作了简略的介绍,接着回到正题上来。大师一生留下谈论篆刻的一些文字,出家后仍与几位篆刻家交往且有文字往来,或书信、或题辞,皆言简意赅,是近代印学的一大遣珍。我仅录大师有关篆刻的书简、序文各一篇,以自己研读心得,试为臆说。
致马冬涵(一九三八年旧十月二十九日)
“……刀尾扁尖而平齐,若锥状者,为朽人自意所创(可随意制之,寻常之椎亦可用)。锥形之刀,仅能刻自文,如以铁笔写字也。扁尖形之刀,可刻朱文,终不免雕琢之痕,不若以锥形刀刻白文,能自然之天趣也。此为朽人之创论,未审有当否耶?……”
“……朽人于写字时,皆依西洋画图案之原则,竭力配置调和全纸面之形状。于常人所注意之字言画、笔法、笔力、结构、神韵,乃至某碑、某帖、某派,皆一致屏除,决不用心揣摩。故朽人所写之字,应作一张图案画观之,斯可矣。不惟写字,刻印亦然。仁者若能于图案法研究明瞭,所刻之印必大有进步,因印文之章法布置能十分合宜也。又无论写字刻印等,皆足以表示作者之性格(此乃自然流露,非是故意表示)。朽人之字所示者:平淡、恬静、冲逸之致也……”
这封有三层意思:首言大师用独创的椎形刀镌刻白文印,尤得自然之天趣,而常人所用的扁形刀,可刻朱文印。次言参用图案法,对写字刻印的进步是大有裨益的。我们知道,西洋的图案画与中国的书法篆刻都不是直接模拟客观的艺术,在形式结构方面,有相通的一面。写字刻印参用图案法,可以更灵活地变化笔画、字行的关系,可以更注重从整体的效果出发去统摄局部、经营位置,也就是大师信中所说的:“因印文之章法布置,能十分合宜也”的意思。当然,中国书法印艺与西洋图案,还有内涵深浅不可同日而语的差异。区别在于图案画是依照一定的规则组织与变化各单元的几何纹样,构成装饰花纹,其操作基本上属于制作性和理性的直观构成;而中国的书法篆刻则是以文字为基础、笔墨为骨肉、韵趣为灵魂的艺术,是法度与情趣、学养与灵性、气质与精神等因素综合的表现,所以二者的分野是截然分明的。但弘一大师能从异中取同、从一般人不注意之处,拓展新的天地。大师早年也很喜欢画图案,常刊在他编辑的报纸上做为题花,广告装饰之用。而他画的图案已渗透了书法、篆刻的修养。金石趣味十分浓厚,反过来又从西洋图案中悟到中国书法篆刻大可借鉴的章法结构,加以融会贯通,为我所用。
第三层言及写字刻印要屏除依傍,以表示作者之性格。我们知道,大师在俗时,遍临古碑法帖,凡所涉笔,皆能神似;出家之后,渐渐敛其华美,凝其神骨,直以胸臆出之。所以对“常人所注意之字画、笔法、笔力、结构、神韵乃至某碑某帖之派,皆一致屏除”,自是水到渠成的事了。书法篆刻是重情写意的艺术,大师在《李庐印谱》自序中说:“气采鸟上,形质次之”。为什么大师在此又说对神韵也一致屏除呢?所谓“神韵”乃是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中“达其情性、形其哀乐”的表现,因此,前人作品中之“神韵”乃是前人之情性、精神,而非吾人之情性、精神,董其昌说的“气韵不可学”便是此意。而大师这里还有更深一层的意思,即非但他人的气韵不可学,就是自己写字刻印时,也不可刻意去表达什么神韵,因为神韵“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是作者在挥运之际。默契神会,心手双畅,不知然而然的表现——任真不矫,神韵自生。所以大师:“无论写字刻印等,皆足以表示作者之性格”,随后又特别补充道:“此乃自然流露,非是故意表示”,只有自然流露才见作者性格之真、情感之挚。才足以感人肺腑。反之,雕饰造作,则习气横生,格调卑俗,不入鉴赏矣。
1938年秋天,弘一法师又为马冬涵居士的印集题辞“无相可得”。并序:
“晓清居士,英年好学,长于艺术,治印古雅,足以媲美缶庐(吴昌硕)诸老。夫艺术之精,极于无相,若了相,即无相,斯能艺而进于道矣。印集文云:听有音之音者聋,即近此义,若解无音之音,乃可谓之聪也。居士慧根夙植,当能深味斯言。戊寅秋晚。二一老人时居南州。”
大师此序,简之又简,合佛老二理、圆融无碍,探艺术三味、精微玄奥。大师说:“艺术之精,极于无相”。但艺术必有形象,何能无相呢?
这一疑问的提出,最早应是唐代的韩愈,他在《送高闲上人序》中,一面高赞张旭的狂草,豪荡感激,极神鬼之变,另一面对高闲上人既入佛氏,离事物,以淡泊其心,又学书法,是大惑不解的。韩愈认为僧人都是颓坠萎靡、精神溃败,那么所写的字能得“无象之然”吗?
而得无象又何有书法?
我们说,张旭的狂草,满纸狼籍、尽情恣意,甚至是醉迷颠狂地发泄个人的喜怒哀乐,广至天地万物,凡所游目,尽寓于书。可以想见,他作狂草时,是高度亢奋以至迷狂的。那么高闲上人以极虚清的心境,先释智遗形,然后下笔,如此书法,像空潭泻春、古镜照神,而直入超旷空灵的禅境。张旭极其动,高闲极其静,一为气张,一为神韵,二者的书法,一动一静俱是真实生命的反映,是弃字画、遣笔墨的精神之体现,也就是大师所说的极于无相的艺术之境。看来崇儒斥佛的韩愈对艺术体用之义,是有所执着、有所偏狭的。
艺术的无相,当然不能误解为西方现代的抽象艺术。依我浅薄的理解,西方抽象绘画,是排斥形象,直以色块、笔触宣泄感情,表达观念。而弘一大师所说的“无相”,则是超于形象之外作品升华的精神境界;这里的形象是广义的,包括书法的笔墨、金石的篆文,甚至也包括抽象绘画的色块、肌理,可以说它存在于一切艺术形式之中的。当一件艺术品成为审美体验的对象时,能唤起观者直觉到宇宙生命的存在和人类情感的永恒,以致物我两忘、功利具舍,这样的艺术就深入到最高的精神境界,它所涵映的是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博之不得的“道”——“无相”之道。老庄之学、佛家之理,深深地影响、主宰中国的艺术精神,道家的“大音希声,大象无形”,佛家的“莲花不着水,日月不住空”,诗家的“不着一字,尽得风流”以及“目送归鸿,手挥五弦,俯仰自得,游心太玄”、“若俯若仰,若往若来,雍容惆怅,不可为象”云云,我们是可以参悟互证的。所以大师还引用印集中的印文“听有音之音者聋”,接着说:“若解无音之音乃可谓之聪也。”
我们再落实到治印方面,并录清代陈炼西的论印二则,以启发我们的理解。
一、“能以铁为笔,诗家所云:羚羊挂角,无迹可寻。”这里说印家奏刀如运笔,不露斧痕,是技巧纯熟的表现,自有游刃有余的乐趣,也是艺术极于无相的技术条件。
二、“要知银钩铁画,实从虚和中得来,非狂怪怒张也。”虚和要从印家的涵养得来,做到落刀破石时,“胸中有书,眼底无物,笔墨间另有一种别致”。这种别致,也是弥漫书卷气的虚和风致。
陈炼西这两则文字,一则谈技巧,一则谈修养;技巧、修养是内外二功,只有工夫成熟了,然后可以言风格,可以言境界。臻此,“雕虫小技”便亦通神而进于道,进于艺术极致的“无相”之境。
历来印论,对技巧、流派、风格的阐述,可谓备矣,但能删繁去冗、一语破的、阐明篆印精义的,舍弘一法师此序文外,我们实在很难举出其他文章了。
编按:
① 据张人希《弘一法师的篆刻艺术》一文所载,西泠印社韩登厂先生曾向他说明埋于西泠石壁中印章之情况:约60年代左右,西泠印社曾发掘过这批印章,但印石大都已潮湿腐烂了!该文刊于香港《书谱》第二十三期,一九七八年第四期
② 同前张人希一文所载:“……这封信本来是寄给我的印友马冬涵的。冬涵是漳州人,擅长金石篆刻,那时他被捕了,送到上饶集中营,法师就把这封无法投递的信寄给我留念。……”而之前,弘一法师曾见过张人希所刻之印,亦曾与他有一面之缘。
(作者曾任泉州书法家协会主席,选自《弘一法师·翰墨因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