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保护知识产权,怎么做才能避免纠纷?
于海宁:诺实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知识产权,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实际上,知识产权里面应该注意的问题很多,那么今天我挑几个,给大家简单的讲一下,让大家能够从意识上,能够提高自己的意识,知道在这一块我们应该注意些什么。
让我们真正的体会到整个知识产权给我们带来利益的同时,要注意我们如何去保护知识产权。
第一个大问题:职务作品要分清,权利归属要约定。
什么叫职务作品?比方说一个公司它要开发一种产品,这个产品具有相关的专利,我们都知道企业框架,它不能够具体的实施某项工作或者某项行为,但是它下面的员工可以,员工在做产品的时候,这个员工实际上就是进行的职务作品。
员工在履行自己职务的过程当中,做出的产品或者技术或者作品,这个就叫做职务作品,履行自己的职务。
履行自己的职务有个前提要求是要求他必须利用了企业提供的资金或者是物质条件。
假设说这个人,没有利用公司任何的物质条件或者是技术条件,在家自己捯饬捯饬,研究出一个另外的跟公司业务没有关系的一个产品的情况下,这个就不叫职务作品。
但如果一个员工,在公司工作环境下,利用了公司的机械设备,利用公司以前的技术,他所创造出的这个作品实际上就叫做职务作品。
举个例子:我曾经有一个客户,他是做环保设备的,他要做一个环保设备的一个小发生器。
这个发生器,实际上就是咱们说的工业废水,带酸的那种工业废水经过这个发生器以后,它会把这个所谓的酸性给弱化,就是自动产生碱,酸性弱化,弱化以后排出去,就是达标的一个水,能够回收利用的一个水,就是这么一个设备。
当时因为这个企业的老板本身也是一个技术人员,他下面又有两个员工,这两个员工一开始是属于跟着老板干,老板在做这个所谓的发生器的时候,有一些自己原来就有的技术。
后来这几个人共同开发做出来这么一个发生器,那个员工又根据这个发生器基本的外形原理,自己又做了一种发生器,这种发生器是完全在于这个设备基础之上的一个技术升级,出来的一个新的发生器。
他就把这个新的发生器申请了实用新型的专利,他就自己就以个人名义就开始往外卖了。
这公司发现以后,公司说你做这个东西跟我这个是非常像啊,但这个员工说,不是,虽然我外观像,但是里边技术我升级了,这个里边这个情况跟你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这个东西是我的,我卖完以后跟你没关系。
因为这个事,双方争执不下,一方面员工说我这个是我自己研制的,我自己做了,另一方面老板说你这个是在我这个基础之上升级的,所以你这个权利应该归我,最后因为这个事官司打到了法院,把这个员工啊告到了法庭。
说这个专利应该属于公司的,而不应该属于他个人的,所谓的专利应该判给我,因为这个法院的法官是属于法律专业的,不属于技术专业,他对技术不太懂,所以专门针对这个技术到底是不是基于原来这个产品,申请了一个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的最终结论是说员工做的这个产品技术完全是跟原来公司是一致的,只不过是在里边略微有所调整,因此这个技术应该属于职务作品。
最后法院就认为,这个员工对这项产品或者对这项专利不享有所有权,权利人应该是单位。
在这个过程当中,这个公司的老总,公司这边提供了很多的证据,包括我给你提供的原材料,包括你在这个所谓的制作过程当中,给你提供的所谓的技术。
当时也有一些签字,技术确认的一些签字,像这些东西非常的全。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员工就败诉了,这个东西就是职务作品。
大家作为知识性企业或者作为技术性企业,作品或者是这个权利是谁的,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如果你要是弄不清楚,或者你自己在确认权利的时候非常模糊,将来全都是纠纷。
我刚才说的这个案子,如果要是公司没有相应的证据,所有的技术传授都是用口头的情况下,有可能这个结果就是反过来的。